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 公里,光绪三十四年(1908)动工,宣统三年(1911)完成铺轨。
在华南和西南,法国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通过签订《广州湾租借条约》,取得在我国雷州府属之广州湾地方赤坎至安铺修筑铁路的权利。光绪二十九年(1903),又通过签订《滇越铁路章程》,取得由法属越南经中越边界老街到达云南昆明的铁路修筑权和经营权。其中,越南境内称越段,光绪二十九年修成;中国境内称滇段,于光绪三十年(1904)开工,长469.6公里,宣统二年(1910)完成。此外,法国还通过借款,染指京汉铁路及其支线。
甲午战争后,地处南北干线的芦汉路受到中外广泛重视。清廷不仅将它作为“富强兼资、势不可缓”的要政②,而且开始筹划其南部粤汉铁路的兴办。清廷无款兴办,遂于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十四日(1896 年10 月20 日)决定改归官督商办,准设铁路总公司,由盛宣怀督办,并决定铺设双轨。第二年,铁路总公司设立于上海,并在天津、汉口各设一分局。开办伊始,请部分官款为开办经费,同时请各地方官帮助招集商股,使之据有1300 万两资本,又几经交涉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同比利时签订《芦汉铁路比国借款续订详细合同》及光绪三十一年(1905)《续订京汉全路完工应用小借款合同》,借款12500 万法郎。此后,该路从南北并举,于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初八日(1906年4 月1 日)正式建成通车,改名为京汉铁路。其间,还修筑了正太和汴洛路两条支路。光绪二十八年(1902),通过《正太铁路借款合同》向俄国贷款4000 万法郎,使正太铁路(正定至太原,后改为正定至石家庄),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竣工。光绪二十九年(1903)通过《汴洛铁路借款合同》,向比利时借款2500 万法郎,使汴洛铁路(由开封府经京汉线至河南府)于1909 年12 月竣工。
粤汉铁路自光绪二十四年与美国合兴公司订立《粤汉铁路借款合同》以来,美方先后违反3 年乃至5 年竣工的承诺,所修铁路无几且费款巨大,并① 金士宣、徐文达:《中国铁路发展史》,第47 页。
② 《张文襄公全集》卷78,第19 页。
私自吸引比利时入股,引起湖北、湖南、广东三省广大绅商公愤,强烈要求废约自办。清廷被迫与美国交涉,于光绪三十一年与美国签订《收回粤汉铁路美国合兴公司售让合同》,将粤汉路收回自办。
在长江流域和东部沿海地区,英国于光绪二十年向清廷提出修筑天津至镇江、山西经河南至长江沿岸、九龙至广州、浦口至信阳、苏州经杭州至宁波五条铁路的要求。清廷迫于压力,答应了除津镇路以外的全部要求,致使英国顺利获得以上诸路贷款权。津镇路因与德国在山东利益发生冲突,后双方妥协达成共同修筑、共同管理协议,改为津浦路。广九路于光绪三十三年动工,宣统三年(1911)竣工。山西经河南到长江的铁路由英国福公司承造,于光绪三十一年修成道口至柏山段,后由清廷收回自造展至清化,为道清路。由此可见,甲午战争后,我国重要铁路干线的兴建都是在举借外债的条件下开展或完成的,或多或少地丧失了权益,遭到了一些爱国官绅的极力反对。光绪二十四年,在戊戌维新爱国运动影响下,清廷于七月初一日(8 月17 日)在京师设立铁路矿务总局,统一对铁路的管理。在该局制定的《矿务铁路章程》中,将维护路权,提倡商办,限制洋股、洋款作为重要内容。它规定各地铁路公司“集款以多得华股为主,无论如何兴办,统估全工用款若干,必须先有己资及已集华股十分之三,以为基础,方准招集洋股或借用洋款。如一无己资及华股,专集洋股与借洋款者,概不准行”。同时将批准举借外债的权力收归中央,明令凡举借洋款,必须由总局和总理衙门批准①。八国联军侵华之际,华北、东北等地铁路遭到破坏,列强纷纷将铁路据为己有。其中,突出的是英国占有京津、津榆线,俄国独占东北铁路,日本也想染指。后经艰苦交涉,清廷才与英、俄签订收回以上诸路章程,但沙俄拒不兑现从东北撤兵。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强行修筑安奉路(安东—沈阳),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完工。日俄战争后,东北铁路遂为俄、日所控制。日本遂于光绪三十二年成立“南满洲铁路公司”于东京,设支公司于大连,不顾清廷一再反对,加强对南满铁路控制。其后,日本又迫使清廷允许其继续经营安奉路,架设鸭绿江大桥与朝鲜铁路相接,对原路展宽使之成为南满铁路的一条支线。光绪三十一年,日本还强行修筑新奉路(新民—沈阳),并以强行提供贷款方式霸占吉长路(吉林—长春)修筑权。与此同时,英、美等国在东北;日本、美国、德国、葡萄牙等国在福建、浙江、江西、广东;法国在两广;英国在西藏、云南等地进一步展开掠夺路权的阴谋活动。
面对列强瓜分中国路权的阴谋,登上政治舞台不久的民族资产阶级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收回路权斗争,要求民间承办铁路。清廷被迫允许商
>>>点击查看《中国通史》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