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有了牵挂。那么,出任务的时候失败的也会随着增加,更重要的是杀手一旦有了感情有了牵挂,那结局只有一个,就是死路一条。
夜擎苍和南宫泽这么些人们之所以可以自由去爱,恰好正是因为夜擎苍是帝国内少有的经济方面的人才,单单在亚洲一带投资创造的财富,已经远远大过杀手接任务带来的利润。
他带来的利润站帝国经济的三分之二,所以他有特权可以不必在接任务,他管辖下的几个人也可以不接任务,除非帝国人手不够。
这种情况是极其少见的。
“他杀了你的父母,然后强迫你都组织里为他卖命。等你长大手,取得了他的信任趁他不备,然后杀了他给你父母报仇,对吧?”云诺大概猜到了七八分。
“才不是。”于凤墨当即就反驳:“你尝过感情被人欺骗的滋味吗?我错了,错的很离谱!我以为他是我救命恩人。当年,我站在一片血污之中,颤抖的不能自已。他像是一个慈父一样蹲在我面前,向我伸出了手。我以为他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神。他替我安葬了父母,我跟着他离开了。在他的精心呵护下逐渐的成长。我感念他,所以放任他的一些变态的行为。”
“等等,变态行为?”云诺顿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对你做了什么?”
于凤墨瞪了她一眼:“收起你那副让人讨厌的表情来。第一,你没发现新大陆。第二,泰坦尼克没撞冰山,你不用这么好奇又这么吃惊。”
云诺撇了撇嘴。
于凤墨接着说道:“他是个GAY!他喜欢男人。”
“哦哦,我知道了。”云诺等不及他说完,就打断了他,再一次进行大胆的猜测:“他是不是对你做了那种事情?然后,被你喜欢的女人千雪发现了。千雪很生气你的不反抗,然后跟你分手了。”
“你可以去写小说了。没有营养的电视剧看多了吧!”于凤墨讽刺了他几句,刚要开口讲下去,话锋一转,警告她:“乖乖听着,要是再敢插嘴,你以后就再也别想从我这里,听到关于我的任何事情。”
“好吧。”
主父是喜欢男人没错,可是他有一个更加让人厌恶恶心甚至是让人无法容忍的癖好,那就是他有恋童癖。
于凤墨与他的相遇完全是偶然,在他五岁那年出门替父母去买甜甜圈时,在路上险些被一辆车子撞到。
他爬起来时,跳着脚咒骂那辆车子。
却不知道那时,车子上坐着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恶魔。只是那一眼,他就对这个棕发、蓝眸、白皙皮肤的男孩子念念不忘。
他派人杀了他的父母,给他编制了个故事,以慈善者的身份出现救助了他。
那些日子,他不止一次的想要侵犯他。
可他抱着他亲昵叫爸爸的样子,着实让他动容。他共有两个儿子,老大死于非命。老二,豪斯奇不争气,成天沉溺于女色。
而眼前这个叫墨的孩子,聪明伶俐又肯争气上进,他忽然有种想要把组织交给他的想法。
他忍下心头的蠢蠢欲动的欲望,没有根本的侵犯他。但是确实也占了他不少便宜。
每天都要搂着他睡觉,大手在趁他熟睡之时,占他便宜。
于凤墨不是傻子,每次假装说着梦话,踹被子,甚至还装作梦游,尽量的避免被他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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