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綦珍之,或门户低贱,或起自小吏,但“既总权重”,都“势倾天下”(《南史·恩幸·吕文显传》)。
中书通事舍人是中书省中的低级职位。魏晋时期,中书省权在监、令、侍郎;至南朝,中书省权在中书通事舍人。而监、令、侍郎成了清贵职务,但却无权了。茹法亮任中书通事舍人时,太尉王俭说:“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南史·恩幸·茹法亮传》)
南朝的门阀士族,一般已满足于无权的高官厚禄。虽然他们在经济上仍保有土地、部曲、客、奴隶,在社会地位上,还有“士庶之分,本自天隔”的高贵身份,但较之东晋时期,已大大的衰落了。
典签制,朝廷对宗室和地方的控制来、齐时期,有一种典签制度。这是加强皇权,控制宗室和地方权力的制度。
宋、齐都用自己的子弟担任各州刺史。这原是一种保卫朝廷的办法。但从西晋以来,宗室封王,又兼任地方州镇长官,其结果不仅未起到保卫朝廷的作用,反而更多地成为威胁和颠覆朝廷的力量。宋、齐都接受了以宗室诸王任州镇长官的办法,但却指派皇帝的左右亲信去作诸王的典签,代诸王批阅公文。典签的职位虽低,实权却很大。朝廷通过典签控制诸王、控制州镇。① “不问马”,“未知生,焉知死”:都是《论语》中语。
典签权力之大,甚至诸王的生活、行动都要受典签的控制。《南史·恩幸·吕文显传》:“故事,府州部年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月日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宋世晚运,多以幼少皇子为方镇,时主皆以亲近左右领典签,典签之权稍重。大明(宋孝武帝)、泰始,长王临藩,素族出镇,莫不皆出内教命,刺史不得专其任也。”《齐书·武帝十七王列传论》称:“帝王子弟,..龆年稚齿,养器深宫。..朝出阃闺,暮司方岳。帝子临州,亲民尚小,..故辅以上佐,简自帝心;劳旧左右,用为主帅。州国府第,先令后行,饮食游屈,动应启闻。..行事执其权,典签掣其肘,处地虽重,行己莫由。..斯宋氏之余风,在齐而弥弊也。”典签权重,其例甚多。如:武陵王奕在江州,忤典签赵渥,赵猩启其得失,即召还京。宜都王坚,举动每为典帅所判,立意多不得行。南海王子罕欲暂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还,泣谓其母曰:儿欲移五步不得,与囚何异?邵陵王子贞求熊白,厨人答以无典签命不敢与。西阳王子明欲送书侍读鲍僎,典签吴修之不许,乃止。其有不甘受制而擅杀典签者,则必制以专辄之罪。鱼复侯子响愤杀典签吴修之,遂以抗拒台兵被杀。齐武帝闻之说:子响遂反?戴僧静大声喊:诸王都应反?帝问故。对曰:“诸王无罪而一时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浆,签帅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但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典签小官,权重如此。
典签之设置,即使把诸王、刺史的一举一动都管起来,也不足以解决朝廷与地方间的矛盾。皇帝、诸王,是亲父子兄弟。亲父子兄弟可以互相残杀。典签是皇帝的亲信,他们也可以参与诸王地方集团对朝廷的反抗。权之所在,即利之所在也。权利之所在,父子兄弟不相让。这在历代政治史上已习见,在宋齐时期,君臣、父子、兄弟间的斗争以至屠杀,比前后各朝代表现更为残酷。
宋文帝兄弟父子之间宋文帝以弟彭城王义康为都督荆湘等八州诸军事、荆州刺史。荆州和扬州是长江流域经济开发的两个重点地区。《宋书·何尚之传》称:“荆、扬二州,户口半天下。江左以来,扬州根本,委荆以阃外。”沈约在传后又发挥了一句:“江左以来,树根本于扬越,任推毂于荆楚。..民户境域,过半于天下。”彭城王义康“少而聪察,及居方任,职事修理”(《宋书·彭城王义康传》)。文帝以义康为荆州刺史,都督上游八州诸军事,是对这个弟弟的信任。
元嘉五年(428),左光禄大夫范泰对司徒王弘说:“天下事重,权要难居。卿兄弟盛满,当深存降挹。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还入朝,共参朝政。”(《资治通鉴》卷一二一)第二年春天,王弘又上表请求解职,让义康入朝主持政务。文帝接受王弘的意见,命义康为侍中、都督扬、南徐、兖三州诸军事,司徒,录尚书事,领南徐州刺史,使义康和王弘共辅朝政。王弘多病,而且有意让义康主政。从此时开始,朝廷内外大权集中在义康手里。前面引录的文帝给义康的信,就是这时写的。
义康与王弘并录尚书事,又渐渐不满意。他想作扬州刺史。他对人说:“王公久病不起,神州讵可卧治!”元嘉九年,王弘死。义康改领扬州刺史,达到作扬州刺史的目的,并且独揽朝政。
义康仗恃天子之亲弟,又喜问政事,遇事常自己专断,不请求文帝的诏旨。有的人看见义康权力大,遂来依附。太子詹事刘湛和领军将军殷景仁本是好友,殷景仁还曾把刘湛推引给文帝。殷景仁得幸于又帝,官职比刘湛为高,刘湛便极不高兴。刘湛曾作过义康的长史,有这层旧关系,这时义康专掌朝政,刘湛便委心自结,希望因义康宰臣之力使文帝罢黜殷景仁。可是,义康愈是说殷景仁的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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