在马斯湖旁的冯森营地中,火把汇成了一条长龙,刺入耳骨的寒风卷的火把忽隐忽现,在寒夜中如同一朵无根的曳火。
冯森跪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借着夜晚的光芒,继续书写他的三国记,由于原书是几十万字的长篇,冯森需要将其中的精华提取出来,变成类似于《荷马史诗》那样的长篇叙事诗。
就在挥动着羽毛笔静静书写的时候,帐篷的门帘却被掀了开来,一个穿着鹿皮长袍的老者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押送的侍卫。
冯森抬头乜了一眼,轻轻晃了一下脑袋,那两个侍卫便走出了帐篷,只剩下了冯森和老者两人。
仿佛是没看到这个老者,冯森低下头继续书写着手中的书卷:“今天看了一场好戏啊,格里菲斯大司祭。”
格里菲斯耸拉着眉毛,低着头:“在公爵阁下面前,我这个大司祭就像是易北河里的一粒沙。”
“哦?”冯森抬起脑袋,抖了抖袖子,从矮几前绕出,走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格里菲斯大司祭,我发现最近老有人爱给我升官啊。
早上,我还是萨克森一个小小的伯爵,下午,有人就告诉我,我现在是边境伯爵,拥有汉堡所有的土地。晚上,你又来告诉我,我要当公爵。
看来,这法兰克王国的爵位不值钱。”
“不值钱,在您手中不值钱。”格里菲斯向冯森行了一礼,“您是赛里斯的王族,再怎么值钱,还有国王的位置值钱?”
“国王之位,值钱也不值钱。”冯森认真注视着他的眼睛,“我的爵位,都是靠着底下的人,大冬天踹开了妻子,跟着我把命吊在蜘蛛网上搏出来的,人命,才值钱。”
“公爵阁下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
格里菲斯拄着拐杖,正想上前一步,冯森突出一脚,踢飞了他手中的拐杖,格里菲斯失去平衡,瞬间跪在了冯森的面前。
看着跪在地上的格里菲斯,冯森缓缓地绕着圈:“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人命才值钱吗?”
“知道,因为昨夜我们装作你们去攻打那座堡寨,导致您的两个骑兵失去了生命,你的荣誉遭受到了侮辱。”格里菲斯低头看着地面,用老迈而沙哑的声音缓缓说道。
“你少说了一句。”
“正因如此,你在与此地的法兰克守军首领图林根公爵哈德拉德接触之前,便已经结下了梁子,我想您的计划肯定遭受到了不小的阻碍。”
“很好。”冯森继续坐回了矮几的前面,提起了笔,“你知道自己的死因,是个明白鬼。”
“我是个明白鬼,但伯爵阁下却没哟明白我的意思。”
“你有意思?”
“有很大的意思。”
格里菲斯强忍着膝盖的疼痛说道,“公爵阁下认为,在撒克逊人中,谁可称之为英雄?”
冯森掏了掏耳朵,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
而格里菲斯丝毫没有冯森不接话的尴尬,反而自问自答起来:“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放眼萨克森,可能被称为英雄的人,不过三个。乌达、埃尔夫加和维杜金德。
其中乌达,好名贪利,有私无公,所想所愿不过当一个大酋长罢了。
埃尔夫加,妄自菲薄,幼稚暴躁,他希望的是让所有人回到原先那种,共同干活,共同分配,按时召开马克洛大会的时代。”
“回不去吗?”
“回不去。”
格里菲斯摇头:“永远都回不去了,相比而言,我反而更加看好维杜金德,但是他也失败了,放眼四顾,我发现了一件事,整个萨克森已经没有哪怕一个能够承担起这样重任的人了。”
冯森冷笑了一声,却没有说话,反而玩味地看着一脸萧索的格里菲斯:“大祭司此次到我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是直说吧。”
“我们永远都无法打败法兰克人了。”格里菲斯向着冯森拜倒,“当年,我看见维杜金德的父亲在屠刀下泣不成声,这个画面我永生难忘。
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我有机会,我一定要赢下法兰克人,夺回撒克逊人的土地。
但我失败了,我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就算如此,我也不想萨克森落到法兰克人的手中,我们思考了很久,最终,我们选择了你。
这是我此生仅有的最后的机会——撒克逊人不被奴役的机会。”
冯森的脸色凝重了起来:“你想向我投降。”
“是的,这是我和大部分祭司以及余下的酋长共同商议的结果,我们的要求只有一个……”格里菲斯抬起头,终于露出了他锐利的双眼,“撒克逊人要能够自由地生活在阳光之下。”
……………………
清晨的阳光穿过了飞舞的灰尘落到了哈德拉德的脸上,昏暗的房间内,只余下点点缝隙让外界的阳光照射进来。
哈德拉德伸手拨开了床上的帷幔,光着布满伤疤的上半身,来到一张方桌前,开始用清水擦脸,并用梳子蘸水开始打理胡子。
吱呀的刺耳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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