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次日即行的称“复面拜门”。第三日,北宋时女家送彩缎油蜜蒸饼,称“蜜和油蒸饼”;南宋时送茶饼、鹅、羊等,称“送三朝礼”。女家往男家作会致酒,称“暖女会”;迎女回家,并以礼品送回婿家,称“洗头”。一月,婿家开筵相庆,称“满月”,南宋称“贺满月会亲”,整个婚仪结束②。
丧俗五代后唐时,京城洛阳凡是死亡之家都需经官府或军方巡察,如有非正常死亡,事涉冤诬即行追勘,并对各级官员、百姓的丧葬仪制,包括明器(随葬品)数量等都有规定。如唐李德裕所说:“生无孝养可纪,没以厚葬相矜”,丧葬之家“生产储蓄为之皆空”,故明令禁止厚葬③。北宋依据五代制度制定丧制。
北宋时,河东地区流行火葬,皇祐五年(1053)韩琦任并州知州后曾禁止火葬。南宋时,东南地区也流行火葬,“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燔爇而弃捐之”,“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而且“日益② 高承:《事物纪原》卷3《衣裘带服部》。
③ 欧阳修:《归田录》卷2。椅本作倚,后才改从木旁,倚并非误字。
炽甚”。绍兴二十七年(1157),高宗曾下诏以荒地作为贫民的墓地以抑制火葬。但是,“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因而于次年改为只禁止富户士族进行火葬,其他人户从便①。
宋代丧葬习俗中,还有人死“以方帛覆面”,以新衣作为“明衣”,而称“赠死者”的衣服为燧,俗称“搭衣架”。在墓圹中置“桐人”,而称随葬的俑为“明器”,在棺中还放有盛有粮食的罂。也沿唐俗丧祭时焚烧纸钱,称为“楮镪”。送葬时“挽郎”手执盖在丧车前后的“翣”,还有人唱“挽歌”等②。子弟守孝三年,官员守孝称“丁忧”,期满后才能再做官。
节庆元旦正月初一,俗称“新年”,也称“年节”、“岁节”、“元正”、“元日”,是第一个重大节日,皇帝进行大朝会以庆贺,接受邻国使者的朝贺;百姓穿新衣,互相庆贺,家家宴饮,吃■(汤饼),夜晚赏灯,南方还放爆竹,南宋时首都临安还放烟火①。
立春从首都到各州县都要造土春牛,南方兼造土耕夫(牧牛人、芒儿),在府、县衙前以彩杖鞭“春牛”;还制作小春牛出卖、赠送以示丰收之兆。南宋百姓争夺土牛肉(碎土),称宜蚕、宜田兼治病,土耕夫则移入土地庙。元宵正月十五日,亦称上元、元夕、元夜。元宵点灯,唐代、五代不常举行。后梁开平三年(909),梁太祖在西都洛阳诏:“宜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夜开坊、市门,一任公私燃灯祈福。”乾化二年(912),首都开封首次于“上元夜,任诸寺及坊市各点彩灯”,则只是一夜;而且是“近年以来,以都下聚兵太广,未尝令坊、市点灯故也”②。宋建隆二年(961)元宵,首次点灯,后通常为三夜。乾德五年(967),首都开封增为五夜(十四至十八日),各地方仍为三夜。宋太宗时张詠任益州知州,暗增十三日夜灯,称为挂塔。以后杭州、益州首先增为五夜,其他财力富裕的也多增为五夜;南宋时则都为三夜。南宋灯品以苏州、福州为最好,新安(今安徽歙县)虽晚出,精妙绝伦。
清明节、寒食节寒食节的第三天为清明节,寒食节前做好饭食,这三天不生火煮饭而“寒食”,也称“禁烟节”、“冷烟节”,是第二个重大节日。寒食节是百姓“野祭”扫墓的节日,后唐同光三年(925),庄宗出洛阳西郊望帝陵方向进行“望祭”,是仿民俗进行的,称为“破散”,为其后帝王所沿袭,并烧衣服、纸钱。北宋时放假七日,南宋则放假五日,纸马铺还有纸制楼阁出售。帝王发宫人及宗室朝陵祭祀,百姓扫墓郊游,南宋首都临安市民还乘船游西湖及看龙舟。北方“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而“绍圣以来,江淮之南寂无此风(寒食)”。
端午节亦称端五,五月初一为端一等,初五为端五。也称重午节、浴兰令节,古有“蓄兰为沐浴”,及于午时取井水沐浴以避疫气;北宋首都开封则以桃柳心之类烧汤沐浴。节日食品有粽子、枣糕、菖华(菖蒲)酒,以① 参见《东京梦华录》卷5《娶妇》;《梦粱录》卷20《嫁娶》。
② 《五代会要》卷8《丧葬》上。
①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32《禁焚尸》;《宋史》卷125《礼志·士庶人丧礼》。② 参见《事物纪原》卷9《吉凶典制部》。
及香糖果子、糖蜜韵果、水团等。粽子有角粽、锥粽、筒粽、秤锤粽、九子粽,除黏米外,有的加枣或糖,以及松栗、胡桃(核桃)、姜桂、麝香之类。以艾人钉在门上,买张天师像,用泥和草做张天师,以艾为头、蒜为拳,置于门户上。或买用采帛制成的小符戴发髻上,称为“钗头符”等,皆用以辟邪,楚地还有龙舟竞渡。
中秋八月十五日,也称“月夕”。北宋首都开封“诸店皆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螃蟹、石榴、梨、枣、栗等新上市,家家团圆欢宴赏月,直至深夜,有的通宵达旦。南宋首都临安自八月十一日开始观看浙江潮,直至二十日,以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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