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如有过失或不忠诚,大汗可将他们治罪,剥夺其职务,另授予他人。全国百姓都是成吉思汗皇家的臣民,他们被划归各千户“著籍应役”,在指定的牧地范围内游牧,不得擅离所部。在千户之上设左右翼两个万户,为最高统兵官,所有千户(除分给诸子弟者外)部分属这两个万户。二是怯薛机构。1204 年与乃蛮作战之前,成吉思汗着手“整顿军马”,① 伯希和:《马可波罗行记注》,页298—301。
① 罗依果:《成吉思、合罕称号再探》,海西希、萨加斯特编:《鲍贝教授九十寿辰论文集》,页281—288,1989 年。
在原有怯薛组织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支护卫军,包括八十名宿卫(客卜帖兀勒,Kebte’ul),七十名散班(土儿合兀惕,又译秃鲁花,Turqa’ut),四百名箭筒士(火儿赤,qorchi)。建国后,将护卫军扩充为一万名,包括箭筒士一千名,宿卫一千名,散班八千名,散班从千户、百户、十户官员和白身人(都里因古温,duri-yin gu’un)的儿子中挑选有技能、身体健壮者充当;千户之子可带伴当(随从)十人,百户之子伴当五人,十户及白身人之子伴当三人。各级那颜必须遵令将自己的儿子送到成吉思汗身边服役,不得躲避或以他人代充。这显然含有征调掌管兵民的那颜子弟入质,以便更有效地控制他们的意义,所以元人又将秃鲁花译为“质子军”。护卫军的职责是守卫大汗金帐和分管汗廷的各种事务。规定宿卫值夜班,箭筒士和散班值日班,各分四队,轮番入值,每番三昼夜,故总称为“四怯薛”。护卫军还是由大汗直接掌握的最精锐的部队,凭此足以“制轻重之势”(《元史·兵志》),故又称为大中军。成吉思汗任命最亲信的那可儿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四骏、四杰)四家子弟世袭担任四怯薛之长。怯薛职务的分工有火儿赤(qorchi,佩弓矢者)、云都赤(ulduchi,带刀者)、札里赤(jarliqchi,书写圣旨者)、必阇赤(bichigchi,书记)、博尔赤(ba’urchi,厨子)、速古儿赤(sugurchi,尚供衣服者)、昔宝赤(siba’uchi,掌鹰者)等十多种。诸怯薛执事官作为大汗的侍从近臣,地位在外任千户那颜之上。怯薛不仅是大汗的亲卫军和宫廷(王室)事务机构,而且具有政府的职能,在大蒙古国的军政事务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三是设置大断事官。成吉思汗建国前,曾命异母弟别里古台担任断事官(札鲁忽赤,jarquci),“整治外头的事”,审断斗殴、偷盗、诈伪等事件。1206 年建国时,任命养弟失吉忽秃忽为最高断事官(大断事官),主持分封民户和惩治盗贼、诈伪等事,把分配给宗室诸王和划归各千户的民户数、判决的案件,都记在青册(koko debter)上,任何人不许更改。大断事官就是大蒙古国中央的司法行政长官,所以被称为“国相”,后来汉人就把失吉忽秃忽(又译胡土虎)称为胡丞相。直到元世祖初年,大断事官一直保持着中央最高行政官(丞相)的地位。在他之下设有许多僚属,组成断事官机构。诸王也各置断事官管理本部百姓。
四是制定札撒。札撒(jasaq)就是“命令”、“法令”的意思。古代蒙古人中有许多“古来的约孙”(yosun,意为道理、规矩、缘故,元代通常译为“体例”),它包含了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种种社会习惯和行为规范。当贵族(那颜)成了统治者,他们就可以对部人发号施令,于是就有了札撒。在各部贵族激烈地相互攻战、兼并,争夺蒙古高原霸权的时代,旧的社会秩序日益崩坏,“子不从父教,弟不听兄言,夫不信其妻,妻不顺其夫,长不护其幼,幼不奉其老..慢视约孙,不遵札撒,以致犯上作乱,欺窃风行,盗贼不宁”,因此,成吉思汗深知要绥服嚣嚣众民,必须“用极严厉的札撒来建立秩序,智者勇者使为统将,捷者巧者使掌后营(奥鲁,a’uruq),愚者贱者亦授以执鞭之役,遣就畜牧”①,使人们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建国前后,他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训言(必里克,bilik)。在1219 年西征前举行的大聚会上,又“重新确定了训言、法令和古来的体制”,下令全部写在纸卷上,编定为《大札撒》①。后来每当新大汗即位,或诸王朝会共议国家大事,都要先捧出《大札撒》诵读,遵照其中的有关条文行事。元人说:“凡大宴,世臣掌金匮之书,必陈祖宗《大札撒》以为训。”②《大札撒》是大蒙古国的法典,原书虽已失传,但中外史籍保留了它的许多条款,如那颜们除君主外不得投靠他人,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死;构乱皇室,挑拨是非,助此反彼者处死;收留逃奴不归还其主者死;盗人牲畜者九倍偿还,不能偿还者以子女作抵。此外还有许多保护草扬、水源、马匹以及宰杀牲畜方法的规定等等。
五是分封子弟。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高原后,原来分别隶属各部贵族的所有“有毡帐的百姓”,都成了他的“黄金家族”的臣民和产业,在编组为九十五千户之后,他按照蒙古社会家产分配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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