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系教授、副校长、博士。他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第二章。
杨益茂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一章第一、二、三、四节,第七章。
杨直民同志,北京农业大学教授。他为本卷丙编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一章第五节。
颜吾芟同志,北方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二章。
华世珍同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列主义理论教学部副教授。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三章、第六章、第八章。
刘先觉同志,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一节的建筑部分。
颜元亮同志,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一节的水利部分。
黄晞同志,水电部科技情报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技术》杂志主编。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电力部分。
李进尧同志,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煤炭部分。
凌光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石油史研究室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石油部分。
招冀同志,中国金属学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坤仪同志,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史研究所教授。关锦镗同志,中南工业大学教授。他们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的第三节。
杜金铭同志,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席龙飞同志,武汉交通科技大学船舶及海洋工程系教授。李成智同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锺允若同志,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任级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的第四节。
刘登仕同志,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西南兵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五节兵器部分。
盛维勇同志,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五节的化工部分。
周启澄同志,中国纺织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纺织部分。
倪莉同志,三峡移民开发局硕士。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陶瓷部分。
王诗文同志,云南省设计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造纸部分。
张树栋同志,印刷工业出版社副编审。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印刷部分。
齐戈同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培训部教授兼主任。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五章。
黄国盛同志,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他与戴学稷同志为本卷合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九章。
范明辛同志,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章。
孙占元同志,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二章;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三章。
秦宝琦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四章。
沈其新同志,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五章。
罗福惠同志,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原所长、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六章。
王立言同志,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七章。
彭平一同志,湖南株洲教育学院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八章。
陈东林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他与李侃同志为本卷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章。
苏双碧同志,《求是》杂志原副总编、编审。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四章、第五章。
杨怀中同志,宁夏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名誉院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六章。
王道成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七章。
钟康模同志,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兼副校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八章。
黄名长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与戴学稷同志为本卷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九章。
穆渊同志,新疆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章。黄绮文同志,汕头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一章。
桑咸之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教授,已故。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第十二章。
史革新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四章。
汤志钧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五章、第二十六章。
吴杰同志,现代出版社副编审。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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