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提前到上周日,所有视频都从上周日开始查起。」
虽然暂时还没有证据表明,一周前李梦琪的「噩梦」是否跟她的死有关。
但因为无法解释清楚她的噩梦,所以我有些耿耿于怀。
也好在我这么做了。
因为李梦琪的那个「噩梦」,确实是,一个恐怖无比的噩梦。
5
法医终于能给出初步意见了:
第一,深度检查下发现,受害者下体的撕裂伤,是在血液停止流动之后产生的。
配合相关腺体(尿道旁腺等)的充血情况,可确认受害者是在失去生命体征后,再被进行二次侵害的。
第二,血液检查中发现有机化合物 C2H5OC2H5 成分,即乙醚。
管制药物,麻醉药,只要吸入两毫升即可以使人深度麻醉。
但法医强调,在受害者血液中尚存的乙醚浓度非常低微,也许再过一两天,就彻底无法检测出来了。
而乙醚在人体内代谢完,需要七天左右。
我回推了一下时间,即是说,李梦琪体内的乙醚,可以追溯到上周。
这,似乎又能与上周日,李梦琪的那个「噩梦」联系上了。
第三,李梦琪身上的伤。
手腕与脚踝上的瘀伤,可基本确定是用手按压造成的,也确定是旧伤。
即伤痕已经淡化,瘀血正在散去,推测是在三天前至十天前这一时间段造成的。
而脖子上的致死伤,是由电线勒紧导致无疑。
但除此之外,李梦琪身上没有其他伤痕了。
这说明,极有可能,李梦琪甚至还在睡梦中,就被凶手勒紧脖子,直接杀死了。
连挣扎打斗的痕迹都没有,连指甲上都没有抓到任何东西。
只能说,下手非常快准狠,就像是仇杀一般。
可根据我们的调查,李梦琪没有男朋友,没有密切接触的异性,可以排除情杀。
她的生活也相当单调,除去出差,几乎就是公司、租房两点一线,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
而她在县城里所有的朋友同事,对她的评价也都是正面积极的,结仇的可能性很小。
刚好那时候,她的家人,也终于来了。
虽然我们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他们,但他们还是姗姗来迟。
按程序,我们要给他们做一份笔录的。
但没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不顺。
6
李梦琪的家人包括她的父母,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弟弟。
他们并没有来刑侦队,而是直接在楼下的派出所闹开了。
我们马上赶了下去,但也无法阻止闹剧。
主要是李梦琪的母亲,痛失爱女我们理解,所以也没有任何责怪,都是安慰为主。
但问题是,我们慢慢发现,她哭闹的原因,可能并不完全是悲伤。
而是想要赔偿。
怎么发现的呢,因为在她躺在地上打滚哭闹的同时,夹杂着其他话,蹦出了这些句子:
「她还那么年轻,还能工作好多年的……」
「要赔钱……」
「怎么还没找到凶手,一定要他倾家荡产……」
我宁愿相信她并不是故意说出这些话的,但她确实说了出来。
而父亲跟弟弟,只是在一旁冷眼看着。
那时候,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李梦琪会租住在那样的地方了。
虽然她公司的福利待遇都不错。
是因为这些人。
如果她不为了省钱而租在那样的地方,也许就不会……
算了。
可以说,处理李梦琪家人,比我们作上述调查花的时间还要多。
直到天黑才把他们安顿好,并承诺破案后第一时间通知他们。
而接下来,我们也终于有线索了。
7
入夜时,同事再次汇报,说找到了一个疑点。
一段可疑的监控画面。
李梦琪所在租房的窗户,朝向并不是很好,外面并没有监控设备能够拍到。
这段监控画面,是在那栋租房的正门前,一个交通摄像头里发现的。
时间是上周日夜晚十一点二十九分,内容是李梦琪到市区出差回家的画面。
也就是她做了「噩梦」的那个晚上。
但那部车子,在送完李梦琪之后,却并没有离开。
车上下来三名男子,他们头戴鸭舌帽,偷偷尾随在了李梦琪的身后。
同事原想调出当时该出租楼房的监控视频,但很可惜的是,出租房老板为了省钱,用了非常小的硬盘,监控视频只保留三天就会被清洗掉。
于是,同事试着联系该车辆的车主作问询,但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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