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经司徒府批准,实际上与“官品”之确定出于一源,全都是封建王朝。而称“乡品”则会给人造成是民间评定品第之错觉。基于以上考虑,本文试将“乡品”改称“人品”,指士人德、才之品第,与“官品”角度一致,而不涉及由谁给予品第。据人品,定官品,合乎魏晋指导思想。“人品”一词也有历史根据。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品第就是九等。《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孙楚集》:班固人表“盖记鬼录次第耳,而陈群依之以品生人”。《后汉书·郭太传》注引谢承《后汉书》,经郭太评题,“人品乃定”。《文选》卷四十沈约奏弹王源:“源虽人品庸陋,胄实参华”。当时虽重在门品,但仍反映士人德、才品第原称“人品”。故宋《愧郯录》卷十、《通考·职官二一》俱称“人品”。② 。所谓资,汉魏之时多称阀阅。如前所述,阀阅本来仅指个人前面已讲,考虑阀阅即功劳、资历之风,先秦己萌芽。可是直到东汉末年,从来没有在制度上规定,必须本人或父祖具有某种阀阅方可取得某些官位①。而至西晋却不同。由于“二品系资”乃硬性规定,加上中正官往往趋炎附势,故意抬高高官显贵及其子弟的人品等第,于是一种过渡性门阀制度,即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第差别,便逐渐产生。在这种制度下,高官显贵及其子弟往往据有人品上品,垄断选举,形成“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②。它与汉代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的家族相比,存在显著差别。后者在制度上除有限制的父兄任出身外③,没有任何特权;子弟的大部分在未出仕前用裴子野的话便是“还齐布衣之土”。而前者却有“二品系资”。“公门”、“卿门”的子弟,在未出仕前已有很大可能评为人品上品,为以后在仕进上超越虽有德、才,而资不够的官吏及其子弟,开辟了广阔道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④。
那么,“二品系资”的“资”,或者说“唯以居位为贵”的“位”,指多高的官位呢?
一般当指官品五品以上官位。这从下述零碎材料中可以推得:《晋书·刘弘传》:郭贞人品四品,在晋本任官品八品的尚书令史①。张昌在荆州起事,用他为官品六品的尚书郎,自是大力提拔,但他“遁逃不出”。荆州刺史刘弘为鼓励此忠君行为,“辄以..贞为信陵令(官品六或七品)”,当然也意味不次拔摆。可见适应人品四品的官品,一般当为八品②。
《北堂书钞》卷六八“山简不拘品位”条下引西晋镇东大将军司马伷表:“从事中郎缺,用(人品)第二品。中散大夫河内山简,清精履正,才识通济,品仪第三也”。按中散大夫官品第七;司马佃镇东大将军府之从事中郎,官品当第六③。可见,人品三品一般当与官品七品相适应,如用为官品第六的从事中郎,便算超越品位。不过这种关系大概只限于朝廷官吏,至于地方官吏则要宽一些。《晋书·王彪之传》:为吏部尚书。宰相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秣陵三品县耳,殿下(指宰相司马昱)昔用安远,谈者纷然。句容近畿三品佳邑①,岂可处卜① 只有西汉初规定需以列侯为丞相,可这只涉及个别官职。
② 《晋书·文苑王沈传》。又参《晋书·段灼传》。
③ 参胡宝国:《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1 期。④ 曹魏虽无“二品系资”,但已有九品中正制。由于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制度大体同步发展,紧密关连,“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风气在曹魏后期当已流行,刘毅也批评它是“魏氏之弊法”,所以这里把曹魏、西晋归为一个阶段。
① 见《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以下凡官品出处均见《通典》。
② 《晋书·刘弘传》记载刘弘还用以“孝笃”著称,人品为四品的南郡廉吏仇勃“为归乡令”。按归乡县属晋荆川建平郡,见《水经·江水》注“又东过秭归县之南”下杨守敬疏。上引郭贞之信陵县,亦属此郡。据《晋书·地理志下》,建平郡人口稀少,统县八,户一万三千二百,每县不到一千七百户,在荆州二十二郡中居下等,则县令之官品一般恐为七品,而不可能是六品。信陵县当同。既然官品七品对人品四品来说是拔擢,一般自当与官品八品相应。
③ 据《通典》“晋官品”,公府从事中郎官品第六,与诸大将军长史、司马相等,则诸大将军从事中郎官品自当第七。但司马伷是皇叔、郡王,身份特殊,故从事中郎或官品第六。① 阎步克以为此处“三品”当作“二品”,方与语气事理相合,见“从任官及乡品看魏晋秀孝察举之地位”,载《北京大学学报》1988 年2 期。其说是。《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句容县”下曰“晋元帝兴于江左,术之人无才用者邪!湘东虽复远小,所用未有朗比,谈者谓(彼)颇兼卜术得进。殿下若超用寒悴,当令人才可拔。朗等凡器,实未足充此选”。此材料说明:1.所谓三品县、二品佳邑,当指例用人品三品、二品充任县令的县。这两县县令官品应俱为第六②。联系上引司马伷表,证明与人品三品相适应的官品,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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