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这就在郡县常赋之外,出现了一种类似曹魏屯田剥削方式的赋税制度。
慕容儁迁都于邺,进入中原,未再实行乐取官牛垦官田的魏晋旧法。在税役上,慕容儁曾“宽常赋”②,然而“赋法靡恒”③,征收并无常额。役法也无一定的标准,申绍谓为“役之非道”。郡县守、宰在征税起役之时,又“无不舍越殷强,首先贫弱”,以至“行留俱窘,资赡无所,人怀嗟怨,遂致奔亡”④。值得注意的是,在兵役方面,慕容儁曾实行“三五占兵”之法⑤。这与石虎所行三五发卒”之法正同。
前燕又有所谓“军封”。悦绾曾向慕容 进言:“百姓多有隐附。..今诸军营户,三分共贯,风教陵弊,威纲不举。宜悉罢军封,以实天府之饶,肃明法令,以清四海。”慕容 采纳了悦绾的意见,由悦绾定制罢军封,“出户二十余万”⑥。这说明前燕的官吏和他们所荫庇的人户,也是不交税、不服役的。军封助长了隐附之风,罢军封,免营户,利于检括逃避税役的隐附之户。
前秦的赋役,从现有材料来看,体现了轻摇薄赋的特点。苻健曾“与百姓约法三章,薄赋卑宫”①。苻坚即位之初,“偃甲息兵,与境内休息”。并能注意减免田租。一次从龙门还长安,曾“丐所过田租之半”。苻坚的目的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灭燕之前,前秦境内已经是“田畴修辟,帑藏充盈”。灭燕后,苻坚继续推行了轻摇薄赋的政策。在役法上,“复魏晋士籍,使役有常闻”。复魏晋士籍也就是免除士族的税役,这是晋法。使役有常闻是说不任意征发徭役,以免影响生产。苻坚曾以关中水旱不时,“发其王侯已下及豪望富室僮隶三万人,开泾水上源,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溉冈卤之地”。这样的工程没有征调农民而征调王侯以下及豪望富室的僮隶去进行,很能说明苻坚的使农民役有常闻的政策,得到了实行。因为僮隶本来是不服官役的。我们还可看到:苻坚对于被征服的代人,“课之治业营生,三五取丁,优复三年无租税”。对于新附的涼州,“复租赋一年”②。三五取丁,沿自后赵、前燕的三五发卒、三五占兵,苻坚用到了徭役上。此制对起役有所限制,不是全发。有这样的制度比没有要好。江左也采用这种制度。但苻坚是否把三五取丁用到他族上,尚不可知。
淝水之战以后出现的国家,在赋役制度上,材料更少。但从中可以知道,大多数国家都有赋役制度,而且有的国家赋役还较轻,并非徒知掠夺。
后燕慕容垂时,慕容农为幽州牧,“法制宽简,清刑狱,省赋役。劝农桑,居民富赡,四方流民至者数万”①。这说明后燕不仅有赋役之制,而且某些地方官吏还能省赋轻徭。慕容宝时,曾经“校阅户口,罢诸军营,分属郡② 《晋书·慕容儁载记》。
③ 《晋书·慕容 载记》。
④ 《晋书·慕容 载记》。
⑤ 《晋书·慕容儁载记》。
⑥ 《晋书·慕容 载记》。
① 《晋书·苻健载记》。
② 上引均见《晋书·苻坚载记上》。
① 《十六国春秋辑补》卷四三《后燕录二》。
县”。这是为了增加课户。又曾“定士族旧籍”。②这是为了区分士庶,按晋法免除士族的税役。
南燕慕容德之时,“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公避课役”。是士族则因为是兼复之家,与之合户共籍的百室千丁,都无须交税服役。是庶民也因为在西晋以来的户税制度下,户无论大小,只须出一户之税,即使定为上上等户,也难增加多少税收。故慕容德用韩■“巡郡县隐实,得荫户五万八千”,“正其编贯”。③这说明南燕不仅有课役,而且曾经采取措施,解决荫冒逃避课役的问题。慕容超的时候,课役增重。太史令成公绥曾说慕容超“信用奸臣,诛戮贤良。赋敛繁多,事役殷苦”④。这是南燕致败之由。
北燕冯跋以“自顷多故,事难相寻,赋役繁苦,百姓因穷”,为政“务从简易,前朝苛政,皆悉除之”。他“省徭薄赋,堕农者戮之,力田者褒赏”⑤。一时政治颇有起色。北燕仍是一个胡汉合组的政权,只不过以汉人为首而已。北燕存在时间不长,可冯跋乃是历史上轻徭薄赋的统治者之一。
羌人在东汉时还很落后,但后秦却是一个汉化的政权。在赋役制度上,后秦一开始便有田租,姚兴时,一次“租入者五十余万”①。而姚兴尚以国用不足,“增关津之税,盐、竹、山、木皆有赋”。他认为“能踰关梁通利于山水者,皆豪富之家”,他的做法是“损有余以裨不足”。②山林有税,在魏晋时期,只见于后秦。
后秦姚苌曾经规定:“兵、吏从征战,户在大营者,世世复其家无所豫。”③这是有关兵、吏之家的免税免役的规定。东晋有“唯蠲役在之身”的政策,北方兵、吏之家赋役的豁免,也只见于后秦。
河右诸凉赋役制度材料更少,然亦可考知一二。后凉吕光“崇宽简之政”,末年政衰,“权臣擅命,刑罚失中,人不堪役”④。继起的北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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