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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6(第3页/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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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言著实》著录一种适应于北方旱作地区的中耕除草工具:“漏锄”。这种锄的特点是锄地不翻土,锄过之后土地平整,有利于保墒,而且使用轻便①。漏锄至今在关中地区仍然普遍使用。

    农田水利太湖地区的水利工程,在明、清两代都是以水道疏浚为主。1570 年,经海瑞主持的一次水利工程后,吴淞江下游基本形成今天的流向。清时,黄浦江“夺溜代吴”,吴淞江等水道退居次要地位,为便于节制,又在黄浦江口建大闸一座。畿辅自元以后,工程时举时废。雍正三年(1725)近畿发生特大水灾,清政府曾用较大力量兴修水利,农田水利有较大发展,公私合计先后垦出稻田五十九万七千多亩,并分设京东、京西、京南和京津四局加以管理。到乾隆时即以南北自然条件不同,北方水少,且过去所办水利收效不大为借口而明令禁止以后再在京畿从事水利营田。

    整个清代农田水利是向小型化方面发展。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利用地下水凿井灌田,蔚然成风。河北井灌和植棉有关,方承观《棉花图》① 翟允禔:《从<农言著实>一书中看关中旱原地上小麦、谷子、豌豆、苜蓿等作物的一些栽培技术》,《西北农学院学报》1957 年1 期。

    中介绍:“植棉必先凿井,一井可溉田四十亩”,因“凿井以水车灌田,故其收常倍”①,“井利甲诸省”②。康熙时,王丰著《井利说》,力主在陕西凿井防旱并指出应该注意的一些技术问题。山西省蒲州和陕西省富平、澄城等地由于地形、地质不同,井水量大小不同,每井灌溉田地数量也不同。水车大井和一般大井每井可灌田二十亩,桔橰井可灌六七亩,辘轳井可灌二三亩③。南方井灌较少,但利用山泉灌溉种稻却较普遍,闽、浙、两广、云贵、四川等地,随处都有蓄储涌泉或壅积谷泉的塘堰。嘉庆《广西通志》记载:“全州以井名者,几全是泉潭,并多涌泉,深不见底,灌溉面积甚广。”山泉来自高处,便于引流灌溉,为了合理用水并减缓冲激,人们就在下流修筑塘堰加以蓄存,并用栅、闸以及瓦窦、阴沟等启闭宣泄,再随时引入田。当田面高于山泉,除了筑堰壅水外,还用筒车来提水灌田。在山泉为叠岭涧壑所限时,则用竹筒,架槽来渡越,使山泉能从上而下,由近及远地使用,大大提高了泉水灌溉效益。北方各省也有引用泉水灌溉的,但总的面积不大。① 光绪《正定县志·方物》。

    ② 《皇清经世文补编》卷38。

    ③ 《续修陕西两通志稿》卷6《水利附井利》。

    第二节对生产技术原理认识的提高和耕地技术的改进生产技术管理在具体耕作技术的基础上,《知本提纲·农则》进一步概括出农业生产的一般耕作程序和一环套一环的原则,“耕序苟能详明,必且身家之常足”,郑世铎注释说:“耕垦、栽种、耘锄、收获、园圃、粪壤、灌溉之次第,苟能一一详明,自然善于耕稼,而出息倍收,身家常足矣”。上述七个项目,是《知本提纲》讨论耕稼的内容。前四项为粮食作物生产的四个环节,园圃为农家不可偏废的生产项目,最后两者则为粮食作物和园圃生产共同应该注意的环节。并指出一个环节要紧扣另一个环节:“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耕垦之理既明,布种之道宜知”;“布种之道既明,耘锄之功莫缓”;“既知耕种栽锄之理,更明稼穑消息之机”。对每一环节还提出了质量要求,如整地,要求做到“细燥而易于受水,一有种植,根本深固,外风不能入,内泽不能出”,对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也同样提出了要求。掌握技术关键是农业生产中应予以重视的又一原则。《马首农言》辑载了不少农谚资料,提出了播种时期、前后作的关系、耕地深度、操作时间等等问题,对实际生产有很大指导意义,如说“小满花(棉花),不到家”(意即棉花迟种则不收);“荞麦见豆,外甥见舅”(意即去年种荞麦之地今年不宜种豆);“麦子犁深,一团皆根;小豆犁浅,不如不点”;“天旱锄田,雨潦浇园”等等。《知本提纲》、《农言著实》、《潘丰豫庄本书》、《区田试种实验图说》等书认为北方的生产技术关键是“粪多水勤”;南方则是“深耕”、“早种”等。

    耕地技术土壤耕作是农业生产首要的一个环节,乾隆时(1736—1795)的《知本提纲》已有系统认识,指出前作物收获后,土壤板结,通气不良,经过耕耙曝晒,“风化”作用,板结状况可以改变;但“日烈风燥”,水分又损失过多,因之必须“雨泽井灌”补充水分,土壤经过这样的耕作使水、肥、气、热达到协调程度,才对作物有“以大发育之功”①。《齐民四术》对南方水稻冬闲田的土壤耕作记述得也较细致、系统。

    耕地技术,这时期已达到相当完善的地步。北方旱地土壤耕作不论夏耕或秋耕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耕作法:浅—深—浅。《知本提纲》概括了这一耕法:“初耕宜浅,破皮掩草;次耕渐深,见泥除根(翻出湿土,犁净根茬);转耕勿动生土,频耖毋留纤草”。南方水田耕作技术的进展表现在两方面:① 《知本提纲·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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