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 > 武侠小说 > 中国通史 > 中国通史目录 > 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 6(第6页/共14页)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收藏本页

中国通史 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 6(第6页/共14页)


****3*6*0**小**说**阅**读**网**欢**迎**您****

请用户自行鉴定本站广告的真实性及其合法性,本站对于广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措施,千方百计地巩固自己的地位。他怕周室诸王发动兵变,遂以千金公主(赵王宇文招女)将嫁突厥为借口,征赵、陈、越、代、滕诸王入朝。由于周室诸王想发动政变,杨坚又正想除掉他们,于是,杨坚就以各种借口把他们先后杀死。后来,杨坚又接受虞庆则的建议,尽灭宇文氏,在朝廷排除了一切敌对势力。

    除了一些阴谋发动政变者之外,还有公开举兵反抗者。最早起兵反对杨坚的是相州(治所在今河北临漳西南)总管尉迟迥。尉迟迥是宇文泰的外甥,他统治原北齐之地,权力很大。杨坚欲派韦孝宽代替他的职务,于是,尉迟迥于大象二年(580)六月起兵反坚。七月,荥州刺史宇文胄、徐州总管司录席毗罗等,都纷纷起兵,响应尉迟迥,反对杨坚。尉迟迥拥兵数十万之众,对杨坚形成很大威胁。

    在长江流域响应尉迟迥的,还有郧州总管司马消难,益州总管王谦。原来的北齐之地及今湖北、四川一带,都为杨坚的敌对势力所有了。

    杨坚采取了果断的措施,派韦孝宽为行军元帅,不久又加派高颎为监军,东讨尉迟迥。韦孝宽进军至永桥城(今河南武陟西南大虹桥,当时桥旁有城),尉迟迥的儿子尉迟惇率十万大军沿沁水布阵。尉迟惇欲乘韦孝宽军东渡沁水之际进行袭击,故稍作退却。由于退军未作周密布置,故稍退阵地即发生动摇。韦孝宽抓紧有利时机,鸣鼓进军,致使尉迟惇全军溃乱,败退邺城。韦孝宽乘胜进逼邺城,尉迟迥倾其所有十三万人,列阵城南。韦孝宽初战不利,继又发动攻势,迫使迥军退守邺城。韦孝宽攻破邺城,尉迟迥兵败自杀。尉迟迥从起兵到失败,历时仅六十八天。接着,席毗罗、宇文胄也先后战败被杀,关东地区的兵变均被平定。

    与此同时,杨坚又以王谊为行军元帅,进讨司马消难。司马消难以郧、随、温、应、土、顺、沔、儇、岳九州及鲁山等八镇投降陈朝,陈宣帝乘机攻取了沿江一些城镇。王谊继续南进,司马消难逃奔陈朝,这场兵变又被平定。

    在西南方面,杨坚任命梁睿为行军元帅,出兵二十万,自剑阁进逼成都。王谦亲率精兵五万,迎击梁睿,结果战败被杀,杨坚又取得胜利。

    从大象二年六月尉迟迥起兵,到王谦于这年十月失败,总共不到四个月时间。既然周室诸王已除,三方面的战争又胜利结束,杨坚就感到自己的地位已经巩固,遂于周静帝大定元年(581)代周称帝,国号隋,并改大定元年为开皇元年。不久,又杀周静帝,历时二十四年的北周退出历史舞台了。第二节隋的统一隋文帝的改革隋朝建立以后,隋文帝在政治、经济、军事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改革,这些改革,为实现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

    开皇元年,杨坚刚做了皇帝,就按照少内史崔仲方的建议,在朝廷废除北周模仿《周礼》所建立的六官制度,确立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的事务庞杂,任务繁重,故又下设吏、礼、兵、都官(刑)、度支(民)、工等六部,分管各项政务。这种制度,总结了秦汉以来的统治经验,发展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因为同时几个宰相执政,可以防止外戚或个别大臣专权篡位,以利于巩固最高统治者的地位。

    开皇三年(583),在地方职官方面,又采纳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杨尚希的建议,把齐、周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杨尚希说:“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已众,资费日多;吏卒增倍,租调岁减;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于是,他建议“存要去闲,并小为大”,这样,“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良”①。杨坚根据这一建议,废去郡一级机构,裁减了冗员,节省了国家开支,加强了统治机器。

    开皇元年与三年,隋文帝先后两次派高颎、郑译、杨素与苏威、牛弘等人修订齐、周以来的法律。修订成的新律就是《开皇律》。《开皇律》与前代法律相比,有不少进步的地方。例如“蠲除前代鞭刑及枭首轘裂之法。其流徒之罪皆减从轻。”不仅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法,而且还准许有冤者上诉。律文规定:“有枉屈县不理者,令以次经郡及州,至省仍不理,乃诣阙申诉。”第二次修订的结果,又前进了一步,“除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千余条,定留唯五百条。”同时还规定:“断决大狱,皆先牒明法,定其罪名,然后依断。”②由此可见,《开皇律》比前代的法律对人民的压迫是有所减轻的。

    封建法律是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尽管它较《北齐律》有所进步,但它的阶级实质是依然如故的。例如,“唯大逆谋反叛者,父子兄弟皆斩,家口没官”。所定“十恶之条”(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正是从各方面维护封建秩序,巩固统治者的地位。反之,统治阶级则有各种特权。例如,凡在八议(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之科的皇亲国戚、勋臣,还有七品以上官员,犯罪者都可以“例减一等”③。九品以上官员犯罪者可以
>>>点击查看《中国通史》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