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变、播州之变的性质不同,是在日本侵入朝鲜的情况下,明朝廷接受朝鲜国王的请求,派兵赴朝鲜,抗击倭军。援朝战争从万历二十一年开始,到万历二十七年,历时六年。
万历三大征的性质各不相同,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都要耗费巨额的钱财。据统计,明朝廷用于三项战事的白银超过了一千万两。万历四十六年,当辽东战争发生,已是库府空虚,难以支应。当时大臣合议,安排辽东的防务,需军费百万,但因筹措不及,朱翊钧只准与十万,且要延迟拨给。
明廷多方筹措军饷,以应付战争之需。五个月后,明廷议决,除贵州外,全国亩加征田赋三厘五毫,后又加征三厘五毫。万历四十八年,再增二厘。连续三年,先后三增赋,合计九厘,共得银五百二十万两。这宗以“辽饷”名目加征的田赋,被朝廷固定下来,成为常赋。
崇祯十年,与清军和农民军两面作战的明朝廷,为了一举消灭农民军,根据杨嗣昌“因粮加赋”的倡议,再次加派。其主要措施,是在旧额田赋的基础上,每亩加粮六合,而以每石折银八钱的比率输官,计可得银近二百万两。加上民间田土溢额者,核实输赋,以充饷;按照事例,富民输资为监生的银两,以充饷;全国邮驿裁省的银两,以充饷,估计共可得银二百八十万两。这宗加派被称作“剿饷”。朱由检明确表示,这次的加派是临时性的:“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①可在第二年,仍然征收了其半数。
崇祯十二年,延臣议练边兵,杨嗣昌筹划,东而辽东、蓟镇,中而畿辅,西而陕西三边,共练兵七十三万。练兵需饷,遂于天下田土中,亩加赋银一分,计得七百三十余万两。这宗加派称作“练饷”。此后,“练饷”又成为明朝廷的另一宗常赋。
辽饷、剿饷、练饷,合称三饷。有御史称:“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① 《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
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是亘古未有之事②。如果说,万历年间的危机,是因朱翊钧“非但内者不出,且欲外者复入”③,尚有回旋的余地,那么,到了崇祯年间,则是外库内库俱空,不依靠一宗又一宗的加派,便无法维持。加派三饷是明朝廷将财政危机转嫁于小民的措施,这些措施不过是剜肉医疮,归根结底,只是加速了明皇朝的灭亡。
②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③ 《万历邸钞》万历三十七年己酉。
第五章明代的农民起义第一节明初的农民起义明初从洪武到宣德的七十年间,是明朝政治较为清明、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时期。元末农民大起义,不仅以改朝换代而告结束,而且冲刷了元末社会的痼疾,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前提。与此同时,借助农民起义的力量而建立明朝的朱元璋,也为革除元末弊政,安定社会作了不少的努力,从而缓解了紧张的社会矛盾。然而未经农民起义扫荡的地区,地主豪强与广大农民的尖锐矛盾,却并未因为明朝的建国而缓和,反而由于战乱对经济的破坏,地方官吏的胡作非为、横征暴夺而更加激化,农民的负担并未减轻。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无法生存的贫苦农民,不断举行武装起义。这些起义遍布于大江南北,发生在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广、四川、陕西、山东和浙江等地。起义规模都不大,有的只有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多的也有几万人、几十万人,但却此伏彼起,连绵不断,次数不下四百次。白莲教起义的余波白莲教在下层人民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元朝末年,以白莲教为号召,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红巾军大起义。即使到明朝建国之初,在白莲教活动的地区,人民也多次利用白莲教组织发动起义。
江西、湖广地区,在元末农民起义时,一直是徐寿辉、陈友谅割据政权的管辖地区。因此,这里受白莲教的影响特别深。明朝初年,这里的白莲教起义不断。洪武六年(1373)正月,蕲州人王玉二聚众烧香密谋起义。同年六月,罗田县人王佛儿,自称弥勒佛降生,鼓动民众起义。洪武十二年七月,陈友谅旧部荆州孙谅等曾谋起义。洪武十九年,福建将乐僧彭玉琳到新淦,自称为弥勒佛大师,烧香聚众作白莲会,并与当地居民杨文、曾尚敬等共同密谋起义。彭玉琳称晋王,置官属,建元天定。洪武二十年,袁州宜春县民李某自称弥勒佛,发九十九等纸号,用“龙凤”印玺,置日月袍、绿罗掌扇令旗等准备起义。第二年袁州府萍乡县民又用弥勒教宣传群众。这些起义有的在组织中,有的在发动后不久,即被明朝政府镇压。
四川、陕西在元末也是白莲教盛行的地区。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四川眉县(今四川眉山)“妖人”①彭普贵聚众起义,杀死知县颜师圣。起义者声势日振,先后占领十四州县,屡败四川都指挥普亮,明朝调遣四川威茂平羌将军丁玉,率军镇压。七月间,起义失败。洪武十四年又有四川广安① 据汤纲、南炳文《明史》考证:所谓“妖人”可能系指彭普贵以弥勒教或白莲会来鼓动群众。州(今四川广安)人以弥勒佛“惑众”,被捕斩。陕西阶州(今甘肃武都)人金刚奴,自洪武初年就活动于沔县(今陕西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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