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从周武王到周厉王,共有十个王。他们的历史,在文献和铜器铭文中大部分可以找到证明,但是他们的在位年数,却难肯定。武王伐纣在哪一年,更是聚讼纷坛。在武王伐纣之前,还有商代,它的后期历史由殷墟发掘中可以得到证实,其前期历史由甲骨卜辞和郑州二里冈中可以得到一些间接的证明,但它的年代,就很难确切知道。至于夏代,更在商代以前,目前出上的地下资料尚难完全证实,它的年代就更难说了。历史年代,要求具体的数字,要求清楚他说出夏代多少年,商代多少年,周代多少年。在这种情况下,过去学者所拟定的年代,多是根据距今二千年前而又不甚可靠的刘歆的《世经》。《汉书·律历志》引用他的说法,把武王伐纣定在公元前1122 年,因此周的总年数是八百六十七年。加上商的六百二十九年,夏的四百三十二年,那么夏的开始应当就是公元前2183 年了。但是刘歆所说的年数并非是根据某一材料计算出来的,而是依据“三统历”的推算方法勉强求得与历史的历谱的一致,也就是说,他把历史事实椎前挪后,加以改变而成,因而是不可靠的。正如《后汉书·律历志》载尚书令陈忠批评刘欲所说:“横断年数,损复益周,考之表纪,差谬数百。”《晋书·律历志》也说:“刘歆更造三统以说《左传》,辩而非实。”这些批评距离汉代较近,可以看出刘歆的材料不甚可靠,因而《世经》的年数也是不能作为主要根据的。
比较可靠的资料,应该是晋太康二年(公元281 年)发现的《竹书纪年》里的年代。此书在宋代已经佚失,现在通行的是后人编辑起来的,其中的西周年代有错误,武王伐纣在哪一年无法确定。因之,整个年代,仍旧搞不清楚。不过,根据其中的一些材料和古器物铭文,参以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对于夏商周三代的年数,我们还能做出一个较为可信的大数。
关于夏年运用新的科学资料,特别是考古发掘资料来研究中国古史纪年,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自本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学者w·F·利贝发现了用放射性同位C14 测定考古学年代方法以来,世界各国竟相采用这一新的科学方法,测定古文化遗址的考古学年代,并且取得了很多成果。从六十年代以来,我国的一些科学机关和高等学校也相继建立了C14 实验室,运用科学方法对古代文化遗址进行了测定,至少已经发表了近千个测定数据。这些数据,为解决中国古代文化的考古学年代及其发展序列,进而解决中国古史上的疑年问题,提供了新的科学资料。但是,C14 年代测定法本身目前还不很完善,尚有一定的误差。因此,我们对待C14 测定法所提供的年代数据,不能把它绝对化,更不能只是根据几个数据就来判断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并且以此来确定夏的年代。因为关于二里头文化中的一至四期是完全属于夏文化还是前几期属于夏文化范畴;三、四期属商前期文化,一、二期属夏文化问题,正在争论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当同时参照当时的物质文化和后来的文献资料去分析研究,才能做出比较正确的论断。关于夏代的积年,在古代文献中历来就有不同的记载。古本《竹书纪年》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史记·夏本纪》《集解》和《索隐》并宗此说。《路史·后纪》第十三卷下注云:“十七世,《汲纪年》并穷、寒四百七十二年”,与古本《纪年》相差一年。《汉书·律历志下》引《帝系》则云:“天下号曰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岁。”《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皇甫谧注亦云:“自禹至桀并数有穷,凡十九王,合四百三十二年。”①《路史》引《易纬稽览图》说:“夏年四百三十一”,相差一年。以上大体分为两种,即一为四百三十一年或四百三十二年;二为四百七十一年或四百七十二年。《孟子·尽心下》说:“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去掉了尧舜,夏世也当在五百年左右。
《晋书·束哲传》说:“夏年多殷”,而古本《竹书纪年》却说夏代四百七十一年,商代四百九十六年,夏代反比商代少了二十五年。这可能是由于《竹书纪年》是从黄帝开始的,也可以把尧舜的年数都算在夏代里,与《尚书》中把《舜典》都算在《夏书》一样,所以夏年多于殷。
目前不少学者把夏代的起讫年代定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到十七世纪,由于它是根据《世经》以公元前1751 年为伐桀之年,加上夏之四百三十二年,作为夏代的开始的,周此虽然可以作为一种大体可信的年代,但还不能视为绝对的标准。
商代纪年商代纪年不仅是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也是解决前述夏代纪年的一个前提,在我国古史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但商代纪年在目前史学界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其主要分歧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关于商代积年问题,主要有以下三说:(一)四百余年说,即将商代纪年定为公元前1562—1066 年①。此说的主要根据是古本《竹书纪年》所载:“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
(二)五百余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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