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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14(第11页/共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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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感兴趣。

    李约瑟的分析确实有道理。不过,还有一个至少是同样重要的理由,那就是,与这些仪器的运用极为相关的数学知识和计算方法的缺乏,如,欧几里得几何学、平面三角学、球面三角学等等,都没有在当时被译成汉文。因此,除了回回司天台上的工作人员外,传统的中国天文学家就很难了解和使用这些仪器。关于这一点,对比一下明末清初的情况就可明白。以星盘为例。它在明朝末年由欧洲耶稣会士再次传入中国。由于他们在中国学者的帮助下陆续把《几何原本》等数学著作译成了汉文,又在介绍星盘的同时也介绍了一些相关的数学知识,因此,星盘就很快被中国学者接受了。当时还有一位中国学者李之藻专门为之写了一部说明书,名为《浑盖通宪图说》。

    虽然对中国的传统天文仪器发展没有重大影响,但是却也不是没有任何影响。既然这七件仪器已在中国的司天台上安装,那么,不但在这个台上工作的中国天文学家会使用它们从事观测,而且对这个台之外的天文学家也可能产生某种启发和影响。例如,当时的天文学家郭守敬在发展传统的天文仪器时,有两点当是从扎马鲁丁的仪器上借鉴来的。

    其一是郭守敬在他的简仪、立运仪等仪器中废止了中国传统的观测照准装置——窥管,而改成象扎马鲁丁星盘中一模一样的窥衡,即一根贴着仪器刻度环面旋转的铜条,两端立有两块带观测孔的小铜片(郭守敬称此铜片为立耳)。

    其二是郭守敬在他的简仪的时刻盘上采用了传统的整个圆周分成100 刻的制度(这是中国传统的制度)之后,又将每1 刻再分成36 分,而这是传统时刻制度中所完全没有的。它当是札马鲁丁仪器上所用360°制度的衍生。因为100 刻×36 分刻= 3600 分,而360°×10 分度=3600 分。且360°或3600分的刻度分划,比传统的100 刻或传统的100 刻×60 分刻=6000 分的刻度分划较容易达到精密的程度。

    《万年历》《元史·历志》载:“至元四年,西域札马鲁丁撰进《万年历》,世祖稍颁行之。”遗憾的是,这《万年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历法?史书上没有留下一点儿具体的资料。

    《元史·仁宗本纪》中提到,皇庆二年十二月辛酉(1313 年12 月23 日),“可里马丁上所编《万年历》”。可见,在札马鲁丁初次进呈《万年历》之后,至少一直行用到1314 年,而这,大概也不会是这部历法行用的最后年份。在中国历法史上,一部历法能行用到46 年以上,这寿命也就不算短了。

    据《元秘书监志》记载,至元十五年(1278),札马鲁丁在司天监的副手司天少监可马剌丁,曾奉皇子安西王的命令,每年推算、编撰回回历两本。又,在《元史·食货志》上记有天历元年(1328)皇家发卖的历日——即每年民用的历书——数字,在总数3123185 本历日中有回回历日5257 本①。相比起来,这个数字的确很小。不过,既然回回历日在天历元年有发卖,当然,其他年份也是会有卖的。照此说来,元皇朝稍许颁行的是《回回历》。

    历日,或历书,向使用者提供了他在一年中从事各种活动的一个时间坐标。作为国家政权来说,它不可能容许一个国家内有二种不同的时间坐标,因为这将引起整个社会的秩序混乱。除非国内有宗教信仰或生活习惯比校特殊的民族,为了照顾这部分人民,会允许他们使用特殊的、合乎其信仰和习惯的历日。但这必然只是限于这些民族内部的、小范围内的事。一当这些民族要从事超出本民族范围的社会活动时,他们就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历法,否则将导致混乱。这样的行为规则,在中国封建皇朝执行得更加严格,因为中国的封建皇朝一向把“颁正朔”视作是自己的权力标志。所以,元皇朝可以颁行万年历,但这只是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使用,故称为“稍颁行之”。因此可以肯定,元皇朝绝不会向这部分人民提供二种不同的历法,否则岂不自找麻烦?这样看来,札马鲁丁——可里马丁的万年历和《元史·食货志》上所说皇家发卖的《回回历》历日应是一回事。

    至于说到可马剌丁为安西王推算、编纂回回历两本一事,则因为可马剌丁是札马鲁丁的下属(后来又成为札马鲁丁的接班人),故可认为,札马鲁丁当时已将推算、编纂《万年历》的事交给了可马剌丁。安西王(忽必烈的第三子忙哥剌)封于至元九年,卒于至元十七年。《元史·诸王表》称他被封后“出镇长安”。长安本是穆斯林聚居较多的城市,又是与西北各地伊斯兰民族交往的要地。因此安西王自有必要早一点得知明年的回回历日,故可能与可马剌丁私相交往,要求尽早得到此物。不可能想象安西王会要求可马剌丁为他编二本与朝廷颁行的《万年历》全不相同的《回回历》。如果他要的历日与朝廷颁行、发卖的历日不同,那么第一,他要了也没有用;第二,他就犯了自行正朔的大罪。在他那样的地位,这可是与不臣、谋逆相联系的罪名。这反过来也表明,《万年历》与《回回历》当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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