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志起家官任城王澄(姑蕃王)的列曹行参军,俱为官品从七品上,地位、声望相等,见《魏书·官氏志》。
他们的存在却排挤、压制了旧有的高门,尤其是汉族高门的仕进。南朝高门“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很少见到,原因就在于此。如自魏宣武帝即位(500 年)至北周灭亡(581 年),八十年中,位宰相(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者,汉族第一流高门(卢、王、郑、两崔、两赵),只有清河崔亮于北魏时任尚书仆射一年,博陵崔遇与崔昂于北齐时分别任尚书仆射两年和三月①。而且这三人仕进、升迁靠的都是个人才干,并不是门阀特权。这和南朝后期王、谢两族至少形式上仍多为宰相,也很不同。
由于在“宦”上门阀与官位难以一致。所以在“婚”上也就无法不作某些通融。《魏书·郑羲传》:“自灵太后预政,淫风稍行,及元叉擅权,公为奸秽。自此素族名家,遂多乱杂,法官不加纠治,婚宦无贬于世,有识咸以叹息矣。”
总之,北朝后期不断更迭的“贵游”,往往凌驾于稳定的“旧第”之上,从而导致在“婚宦”上,与魏孝文帝改革时的指导思想和制度,存在相当距离。这既是门阀制度没有得到南朝那样高度发展之证明,也是门阀制度建立后,迅速走向衰落的征兆。
当然,必须说明,以上是就朝廷官吏和地方长官而言,它们多由鲜卑族和较早投靠北魏的一部分汉族后代充任。至于州郡佐吏情况则有所不同。曲于从五胡十六国以来,各国统治者便依靠汉族士族控制地方,北魏皇朝建立后对他们依然极力拉拢(如献文帝时于郡国立学,“先尽高门,次及中第”,见《魏书·高允传》;孝文帝时,州郡举秀才、孝廉,“但检其门望”,见同上《韩显宗传》),所以北朝后期如就州郡长官辟除的佐吏(如州主簿、郡功曹等)而言,门阀影响还是很大的。试看诸第一流汉族高门位望稍差的各支,和二流以下汉族高门,应州郡辟除者颇多;以及现有北朝后期州郡佐吏的材料,多为士族子弟,便可知道①。《周书·苏绰传》:“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反映的就是这一状况。不过因为它们在整个统治机构和制度中,不占重要地位,所以并不影响前述论断。
第三,北朝后期在政权中占主导地位的鲜卑贵族,在重视官位、权势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军功。吏于。东晋南朝重文轻武,重学识轻吏事之风,在北朝一直缺乏社会基础,无法广泛流行。
《魏书·良吏明亮传》:出身平原郡一般士族,由员外常待(五品上)
越过从四品,升勇武将军(四品上),不愿。进曰:常侍是“第三清”,而勇武“其号至浊”,“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魏宣武帝答曰:“今依劳行赏,不论清浊。..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不许。明亮又说,南方未平,君主应不惜官爵,鼓励效死。宣武帝笑曰:卿欲为朕平南方,“非勇武莫可”,今辞“勇武”,是“自相矛盾”。终于没有改授。
此事一方面说明,自孝文帝重定士族后,重文轻武,计较官位清浊之风,已在一部分汉人士族中传播,明亮就是一例;另一面通过宣武帝的回答,又可清楚看到,在鲜卑习气的支配下,加上平定南方之需要,君主的指导思想① 见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北齐将相大臣年表》、《周公卿年表》。当然,汉族第一流高门任宰相、高官者少,还有其他原因,如皇族的排挤等,这里不论。
① 参见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下编第四章“州府僚佐”又《唐书·柳冲传》北朝“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高门)不在选”。
实际上仍非常重视军功。“文武号殊,佐治一也”的话,便是强证。影响所及,官分清浊之制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以官品九品上下为界线。九品以上都算清官。如《魏书·源怀传》便将包括“守宰”(郡守、县令)在内九品以上官统称清流,而与“勋品以下”官对举。“勋品”亦作“流外勋品”,见《隋书·百官志中》。“勋品以下”大概就是《魏书·刘昶传》载魏孝文帝所提到,与“士人”之官对举的“小人之官”。《北史·元顺传》:为吏部尚书。宰相元雍欲用三公曹令史朱晖为廷尉评,元顺反对曰:“高祖..创定九流,官方清浊..而朱晖小人,身为省吏(时令史一般均流外官),何合为廷尉清官?”此证“小人”按制度只合为流外官。《魏书·任城玉澄传》称“门下录事”为“三清九流之官”。按门下录事,官品从八品上,位次与尚书都令史相侔,见《魏书·官氏志》。这更是九品以上官,不论官品高下,职掌烦杂与否,均清流官之证。上引宣武帝语“九流之内,人咸君子..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批评明亮“妄相清浊”,实乃强词夺理。因为孝文帝定制,官品九品以上确分清浊,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官制上另一种清浊,决非明亮妄分。如《魏书·儒林传序》魏孝明帝将立国学,“诏以三品已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充生选”。此证五品以下官当有清浊之分。不过宣武帝语的确反映了大量鲜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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