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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11(第13页/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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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万数。”钟官是水衡都尉所属上林三官之一,一下子就收容了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官奴婢达十万人,数目是够大的了。

    在当时的私营手工业中,个体手工业劳动者拥有少量生产资料,凭借自己的技能,自造自售。以纺织精美著名的齐(今山东临淄一带)、蜀(今四川成都一带)、襄邑(今河南睢县)各地,就有不少的个体手工业者。《论衡·程材》说:“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布,钝妇无不巧。”《后汉书·公孙述传》说,蜀地“女工之业覆衣天下”。纺织业而外,采铜、铸钱、冶炼、制盐各业,也是当时个体手工业者比较集中的行业。《汉书·食货志》载:“今农事捐弃而采铜者日繁,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浮食寄民欲擅干山海之货,以致富。”此外,在城市还有一些从事陶瓷、漆器、车辆、竹木器、鞋帽、制酱等行业的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当时称为“以手工所作以卖之”的“诸作”。在农村,还有农民“男耕女织”的家庭手工业,也生产了一部分布帛。

    在城乡各地,还有豪富地主经营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和矿场,其中的主要劳动者是奴隶,其次是与工商业主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隶佣”。两汉时代,以经营盐铁业致富的豪民,如蜀之卓氏、程氏,宛之孔氏,皆役使僮与“放流人民”从事生产。卓氏之僮多至千人,程氏等亦有僮数百人。僮是当时对奴隶的一种称呼。“放流人民”则多是来自他乡逃避赋役或是逃债逃荒逃罪的破产农民。他们在主人的庇荫下从事雇佣劳动,因而与主人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被称作“隶佣”。在世家地主中也有在手工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奴隶劳动的,如张安世“夫人自纺绩,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是以能殖业资,富于大将军(霍光)”①。

    两汉时期的奴隶制残余和奴隶身份的变化从上述事实中,可以看出,两汉时期虽然封建经济有大的发展,但在社会生产领域中,奴隶劳动仍然占有一定的比重。虽然汉律中不许擅杀奴婢的限制比秦律更严一些,但是私杀奴婢的事例仍然发生。至于虐待奴婢,更是常事。王褒《僮约》说:“奴不听教,当笞一百。”王充在《论衡·程材》说:“人奴之道,得不笞骂,足矣。”这些事实,足以说明两汉时期奴隶制残余仍然相当严重。但是,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汉代奴隶身份在封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变化。

    其一,汉代奴隶中出现一些富有家财、仗势欺人的豪奴。秦代奴隶已开始有了少量的财产。到了汉代,更出现了一些拥有大量资财、仗势欺人的豪奴。比如高资地主刁间使用一些机智的“桀黠奴”外出经商。为了“尽其力”,允许他们“自饶”,可以分沾利益。这些“桀黠奴”善于经商,“连车骑,① 《汉书·食货志》。

    ① 《汉书·张汤传》。

    交守相”,生活阔绰,结交官吏,不但给主人赚了大笔财产,自己也富饶起来。所以《史记·货殖列传》称赞刁间生财有道,“能使豪奴自饶而尽其力”。又如汉哀帝“赐董贤苍头奴婢人十万钱”①。董贤的奴婢也因主人得到皇帝的宠爱而沾光受益,成为富裕的豪奴。不仅私家奴婢有致富的,就是官奴婢中也有发财的,如《盐铁论》所说:“百姓无斗筲之储,官奴累百金。”豪奴们还依仗主人权势欺压平民,甚至公然抢劫行旅,如“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将刀兵入市”②;大宦官侯览“仆从宾客,侵犯百姓,劫掠行旅”③。这些情况都是前所未有的。

    其二,两汉时,达官贵人之家的奴婢习于奢侈,官私奴婢中不从事生产的非生产人口逐渐增多。当时贵族官吏家的奴婢不从事生产,有的甚至随从主人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比如西汉成帝时,“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多蓄奴婢,被绮縠”④;东汉安帝时,“走卒奴婢被绮縠,着珠玑”⑤。不仅私奴婢如此,官奴婢亦沾染了终日游戏的习气。如《汉书·贡禹传》所说:“官奴婢十余万游戏无事,税良民以给之。”因此,贡禹向汉统治者提出“宜皆免为庶人”的建议。奴婢不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口日益增多,多是由于豪富地主及封建贵族表示阔绰,因而大大地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其三,两汉时,出现不少要求改善奴隶身份地位的舆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某些人,从巩固封建统治出发,提出一些改善奴婢身份地位的主张。如西汉时董仲舒向武帝提出“去奴婢,除专杀之威”的建议。王莽改制时,下令禁止奴婢买卖、禁止杀害奴婢,以为“逆天心,悖人伦”。汉光武帝也曾下诏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①此外,两汉时代还颁布了一些赦奴、减刑、灸灼奴婢依法治罪、废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等诏令。这些主张和诏令虽未能贯彻执行,甚至成为一纸具文,效果不大,但在舆论上谴责了买卖奴婢、虐杀奴婢的罪行,提出了释放奴婢、改善其地位的主张。这对于改善奴隶身份地位是有利的。

    以上这些变化,虽远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奴隶制残余仍然存在的现状,但却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两汉时期奴隶身份地位之相对的改变。

    ① 《汉书·尹翁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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