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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 25(第9页/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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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泉州港主要是通往东南亚、南亚、西亚、东北非,秀州、明州、杭州、板桥港主要是通向东北亚的日本和朝鲜半岛等地。宋朝的海外贸易,主要是“以金银、缗线、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珠琲、镔铁”,等等。

    行会与免行法宋代从城市到乡村镇市的商业、手工业以及其服务性行业,大体上商业称“行”,手工业称“作”,都有同行组织,称为行会,类似近代的同业公会。宋代称为“团行”,南宋吴自牧解释说:“市肆谓之团行者,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说明行会首先是适应官府的需求而产生的。

    官府将商铺、手工业及其他服务性行业,均按行业登记在册,有关人员必须加入各行会,否则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服饰,“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官府需要的物品及工役都向各行会索取,成为商人和手工业户的沉重负担。各行都有行头或行首、行老,负责安排行户向官府提供;并负责制定货物价格,如南宋临安府“城内外诸铺户,每户专凭行头于米市做价,径发米到各铺出粜”①,等等。行会也是官府对工商业各业管理的组织,南宋叶適称:“其权柄足以动摇守相者,今之所谓都录、行首、主事之类是也。”①“行首”既有官府管理行会的“吏胥”性质,也是行会与官府交涉的代表。

    熙宁六年(1073),东京开封城的肉行徐中正等首先提出,“乞出免行役钱,更不以肉供诸处”的请求,官府成立“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同年七月,实行“免行法”,各行按月或按季交纳“免行钱”,“与免行户祗应”② 《宋史·食货志》下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景德四年七月己巳;卷102,天圣四年二月庚午;卷124,宝元二年九月。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38 之38;南宋榷场贸易情况见食货38 之34 至44。① 《宋会要辑稿》职官44 之1、3、6、1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9,元祐二年三月乙丑。① 《宋史·食货志》下八。

    或“官为雇人代役”②。这是以赋税形式代替行户提供物品或服役,是消除徭役制残余的进步政策,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但在元祐时被废,后经反复,“宣和间,市户乞依熙宁旧法纳免行钱,罢行户供应,民实便之,至靖康间罢设”。南宋初,“近来州、军、县、镇遇有抛买,依前下行户供应”。绍兴十一年,仍“并免供应,量纳免行钱,革去科扰之弊”。二十五年,又废免行钱时并下“令官司不得下行买物”①。但大多仍照旧向行户取索,然而毕竟有了禁约,遇到清明官吏还能依法制裁,如真德秀在嘉定八年(1215)时,可以将向行户“买物不偿价钱”

    的黄池镇(今安徽芜湖东)监镇官,“押送邻郡根究”,此监镇官后又依法受到惩办②。

    ② 《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梦粱录》卷16《米铺》。

    ① 叶適:《水心先生文集》卷34《吏胥》。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4,熙宁六年四月庚辰;卷246,八月丙申;卷308,元丰三年九月甲子。第三节宋代的货币铜钱、铁钱宋代的金属货币主要是铜钱,部分地区使用铁钱或铜、铁钱兼用。北宋时,川蜀地区产生并使用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与铁钱、铜钱兼行;南宋时,东南广大地区则是纸币“会子”与铜钱、铁钱兼行。

    铜钱作为宋代最主要的货币,每一百文“因(后)汉制,其输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诸州私用犹各随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百者”。太平兴国二年(977 年)九月“丁酉,诏所在悉用七十七为百”,通常称为“省陌”或“省”,而一百文仍需实数一百钱的称为“足陌”或“足”。但是“悉用七十七为百”,至少到北宋后期只是“官用”的标准。北宋末年东京开封的情况:“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鱼、肉、菜七十二陌,金银七十四,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长短使用”;到南宋末年,已是“元都市钱陌用七十七陌,近来民间减作五十陌行市通使”③,大体上反映了宋代铜钱流通区内的普遍情况,铁钱的情况也大体相同。

    宋平诸国,通常仍听用旧钱,蜀地原是铜、铁钱兼用,后蜀所铸铁钱精好,每一千铁钱相当于铜钱四百,但自宋灭后蜀,大量铜钱作为“上供”被运往首都开封,而“增铸铁钱易民铜钱”,并禁止铜钱入蜀,后虽不禁止铜钱入蜀,而铁钱只许在蜀地使用,又“令民输租及榷利,每铁钱十纳铜钱一”,商人争相运铜钱入蜀,铜钱一可得铁钱十四。宋朝廷曾采取多种措施在蜀推行铜钱,提高铁钱币值,但由于铜钱缺乏而无效,遂定以铜钱一当小铁钱十使用。

    南唐亦铸铁钱,铜、铁钱兼用。宋自太平兴国二年起采取“于昇(今江苏南京)、鄂(今湖北武汉武昌)、饶(今江西波阳)等州产铜之地大铸铜钱”,及禁止铜钱渡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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