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品,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国家富强的资本和标准,因而受到统治集团的重视。
契丹等游牧民族牧养的牲畜,羊、马为多,牛、驼次之。四至八月,牧草繁茂,是他们放牧的黄金季节。冬季则驱牲畜迁于朝阳背风的平沙处。据苏颂《后使辽诗》中记载:契丹马群动以千数,每群牧者才二三人而已,纵其逐水草,不复羁绊,有役则驱策而用,终日驰骤而力不困乏。彼谚云:一分喂,三分骑。蕃汉人户以羊、马多少定其贫富等差。其马之形皆不中相法,蹄毛俱不剪剃,认为马遂性则滋生益繁。羊也以千百为群,纵其自就水草,无复栏栅,而生息极繁。他的诗生动地描述了契丹羊、马生息情况,也如实地反映了辽国畜牧业的发展情况①。
每一部落都有自己的游牧范围,部民在各自的游牧范围内,逐水草“随阳迁徙”。皇帝的四时捺钵就是契丹人游牧业生产、生活方式的反映。
除部落民私有的畜群和部落所属的草场外,还有国有的畜群与草场——群牧,国有的群牧当建于辽太祖时,辽太宗设官置牧,群牧的组织建设已有了一定规模,成为国家军用马匹的重要牧养场所。群牧的马匹,来源于征伐的掳获、属部的贡纳和群牧的自然繁息。每有战事,五京禁军的马匹多取自群牧;有时也用来赈济贫苦牧民。一旦群牧因战事频繁耗损过多或自然灾害造成牲畜死亡,则括富人马以益群牧。“自太祖至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②。盛时群牧马匹达百万以上。
① 关于五户等的产生及户等划分,参见王曾瑜:《从北朝的九等户到宋朝的五等户》,《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 期;梁太济:《两宋的户等划分》,《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② 《辽史》卷59《食货志》上。
① 《资治通鉴》卷271,后梁均王龙德元年十一月。
② 参见《苏魏公文集》卷13《后使辽诗·北人牧羊》、《契丹马》诗及序。《契丹马》诗:“边城养马逐莱蒿,栈阜都无出入劳。用力已过东野稷,相形不待九方皋。人知良御乡评贵,家有才驹事力豪。略问滋养有何术,风寒霜雪任蹄毛。”《北人牧羊》诗:“牧羊山下动成群,啮草眠沙浅水滨。自免触藩羸角困,应抚挟策读书人。毡裘冬猎手皮富,湩酪朝中百品珍。生计不赢衣食足,土风犹似茹毛纯。”群牧由北枢密院管辖,设林牙掌管部籍,另有马群、牛群太保等负责掌管群牧的具体事务,朝廷定期验检簿籍,以了解牲畜繁息情况,以牲畜数量的增减考察群牧官政绩的优劣,决定升黜。群牧的盛衰,直接关系到辽朝武装力量的强弱。
辽朝所属各游牧部族,依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和所居地域的自然条件,或主要从事游牧业,或仍以渔猎为主。契丹各部虽主要从事牧业,却也没有放弃渔猎。渔猎仍是契丹诸部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畜牧经济的必要补充。如果说,契丹统治者平时以渔猎作为习武和娱乐手段,而在战时,或长途行军糗粮不继时,也常常以渔猎所获充军食。普通百姓则以“挽强射生”为解决生计、日用的手段之一。牧业闲暇的冬季,契丹人常常组织围猎,苏颂在使辽途中就亲眼见到了契丹人的围猎场面。宋绶和程大昌也分别记录了契丹人的钩鱼活动①。辽朝在宴饮、款待宋使时,熊、鹅、雁、鹿、貂、兔、野鸡等腊肉和鲜肉,都是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
胪朐河下游,呼伦湖一带,也有丰富的鱼产资源,胡峤说:乌古(妪厥律)地苦寒,“水出大鱼,契丹仰食”①。
渔猎工具除弓箭、网罟外,狩兔、捕狼有练锤;捕鱼有鱼叉、鱼钩,冬季凿冰取鱼时,有专用的冰穿;秋季射鹿有鹿哨;春季捕鹅时,有惊鹅用的扁鼓,刺鹅用的锥。这些猎具,近年来考古发掘的辽墓中皆有出土,辽墓壁画也有对契丹人狩猎活动生动形象的描绘。同时,他们同后来的蒙古人一样,狩猎时也借助于训练有素的猎犬、猎豹。宋绶曾见辽兴宗的三只猎豹,“甚驯,马上附人而坐,猎则以捕兽”②。北方极寒地区的狩猎部落,以滑雪板代替马匹在高山丛林中狩猎,即因“地多积雪,惧陷坑井,骑木而行”③。北方沿江和山林地区各部族,如五国部、生女真等,渔猎业仍占主要地位。辽帝秋捺钵时即有来自女真的“唤鹿人”,阿骨打的兄弟子侄,也曾为辽帝刺虎搏熊。
农业的发展辽朝农业的发展和作用的增强,始于辽太祖灭渤海和辽太宗时燕云十六① 《辽史》卷60《食货志》下。
① 《苏魏公文集》卷13《后使辽诗·观北人围猎》:“莽莽寒郊昼起尘,翩翩戎骑小围分,引导上下人鸣镝,罗草纵横兽轶群。..山川自是从禽地,一眼平芜接暮云。”宋绶《契丹风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天禧五年九月甲午引,下称“宋绶《契丹风俗》”)载:“蕃俗喜罩鱼,设毡庐于河冰之上,密掩其门,凿冰为窍,举火照之,鱼尽来凑,即垂钓竿,罕有失者。”程大昌《演繁录》载:“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中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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