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贽是一个博通古今,明于治乱,具有远见卓识的人。他总结了历史经验,尤其是吸取了西汉贾谊在《治安策》中所阐述的加强皇权集权的思想,深刻地指出:“立国之安危在势。”认为“立国之权,在审轻重,本大而末小所以能固,故治天下者若身使臂,臂使指,小大适称而不悖”。这就必须要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加强皇权实力,削弱地方势力,这样才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安定,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为此他对唐朝前期的历史作了一番回顾:谈到在唐太宗时,由于妥善地处理了朝廷和地方的关系,内重外轻,“举天下不敌关中”,处于“居重驭轻”的有利地位,因而能够保持安定统一的局面。可是后来“承平渐久”,内地武备放松,地方的节度使权力日益扩大,关中实力日益削弱,外重内轻,倒持太阿,授人以柄,结果“安禄山窃倒持① 《陆宣公翰苑集》卷十二。
② 《资治通鉴》卷二三四,德宗贞元八年。
① 《新唐书》卷二一二《李怀仙传》。
② 《旧唐书》卷一四三《李怀仙传》。
之柄,乘外重之资”,发动叛乱,两京不守。这就从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居重以驭轻,本大而末小,所以能固”的道理。否则“失居重驭轻之权,忘深根固柢之虑”,就会酿成大乱。他告诫唐德宗要“追鉴往事”,并申明:“王者蓄威以昭德,偏废则危;居重以驭轻,倒持则悖。”因而提出了“修偏废之柄以靖人,复倒持之权以固国”①的方针。要求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加强关中实力以巩固皇权,逐渐削弱藩镇势力,以便最后剪除“凶逆”。陆贽的这些主张无疑是正确的。
“求才贵广,考课贵精”
陆贽认为能否正确地使用人才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问题。要想使唐朝有所振作,不整顿吏治、广开才路是不会取得什么成效的。而昏庸的唐德宗既不能求贤任能,又缺乏知人之明,“累叹乏才,惘然恍见于色”②。又往往对臣下吹毛求疵,求全责备。针对唐德宗的用人弊病,陆贽在《论朝官阙员及刺史等改转伦序状》中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人才之多寡和统治者的政治思想有很大关系。说“汉高禀大度,故其时多魁杰不羁之才,汉宣精吏能故其时萃循良核实之能”。并向德宗指出:“朝之乏人,其患有七”:第一,人才之进用与否不由人才是否合适为准,而由推荐人才的宰相是否受到皇帝的宠信来决定;第二,听信谗言而不加以任用;第三,求全责备,标准太高;弟四,对于有“过错”的人,因痛恨太甚而不复用;第五,考察不当,只看表面,不看本质;第六,根据一个人一言一事来决定用与否,不是全面地看一个人;第七,援引旧例使用朝官阙员,而有才干的人不得升迁。为了能够合理地使用人才,发现人才,提高吏治水平,他花了很大功夫对吏治问题在理论上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提出了“求才贵广,考课贵精”①的重要原则。所谓“求才贵广”就是要求广泛地选拔人才,使人“各举所知”,不仅宰相可以推选官吏,而且台省长官也可以荐举贤能。认为“唯广求才之路,使贤者各以汇征,启至公之门,令职司皆得自达”。才能通过更多的渠道得到更多的人才。要像武则天那样:“弘委任之意,开汲引大门,进用不疑,求访无倦,非但人得荐士,亦许自举其才。”他反对对人吹毛求疵,求全责备。说:“凡今将吏,岂得尽无疵瑕”。认为“人之才行,自古罕全,苟有所长,必有所短。若录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②。他反对“以一言忤犯,一事过差,遂从弃捐”,终身而不复用的错误做法,认为这是造成“乏才”的原因之一。并指出:“贬降之辈,其中甚有可称者”,也应该录用,何况其中有些是因“连累左黜,或遭谗忌外迁”③的人,只有做到这样广泛地搜罗人才,才能使“人无滞用,朝无乏才”。为了广开才路,在陆贽的协助下,唐德宗又开策问贤良方正能直言敢谏科、策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策问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量才取士。招揽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材,以满足封建国家各方面的需要。
所谓“考课贵精”就是“按名责实”,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加强① 《资治通鉴》卷二二八,德宗建中四年。
② 《陆宣公翰苑集》卷十四。
① ②《陆宣公翰苑集》卷十七。
③ 《陆宣公翰苑集》卷十四。
吏治的管理,以便高标准地培养地主阶级的官吏。为了全面地了解一个官吏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能力,陆贽提出了考课的具体内容,即所谓“八计听吏治”,有以下八个方面:一、视户口丰耗以稽抚字;二、视垦田盈缩以稽本末;三、视赋役薄厚以稽廉冒;四、视按籍烦简以稽听断;五、视囚系盈虚以稽决滞;六、视奸盗有无以稽禁御;七、视选举众寡以稽风化;八、视学校兴废以稽教导。在考课的过程中他强调不能注重言论,而要注重行动。不能看表面现象,而要看内在思想。指出口拙寡言的人不一定就愚笨,能言善辩的人不一定就聪明;直朴而冒犯的人不一定是背叛,阿谀奉承的人不一定就忠实。因而“所举必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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