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条纹,乃至波纹的纹饰颜色。深浅一致,无起笔、落笔的痕迹,当是把陶器放在转动的轮盘上作画,才可以产生这样的效果。即使是二方连续的花纹,也是在陶轮上完成的。绘制这类较复杂的图案,先在器身上将拟绘的图案画面,依分成若干等分而定出几点,而后转动轮子,用弧线、斜线将各点连接起来,从而完成整幅圈案。利用轮盘绘制彩陶图案,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彩陶的成批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
半山—马厂文化的村落遗址中发现的房屋,都是方形或圆形的半地穴式建筑,有单间、吕字形双套间及多元套间等几种形式。房子内部有灶址,很多房子内部还有储存东西的窖穴,最大的窖穴容积可达3 立方米。窖穴置于室内,与房屋联为一体,应是某些财产由氏族或家族公有转变为个体家庭私有的一种反映。村落中房屋、窑址的分布,都依一定制度进行规划致使形成特定的布局。兰州青岗岔半山类型遗址内见到的几座房子,一字排开,门都向东①(图4—22):蒋家坪马厂类型遗址中的陶窑,往往是两、三座形成一组地分布于村中,而在兰州徐家坪却发现过与居址分离的、包含十二座窑址组成的马厂窑场②。这些烧陶器的窑址,形制相同,均由窑室、火膛及火口组成。窑室呈方形,长宽约近1 米。窑募隔在火膛和窑室之间,以承托烧制的陶器,箅上均匀地分布着三、三成列的九个圆形火孔。火口平面呈椭圆形,火膛呈锅底状。窑场内发现了揉和胶泥的上坑、研磨颜料的石盘和调配紫红色颜料用的高边分格陶碟,显然,制作陶器的整个过程是在这窑场内进行的。窑场被分割成四个包含数量不等的窑址组成单元。北面的一单元包含四座窑址,中间的有五座,南、东两面分别各仅有二座和一座。包含二座窑址以上的诸单元,都以一放置燃料及灰烬等杂物形成灰土的坑,联结同一单元的诸窑址,也就是说,同一单元的诸窑址,共同使用一“灰土坑”。这形象地表述一单元的诸窑址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窑场划分为诸单元的现象,表明在此烧制陶器的人们,已形成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区别的诸生产单位,而各单元包含窑址的数量不等的情况,又说明这些生产单位的制陶规模存在着差异。
墓地位于村落遗址的附近,规模大小不等,有五六十座墓葬的小型墓地,也有的墓地有一二百座墓葬,而大规模的墓地,包含的墓葬近千座。从这种现象看,在当时遍布甘青的半山一马厂文化的氏族部落中,可能已经存在着聚落中心。这种聚落中心,规模很大,延续时间较长,生产力的水平可能高于这一聚落中心所联系的其它村落,同时,具有产生相当高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的,而能领导聚落中心和其相联系的村落组成的共同体的领袖人物,并能保证这类领袖人物仅在聚落中心内更替的稳定性,又能使他们的活动具有强有力的组织支柱。青海乐都柳湾墓地,如果还不能把它认定为半山类型的聚落中心的墓地的话,无疑,则当确定为马厂类型某一聚落中心留下的墓地。柳湾墓地已发掘的半山时期墓葬二百五十余座,年代比较集中,均处在约一期后段及二期前段年代范围内。而这里马厂类型墓葬达八百七十余座,年代又贯穿马厂类型的始终。同时,很多墓葬的规模都超出其它地点同类墓① 甘肃省博物馆等:《兰州花寨子“半山类型”墓葬》,《考古学报》1980 年第2 期。② 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广河地巴坪“半山类型”墓地》,《考古学报》1978 年第2 期。葬,这里普遍备有木质葬具,有作工讲究的榫卯结构的木棺,随葬大量精美的彩陶,以上十件者占大多数,四十——六十件者的墓数也不少,平均每墓随葬了15.2 件陶器,且有一定数量的墓葬随葬了成套工具。其中如马厂类型的M564③,墓主人是一成年男性,随葬陶器九十一件,内含彩陶八十七件,此外,还有石斧、锛、凿组成的成套工具及绿松石料的装饰品。总之,从墓葬规模、葬具及随葬器物种类与数量反映出的当地人们的生产能力,以及拥有财富的平均水平,当高于邻近地区。
半山—马厂文化的生产力水平,比马家窑文化阶段有了较大提高。永登蒋家坪马厂类型遗址发现过一件残青铜刀,不过,这只是证明当时已存在使用或生产金属制品的孤例,难以依此了解这种工艺在那时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在生产绪构中的地位。然而,当时人们主要使用的石质生产工具,基本上均经过精细磨制,提高了斧、铲、刀、锛及凿这些传统的生产工具的效率,由细石器及骨柄组成的复合工具的数量,相对有所增加,同时,马厂类型还新出现了镰刀。
还需要指出的是,从经济类型以及从陶器所反映的文化差异,马厂类型当被分为陇西及青海东部和河西走廊各具特点的东、西两区,东区以种植农业经济为主,这区的柳湾马厂类型基地,发掘出的八七二座墓葬中,随葬石斧一七八件,石刀二十四件,石镰三件,以及锛、凿分别为一三六件和一四九件,同时,墓中还普遍发现了粟的颗粒或皮壳,皆装在粗陶瓮内,少的一瓮,多者四瓮,呈现出以种植粟类作物为主的旱地农业,和以锛凿为主的手工业相当发达的经济格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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