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等都会有消耗。所以田粮正项之外,耗米征收是一大负担,也是一大漏卮。最大的问题是“豪有力者只供正额,而一切转输诸费,其耗几与正额等,乃独责之贫民。此耗之不得其平也”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宣德八年(1433),周忱创“平米法”。平米,指正额与耗米两项而言。其办法是:“官民田皆画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斗,计输将远近之费为支拨。支拨之余者存积县仓,曰余米。次年余米多,正米一石,减加耗为六斗。又次年益多,减加耗为五斗。”②在平米法的基础上,又建立“济农仓”。济农仓米的来源,其一就是平米支拨后存留的余米,此外,还有丰收年发官钞所籴储存的粮米,以及奏定“京俸就支法”所节省的耗米。据周忱于宣德七年所奏:“先是,苏、松、常三府岁远南京仓米一百万石,以为北京武职之俸。每石外加盘用耗米六斗。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独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岁,减耗米六十万石。”③又据《明史·周忱传》,这个就支办法规定,给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价米一斗。所节余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另外,在某些县份还有向富人劝借米,清理豪右侵占绝户田租等。济农仓除去用于赈贷贫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计口而给食者,于是取之;江河之运不幸遭风涛亡失者,得以假借”①。“买办纳官丝绢,修理舍、廨、庙、学,攒造文册及水旱祈祷”等都随时支用。这种把田赋的征收与徭役的支出混合使用的办法,实际上开了赋役合征的先河。在明代赋役制度的改革中具有开创意义。周忱亦以善理财赋著称,如《明史·周忱传》指出:“终忱在任,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忱之力也。”
正统初年,由于宝钞的贬值和铜币的窳败,银货币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流通开来。连国家与皇帝的权威也不得不屈服于它的势炎。于是江南四百万石漕粮也折征为一百万两白银。这就是金花银的出现。田赋实物税粮改折为白银,对纳税者免除了运输等盘费与麻烦,就是改折为布、绢等“折色”物品,也比缴纳“本色”粮米合算。周忱向朝廷尽可能争取缴纳“折色”,同时,利用米粮、布绢、白银作为调节赋税负担的杠杆。“忱请检重额官田、极贫下户两税,准折纳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兑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②松江为明代棉纺织中心。洪武时已有以布折赋的先例。周忱再次奏请恢复松江、常州部分秋粮折布缴纳。
明代有按田粮随征马草的税目。马草运输比粮食尤难。周忱奏请每束折银三分,缴付南京,由南京就近购买。公私皆便。洪武间,因为北方地旷人稀,便于江浙苏、松等处按田粮佥派人夫到凤阳等地养马走递,充当驿夫。正统间,周忱奏请以秋粮带征耗米,易银交付北方有关地区,从而减轻了江南马夫的负担。
①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
② 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③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武进县志》。
① 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正统初年,周忱被任命巡视淮安、扬州盐务,以整理那里的盐课拖欠。
周忱命苏州等府拨余米一二万石至扬州盐场,抵作田赋,而令灶丁纳盐支米。当时米贵盐贱,饶足,施及外郡。
周忱的改革触及了地方豪强的利益,在朝廷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正统七年(1442),豪强尹崇礼攻击他“多征耗米”。九年给事中李素等弹劾周忱“妄意变革,专擅科敛”。景泰元年(1450),当国难当头之际,应天府豪民彭守学又攻击周忱“多收耗米”,甚至攻击他“变卖银两,假公花销,任其所为,不可胜计”。户部竟奏请“分往各处查究追征”①。景泰二年八月,周忱被迫致仕。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无轻易忱法。然自是户部括所积余米为公赋,储备萧然。其后吴大饥,道馑相望,课逋如故矣。
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处处祀之。”②景泰四年(1453)十月卒。终年七十三。卒谥文襄。著作有《双崖集》。
① 《明英宗实录》景泰“附录”九。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第二节况钟在有明一代的名宦中,未经科举,由吏员升任官员而成政绩者,况钟可谓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
况钟(1384—1443),字伯律,南昌靖安人。家境贫寒,其父仲谦为生活计,送给黄氏收为养子。七岁时,母亲去世,无限悲痛。于是,刻志于学。由于他资性颖异,且勤于学,“长而淹贯经史,其为文简要不烦,兼工行楷诸书,器局端凝,言笑不苟,视势利声华澹如也”。而且“秉心方直,律己清严,习知理义,处事明敏”。在靖安县衙任掾时,职内事务,处理快捷,深得知县俞益的赏识,称赞他干练通敏,廉介无私。
明太祖为保证封建官吏的铨选与任用,推行三途并用之策,明成祖遵行不悖。永乐十二年(1414),况钟吏期已满九年,按例应允给赴京考职。其时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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