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曰:海瑞抚江南九阅月,“而天下财赋之原,肃然一清”①。
海瑞巡抚期间实行的虽然只是局部的改革,但已经触犯了江南官绅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大肆攻击和极力反对,纷纷指责他“第一不知体”、“不识时务”、“不近人情”、“管闲事”,甚至投匿名信,进行威胁。不仅如此,他们还和朝廷内部的一些人上下勾结,“共思逐公自便”②,千方百计要把海瑞赶走,以便改变他所实行的政策。
隆庆四年(1570)正月,正当海瑞领导大批饥民破土修浚吴淞江,江南“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③的时候,刑科给事中舒化难,上疏指责海瑞在巡抚任上“迂滞不谙事体”,所立条例“非人情”、“出寻常之外”、“创新奇之法”,提出只宜与两京清秩处之,而不可重用。穆宗没有同意,仍“留抚地方如故”④。接着吏科给事中、嘉兴人戴凤翔受徐阶指使,劾论海瑞“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不可一日居地方”⑤。海瑞向来以刚为主,挺立于世,对于戴凤翔之流的无耻攻击,他针锋相对上疏辩明,用大量的事实予以驳斥。指出戴凤翔疏中所言,“无一字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纯属“诬妄”,“逞己邪思,点污善类,不为“报① 《开白茆河疏》,《海瑞集》上册,第233 页。
② 《开吴淞江疏》,《海瑞集》上册,第232 页。
③ 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1 页。
④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四。
①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7 页。
②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5 页。
③ 李贽:《太子少保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47 页。
④ 《明穆宗实录》卷四一,隆庆四年正月壬午条。
⑤ 参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2 页;《明穆宗实录》卷四二,隆庆四年二月癸亥条。
国”,而以“行私”⑥。
此时,与海瑞有夙怨的高拱东山再起,以吏部尚书入阁柄政,从而给海瑞的前途蒙上了一层重重的阴影。吏部见到戴凤翔的奏疏以后,以海瑞“志大才疏”为由,罢其应天巡抚的职务①。消息传出,江南小民“号泣载道,家绘像祀之”②。隆庆四年二月十五日,改为以原官总督南京粮储。当海瑞将赴南京粮储之际,高拱又从中作梗。三月二十五日,穆宗诏令裁革南京粮储都御史,以其事归南京户部侍郎兼管。海瑞被迫上《告养病疏》,明确表示坚持自己的主张,并提出希望,曰:“臣二经论劾,众口呶呶,臣尚执己为是,臣实见得是也”;“臣叨任巡抚,凡所施为,竭尽心力,一皆采访民言,考求成法,民利与兴,民害与除,不可易也。伏愿皇上所敕新任抚臣,勿以臣受谤而轻改臣事”。同时,恳乞“赐臣回籍,永终田里”③。上允其请。四月,海瑞离开南京回琼山老家。他自四十岁跨入仕途,至此十有七年。俸禄所余,仅置居第一区,值一百二十金;租田十亩,其他皆无所增益。其清苦如此,在当时的官僚中是罕见的。
⑥ 以上见《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下册,第237—240 页。
①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7 页。
② 《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传》。
③ 见《海瑞集》上册,第241—242 页。
第六节退居林下,关心国事海瑞罢归山林,但并没有消沉下去,心里依然关心国事。在田里闲居的十多年间,尤以吏治为急。经常为地方府县官员指点政令得失,痛斥贪官污吏,每一次都是“侃侃条陈,毫无忌讳,耻为面谀,罔及其私”④。他向琼州分巡道提出清丈土地、平均赋役的方针办法,亲自草拟条例,绘制图样。有一个书吏出于敬慕之心少计海瑞家一亩八分地,他发现后立即予以纠正。上书两广军门,严斥官军无能,以致倭寇猖獗,地方遭残,提出御倭剿倭的策略。隆庆五年,史际升任浙江布政司参政,他先后两次去信详陈地方安危和自己在淳安的施政经验。
隆庆六年五月,穆宗卒。六月,年仅十岁的皇太子朱翊钧继位,是为神宗,次年改元万历。同月,宦官冯保以两宫懿旨将高拱逐出都门,张居正与冯保相结,出任内阁首辅。居正当国,“惮公(即海瑞)刚直”。万历元年(1573)正月十一日,吏科都给事中雒遵上疏推荐海瑞,吏部谓:“海瑞秉忠亮之心,抱骨鲠之节,天下信之。然考其政,多未通方。只宜坐镇雅俗,不当重烦民事”①,拒绝起用。
万历元年二月,为京师会试之期。张居正以子托会试总裁、大学士吕调阳,一时物议沸腾。海瑞闻之,立即上书吕调阳,曰:“今年春公当会试天下士,谅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按:即张居正),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也。惟公谅之。”②时,神宗登极伊始,一再欲起用海瑞。海瑞则因这事得罪了张居正而不得出山。万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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