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校风。强调教官为人师表,要做遵守封建礼仪的模范,尽心教好学生;学吏职在供写文案,若“索取生员一钱,并为生员改洗文卷,决无轻贷”;学生学问之道,应遵循朱熹倡导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教之目,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作为为学之序,还要懂得修身、处事、接物之要。又立二簿,分别稽考学生之德、学。海瑞认为:学生只要“率此而行”,“异日为国家建伟业无难矣”。在具体执行封建礼仪方面,他明确宣布:今后教官和学生于县学明伦堂见官,要遵从《会典》诸书所订立之礼节,“不许行跪,学前迎接亦然”①。在校风方面,严禁互相造谣中伤,播弄是非,“此等士风,最坏心术”。尤其反对借斯文之名,倡义气之说,以为“结党”一事,“尤干法纪”。这些教育主张,既反映了海瑞维护封建礼教的立场,也与他“以礼为教”的思想相吻合。海瑞长校,还颇有些民主作风,他说:“本职初至学中,某善可兴,某敝可革,尚未尽识,容与诸生会议,并参酌提学道教条别为更定。”②所有这一切,对于当时日益败坏的士风,无疑起到了一定的整饬作用。
海瑞是言行一致的。到校的当年,延平府督学官莅校视察,在明伦堂召见教官,诸教官一见,皆左右跪拜。唯特海瑞一人,以学校为养士之重地,师长应受到尊敬,如笔架挺立在中间,拒不跪拜,仅长揖而已。由是得了个“笔架博士”的雅号。督学官为此嫉妒他,百般刁难。海瑞志在行道,谓:“此阙陷世界,何能有济”,遂愤然乞休。后经福建按察司提学副使朱衡再三慰留,始复教谕之职。
海瑞在训士之余,依然十分关心地方政事。在南平县学任上,他又著文重申他在《治黎策》和《平黎疏》中所提出的思想和建议。当他得知福建驿递困苦,即作《驿传申文》与《驿传议》,上报有关衙门。略曰:驿递之疲,千疮百孔。为今之计,只有恢复国初之法,厘清积弊,凡利者兴之,才是上策。否则,就是中策、下策乃至无策。
时至嘉靖三十七年(1558)春,海瑞长校已四年有余。以实事求是、治学有方、成绩显著,巡抚监司交章论荐,授为浙江严州府淳安县知县。由此步入政界。
① 以上见《教约》,《海瑞集》上册,第13—18 页。
② 以上见《规士文》,《海瑞集》上册,第21 页。
第三节丈田均赋,革弊兴利“知县知一县之事。一民不安其生,一事不得其理,皆知县之责。”不惩贪暴,害怕别人诽谤自己;凡事不认真,害怕生怨取祸,不顾朝廷利益,做个乡愿,“浮沉取名,窃取官爵,非知县也”①。从这一思想出发,抱着革弊兴利的决心,海瑞于嘉靖三十七年五月初到达淳安任上。
淳安,地瘠民贫,所产只有茶、竹、杉、柏。田亩悉归豪右,穷者卒岁不粒食,百姓“疾苦万状”,“民之逃亡者过半”②。海瑞下民间,访其故。盖由于赋役不均,浮粮数多,大户转嫁。“富豪享三四百亩之产,而户无分厘之税。贫者产无一粒之收,虚出百十亩税差。不均之事,莫甚于此。赔貱则困苦,困苦不堪,相继逃亡,皆虚税所压为之,不可不加意也”③。又淳安位于新安江下流,诸官舫日五六次,夫役迎往,费不可支。于是定《兴革条例》三十六项,悉心规划,认真清丈土地,度田定税,均平赋役。同时雷厉风行清查积弊,严行革除一切陋规,裁冗费,革冗役,息词讼,惩贪官,肃吏治,民困渐苏。
海瑞从政克尽职守,为事不惧强权。是年,浙直总督胡宗宪之子过淳安,依仗权势,盛装以行,竟以不备供应,吊打驿吏。海瑞得讯,当即下令拘禁之,并将其所带数千银子如数没入充库。然后去信报告胡宗宪,说此人胡作非为,还冒充总督公子,真不敢相信。气得胡有口难开,只好作罢。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严嵩党羽、总理盐政都御史鄢懋卿奉命巡查盐务,欲取道淳安县境。鄢招权纳贿,贪酷成性。若依之,势必扰民。海瑞以“邑小不足奉迎,愿取他道往”,去信挡之。鄢不得不怀恨绕道而去。此两事“更为人所不敢为者”,百姓为之拍手称快,一时传为佳话。
海瑞一心为民除弊兴利,而他自己却清苦自持,衣服破旧单薄;为母亲做寿,只买肉二斤,别无他物。淳安百姓颂之曰:“爱民如子,视钱如仇。”海瑞去县之日,人人放声痛哭,“如丧父母”。
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初,朝廷以海瑞在淳安政绩卓著,擢浙江嘉兴府通判。由于他在淳安得罪过鄢懋卿,这时鄢便嗾使其党羽袁淳上疏弹劾他,海瑞遂被取消任命。不久,严嵩败落,鄢、袁相继去官,海瑞乃调任江西赣州府兴国县知县。
四十二年(1563)春到任。兴国地薄民穷,时弊亦在浮粮,“岁征不满什之伍”。“虚粮不能貱,重役不能供”,以故“逃绝户极多”。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海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兴国八议》,厘清宿弊,发展生产。“八议”之要者有五:一曰屯田,恢复明初拨军下屯、军民各有定分之法,清退军队由侵吞民田而来之“余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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