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使循行州郡,劝课农桑”,“均百姓田租之半”。大兴四年(321)“勒以百姓始复业,资储未丰,于是重制禁酿”。太宁二年(324)以右常侍霍皓为功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规定“农桑最修者赐爵五大夫”。咸和五年(330),石勒即皇帝位。史称“勒以休瑞并臻,逻方慕义,赦三岁刑以下,均百姓去年逋调”。这种政治上的安定气氛,多少反映了其统治区内农业生产恢复发展的情形。
357 年,苻坚自立为前秦天王。他是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君主中最重视农业生产的一位,在他统治的二十余年间,前秦境内农业生产有了较大起色,一度几有升平气象。其即位之后即大力改变农桑废业的情况,以“课农桑’为事。第二年即巡视各地,“丐所过田租之半”。下令“开山泽之利,公私共之,偃甲息兵,与境内休息”(《晋书·苻坚载记》)。他即位不过五年,即已收到显著成效,出现了“田畴修辟,帮藏充盈”的景况。中原地区农业又从石赵后期以来的衰败中复苏。苻秦地区社会经济的繁荣与政治的安定,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在此基础上,苻坚得以凭借“国内殷实”的实力,次第打败各割据政权,统一北方,形成与江南的东晋政权南北对峙的局面。
在十六国时期,除了石赵和苻秦的时候曾呈现农业的复苏外,在辽东的鲜卑慕容氏统治区和凉州张氏政权统治区内,农业生产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鲜卑慕容氏兴起于辽东。元康四年(294),慕容庞迁居于大棘城(辽宁义县西南),“教以农桑,法制同于上国”,开始经营农业。永宁(301)年间,幽州一带发生大水,慕容廆“开仓赈给,幽方获济”(《晋书·慕容鹿载记》),可知农业已有一定的发展。永嘉之乱以后,中原地区陷入一片战乱,政治环境和广阔的土地, 吸引着中原地区饱受战乱之苦的人民。这对于这一地区农业的开发无疑起了巨大作用。咸和八年(333)慕容廆死,其子皝继位,继续前代发展农业的政策,“躬巡郡县,劝课农桑”。
在中原地区干戈扰攘之时,西北的凉州地区相对来说也是一个安定的地方。“中州虽乱,此方安全”(《晋书·张轨传》)。于是,避战乱的流民纷纷涌向这里。劳动力的增加和较长期的安定环境,有利于凉州地区的开发,使这一地区出现了刑清国富的局面。
十六国后期,北魏崛起于代北。鲜卑拓跋魏是对北部中国农业发展有贡献的。拓跋族原是游牧民族,在其与汉族人民接触后,逐步转向农业。拓跋珪建国后,加速了由游牧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过程。登国九年(394),他“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五原至桐阳塞外”(《魏书·太祖纪》)。天兴元年(398),平定中山后,“分徙吏民及徒何种人工伎巧十万余家以充京师,各给耕牛,计口授田”(《魏志·食货志》)。同时又于首都平城“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年之田,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
(《魏书·食货志》)。经过这一番努力,拓跋魏的农业生产已建立了初步基础,“自后比岁大熟,匹中八十余斛”(《魏志·食货志》)。不过,由于战争频繁,“虽频有年,犹未足以久赡矣”,其农业基础还是薄弱的。到了拓跋焘时,北魏农业有了更大的发展。北魏统治者依靠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经济的实力,实现了统一北方的大业。当拓跋焘“戎轩四出”“廓定四表”(《魏书·世祖纪》)之时,以其子拓跋晃监国。太平真君年间(440—451),下令修农职之教,使“垦田大为增辟”。“此后数年之中,军国用足矣。”这时,拓跋魏已经建立了坚实的农业基础,使几经破坏的北方农业又得以恢复和发展起来。到孝文帝施行均田制、三长制之后,北方的农业生产推到了自汉魏以来的又一个新的高度,呈现欣欣向荣的气象。“自此,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不为灾也”(《魏书·食货志》)。
但是,到了北魏后期,农业生产又遭到破坏。“正光(520—525)后,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国用不足”“百姓怨苦,民不堪命”①。及至庄帝之时,“承丧乱之后,仓凛虚罄”②。“自永安(孝庄帝年号,528—530)之后,政道陵夷,寇乱实繁,农商失业”③。北魏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分裂,形成东西魏对峙局面。由于东西魏连年战争,“河洛之间,又并空竭”④。相继建立的北齐、北周政权,虽然先后颁行了均田制度,农业生产虽有不同程度的起色,但始终没有达到北魏中期的高度。
六朝时期南方农业的发展从统一的东汉皇朝瓦解之后,江南开始出现独立的政权,从孙吴建国,①② 《魏书·食货志》。
③④ 《隋书·食货志》。
历东晋和宋、齐、梁、陈,约三百七十年间,除西晋一度统一江南之外,始终存在南北分割和对峙的局面。史称六朝时期。江南地区由于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相对于北方来说安定的政治环境,农业在这三百七十余年间得到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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