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这人又披上了羊皮,穿得人模人样,连袖口的纽扣都精致奢侈,像个常人一样,下厨、读法、看新闻,给女人(我)买衣服。
不知道他哪来的超能力。
第二天,我购物车里的衣服,绝版的、限量的、预售的,全都出现了眼前。
啊啊啊!
我为厌哥举大旗!看谁敢与他为敌!
我高兴地在房间转圈圈,陆厌一脸淡然地继续看报纸。
「只要你不逃走,什么都满足你。」
事实确实如此。
第三天,为了找出密室机关,我撬开了天花板。
掉落的板子不小心打碎了陆厌一柜子花瓶,碎片烂了一地。
他仍心平气和地给我递扳手。
我攀着身子望向天花板里,乌漆墨黑的,除了灰尘就是蜘蛛网。
不可能啊?
分明那堵墙后就是空的,怎么就找不到机关了?
我不死心。
下午,我用老虎钳试探管道,一不小心把水龙头给薅了下来。
救命!
水流喷涌而出,瞬间浇湿了我全身,溅得哪里都是。
陆厌率先将我从现场拉到了安全地点,迅速关了电闸,拽着我一起去找水闸。
老小区管道老化,水闸统一设在水闸井。
等我们关了闸门,厨房早已水漫金山。
不巧的是,水还渗了下去。
我心虚地小声问:「好像渗到邻居家里了。」
「我来解决。」
实际上,陆厌并没有出过门,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解决的。
出了这么一个小插曲,他就把我关回了房间,直至晚上饭点准时叫我吃饭。
这人有个怪癖,他总是在看我吃完之后,才自己坐在餐桌上吃饭——吃他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奇怪东西。
要么是冰冷放硬的馊饭、生肉,要么是灰土难看的糠糟类「猪食」。
一个自带贵气、一身名牌的大男人,一口一口吃着这些难以下咽的东西,已经不能用特殊癖好来形容了。
我一个变态都觉得变态。
「你为什么喜欢这个啊?」我不理解。
他也从未回答。
4
相处久了,我发现陆厌身上的秘密远不止一个。
我可以随便任性妄为,一切有求必应,陆厌纵着我胡作非为。
但是我不能进入杂货间。
可越是禁区,我越是好奇。
杂货间的钥匙是单独存放,我苦觅不得,最后搜寻的目光落在了陆厌身上。
而他洗澡时,就是我的大好机会。
夜晚,浴室里雾气蒸腾,水声淋漓,听得人心猿意马。
透过门缝,我的一只手悄悄地伸进去钩台子上的衣物。
还未钩到,下一秒,一股巨大的拉力直接将我拽了进去。
双手被反扣在湿漉漉的墙壁上,水雾瞬间迷蒙了我的身体。
哗哗的水声不断,我却动弹不得,他靠近,俯首看着惊慌的我。
腰上厚实的大手滚烫有力。
我眨巴眨巴眼睛,偷瞄了几眼他紧实的肌肉。
「我能摸摸吗?」我直冒星星眼。
「……」
他不言,直勾勾地看着我。
好吧,小气鬼!
「我的垂耳兔玩偶好像落在这里了,我来找。」
大言不惭,光明正大。
「好像在你后面?」
接下来就是表演我的拿手好戏——错脚踩中鞋带,抬脚不稳,身体前倾。
陆厌眼疾手快,稳稳地让我假摔进怀。
哇咔哇咔!
肌肉手感真好!赚了!
陆厌本就凌乱的浴袍差点被我扯了下来,而我手若游鱼,滑溜溜地钻进他的衣襟趁机占了一把便宜。
被占便宜的本人脸色郁青,一把将我拎了出去。
「既然是小兔子,那就不要乱跑。」
这家伙!内涵谁呢?
不过身材确实不错,我美滋滋地想。
就是那个疤有点奇怪。
长在心口上,好像是个字?
我努力回忆那个触感,木……口……不对,日?
杳?
是杳!
为什么会是杳?
我们分明才认识了两个月。
而两个月前,我可以确认,陆厌并不认识我。
因为陆厌,才是被盯上的那只「兔子」。
早在他跟踪我的前一周,我就盯上了他。
这栋楼没几家住户,除了楼上有一家讨厌鬼和楼下的业余医生,周老师因工作调走了,哑巴爷爷因病过世了,连我养的小蘑菇也死掉了。
我可太无聊了。
这时,草坪上出现了一只有意思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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