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六月,他们又使牌印郎君、驸马都尉萧讹都斡和祗候郎君耶律塔不也等“自首”,证实查剌所告为实①,并开列了“谋逆”者的名单。乙辛同党萧十三、耶律燕哥受诏鞫治。于是撒剌等被杀,太子被囚于上京。不久,又令其党羽杀太子于上京,而以病死上闻。道宗欲召太子妃了解事实真相,他们又杀太子妃灭口。遂使一桩莫须有的谋逆案谳定为实,乙辛等也就成为破案的功臣。
于是,乙幸同党次第擢升,那些不肯投靠他们或对其所作所为有看法、异议的人相继被贬斥。除耶律撒刺、萧速撒、耶律挞不也及其子弟被杀外,同知汉人行宫都部署、驸马都尉萧挞不也,因与耶律挞不也关系密切而被牵连,施以酷刑,终至被杀;萧岩寿、萧忽古被流放边地,是太子一案定案之前,至此案一定,乙辛又将二人召回杀害以泄私愤;夷离毕郎君耶律石柳,对乙辛“斥忠贤,进奸党”①不满,被流放镇州;谪戍西北的萧铎卢斡再被治罪,“特恩减死,仍锢终身”②;右夷离毕郎君耶律陈家奴,被疑为太子同党,免官。朝中正人被斥逐殆尽。
大康五年(1079)三月,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加于越。又在设计谋害皇孙耶律延禧。幸得北院宣徽使萧兀纳等的保护,皇孙才免遭毒手,道宗也才开始对乙辛产生怀疑③。十月,降乙辛为混同郡王。六年正月,乙辛出外任知兴中府事。七年底,被囚于来州。九年,谋入宋,被杀。
乙辛自咸雍元年(1065)年底排挤耶律仁先外任至大康六年(1080)正月出知兴中府,专擅朝政达14 年之久,兴起两次令朝野震惊的特大冤狱,不但残害了皇后、太子,而且杀害大批正直的契丹贵族、官僚,使辽朝统治集团元气大伤。致使天祚皇帝即位时,辽朝已面临治国乏才的局面,加之天祚缺乏振兴的抱负和才干,辽朝统治也就走向了衰亡。
① 《辽史》卷110《耶律乙辛传》载:“又令牌印郎君萧讹都斡诣上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臣亦与其谋。本欲杀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连坐。’诏使鞫劾,乙辛迫令具服。”① 《辽史》卷99《耶律石柳传》。
② 《辽史》卷93《萧铎卢斡传》。
③ 《辽史》卷98《萧兀纳传》载:“乙辛已害太子,因言宋魏国王和鲁斡之子淳可为储嗣。群臣莫敢言。唯兀纳及夷离毕萧陶隗谏曰:‘舍嫡不立,是以国与人也。’帝犹豫不决。五年,帝出猎,乙辛请留皇孙,帝欲从之。兀纳奏曰:‘窃闻车驾出游,将留皇孙,苟保护非人,恐有他变。果留,臣请侍左右。’帝乃悟,命皇孙从行。由此,始疑乙辛。”
第二十二章辽天祚帝辽天祚帝(1075—1128),即耶律延禧,字延宁,契丹名阿果。辽道宗之孙,昭怀太子耶律浚之子①。6 岁封梁王,9 岁进封燕国王。大安七年(1091)总北南院枢密使事,加尚书令,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寿昌七年(1101)道宗死,延禧即位,号天祚皇帝,改元乾统。保大五年(1125),被金军俘虏,降封海滨王。金天会六年(1128)病死,享年54 岁。皇统元年(1141),改封豫王,葬广宁府(今辽宁北镇)闾阳县乾陵旁。
延禧出生不久,父母相继遇害,虽在直臣和亲属的保护下得以保全,却没有受到良好教育。辽朝自钦哀皇后执政,国舅少父房得势,左右朝政,宗室间的争权斗争已变为后族对皇权的操纵。道宗朝奸臣耶律乙辛擅权达14年之久,老成正直的官僚被排挤、压制和打击,统治集团元气大伤。天祚帝即位时,辽朝已陷入政治日益腐败、治国人才匮乏的境况。
天祚帝对辽朝政治腐败、人心涣散、内外矛盾激化和人才匮乏的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反而一味游畋享乐,辽朝的政局更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地步。
第一节邪正不辨,任人唯亲宣懿皇后和太子浚的冤案是辽朝后期的重大政治事件,彻底清除乙辛党羽和他们对辽朝政局的影响,平反大康年间的冤案,起用勇于抵制乙辛的官员、将领,是争取人心、振兴朝政、扭转世风的关键。天祚帝没有把握住这一时机,他沉湎于游畋,不恤政事,亲佞人而远正直,拒听忠言。北府宰相萧兀纳,是两次冤案洗劫后的硕果仅存者,曾冒险保护延禧,力主以他为嗣,有保护和辅导之功①。延禧即位前,他因屡进直言而招致怨恨。天祚帝即位后,虽被尊为太傅,却不得不离开朝廷出任辽兴军节度使。
因厌恶乙辛的行为而被流放镇州的耶律石柳,乾统初被召回,他上书天祚帝,请“尽收逆党以正邦宪,收四方忠义之心,昭国家赏罚之用”,还详细地记述了太子浚被害和乙辛擅权等事,希望天祚帝了解实情。天祚帝却不予采纳,使“闻者莫不叹惋”②。
北院枢密使耶律阿思“有才而贪”,有识之士早已指出他“将为祸基”,天祚帝竟将清查乙辛余党这件关系辽朝前途命运的大事交与他负责。阿思贪赃枉法,制造冤案的首犯因行贿得免,而一些胁从者却往往被罗织罪名受到惩罚。同知北院枢密使事萧得里底附会阿思,敷衍塞责,使得贪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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