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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 4(第14页/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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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两市全部,河北和辽宁两省的大部,南至河南、山东两省的隋唐时黄河故道以北各地。

    5.山南道。辖境东接荆楚,西抵陇蜀,南控大江,北据商华之山,相当于今陕西秦岭、甘肃西秦岭、河南伏牛山以南,四川重庆市和湖北嘉鱼县之间长江以北,四川嘉陵江流域以东,河南白河流域及湖北涢水以西各地。6.陇右道。辖境东接秦州(治所在今甘肃天水),西逾流沙,南连蜀及② 《新唐书》卷四○《地理志》四。

    ③ 《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二。

    ④ 《隋书》卷一《高祖纪》上。

    ⑤ 《隋书》卷三《炀帝纪》上。

    ⑥ 《隋书》卷四《炀帝纪》下。

    ⑦ 《隋书》卷三《炀帝纪》上。

    ① 《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

    ② 《隋书》卷六四《鱼俱罗传》。

    ③ 《隋书》卷六五《薛世雄传》。

    ④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吐蕃,北界朔漠,有关内道和山南道以西的今甘肃省全部,兼有今青海湖以东的青海省一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东部各地。

    7.淮南道。辖境东临海,西抵汉,南距江,北据淮,相当于今湖北省涢水以东至于东海的江淮之间各地。

    8.江南道。辖境东临海,西抵蜀,南极岭,北带江,相当于今浙江、江西、湖南三省全部及江苏、安徽、湖北、四川四省长江以南,兼有贵州省东部和广西省西北部各地。

    9.剑南道。辖境东连牂柯,西界吐蕃,南接群蛮,北通剑阁,北起今甘肃南部自水江流域,南至今云南沅江流域,西起今四川大渡河和雅砻江下游以东和云南澜沧江、哀牢山以东,东至今四川涪江流域和贵州省仁怀、六盘水、兴义等地。

    10.岭南道。辖境东南际海,西极群蛮,北抵五岭,相当于今广东省全部、广西省大部、云南省东南部和越南北部地区。

    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重新作了调整,在原来十道的基础上,另行划分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这十五道的治所和区划如下:1.京畿道,治京师城内,辖境相当于今陕西中部关中平原。

    2.都畿道,治东都城内,辖洛阳附近各地。

    3.关内道,以京官遥领,辖境除划归京畿道以外的原关内道各地。

    4.河南道,治汴州,今河南开封,辖境除划归都畿道以外的原河南道各地。

    5. 河东道,治蒲州,今山西永济蒲州城,辖境依旧。

    6.河北道,治魏州,今河北大名。辖境依旧。

    7.陇右道,治鄯州,今青海乐都,辖境依旧。

    8.山南东道,治襄州,今湖北襄樊。

    9.山南西道,治梁州,今陕西汉中府。山南东西道是就原山南道分为东西两部分。其分界线当在今陕西石泉和洋县之间,四川云阳和开县之间,丰都和涪陵之间。

    10.剑南道,治益州,今四川成都,辖境依旧。

    11.淮南道,治扬州,今江苏扬州,辖境依旧。

    12.江南东道,治苏州,今江苏苏州,辖境相当于今浙江、福建两省,江苏长江以南和安徽歙县、祁门,江西婺源等县。

    13.江南西道,治洪州,今江西南昌。辖境有今江西、湖南两省大部分,安徽、湖北两省长江以南一部分。

    14.黔中道,治黔州,今四川彭水县,辖境有今湖南省西部、贵州省东部、广西省西北部和湖北、四川两省长江以南一部分。

    15.岭南道,治广州,今广东广州,辖境依旧。

    开元时于十五道设采访使,是为了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⑤,如果这是新设,那么,开元以前的十道又将设置些什么官吏?那时为十道置使的有武后天授二年(691)的存抚使,中宗神龙二年(706)的巡察使,景龙三年(709)的按察使②。天授时的存抚使未知其职能如何。神龙时的巡察使则是二周年一替,以廉按州部①。按察使则置废频繁,自景龙三年置后,玄宗开元元年⑤ 《唐六典》卷三《户部》,此下九道同此。

    ① ②《唐会要》卷七七《巡察按察巡抚等使》。

    (713)废去,二年复置,四年又罢,八年再置①。其外则有贞观八年(634)的十六道黜陟大使,贞观十八年(644)的十七道巡察使,武后垂拱元年(685)的九道大使②。贞观八年的十六道黜陟大使实际上只派出了十三人③。这样看来,道制创建之初,规模还未曾齐备,至少由太宗至武后时是如此,当时虽根据山河形势的便利,分全国为十道,并不是每道都有固定的人选,分别检察。

    后来设置了按察使,并不久居其地,故也无一定的治所。

    开元二十一年重新划分十五道时,明确规定治所,视之为永式。其实也并非尽然。胡三省为《资治通鉴》作注,就曾经指出:“其后有以边镇节度领采访使者,则关中道固不拘京官,诸道采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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