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房子的居民都是一个基本独立的生活单位。换句话说,这个长屋里的居民,不论是住在双套间房、单套间房还是单间房里的,都是一个在消费上基本独立的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长屋中的各个房间不仅结构不同,面积也有较大的差别。
例如最大的单间房有18.79 平方米,最小的双间套房中两间内室面积的总和才有13.6 平方米。可以设想,房间面积的大小应当与家庭人口数目相关;而房屋结构的不同则应与家庭人员构成的情况相关。单间房或单间套房的人口构成可能比较简单,而双间套房家庭中应有不便住在同一房间的成员。前者组成为对偶制的核心家庭,后者可能已发展到多偶家庭或扩大家庭。
正房门厅的设置可能有两个目的,一来避免内室过份外露,二来也可存放一些东西。门厅内绝无竹席或火灶的设置,说明它不可能做卧室或厨房。从存放东西的功能来看,它同大河村多间房中的库房的性质相近,都是家庭已有一定的独立经济的反映。当然,这种家庭经济的独立性只是相对的,就生产上且不去说,单就分配上来说,也不能算是完全独立的。因为门厅地方很小,又要做过道,能放的东西有限,而长屋西头则有一个公共的仓库。这仓库现存19 个柱子洞,围成直径4.36 米的圆圈。既没有发现居住面、灶坑,又没有墙壁的痕迹。如果是牲畜圈栏,地面应该有类似粪便的脏土,但并没有发现这样的脏土。况且全长屋17 家人共用这么一个小小的畜圈也不合情理。因此我们推测它是一种建在柱子上的粮仓。长江流域雨水较多,气候潮湿,不宜挖地窖储藏粮食,而必须设法隔潮。最好的办法便是把粮仓架起来。这种高脚式粮仓至今在南方还很流行。既然有这样一个公共的粮仓,说明当时还存在着定期分配粮食的制度。公社经济依然有它的生命力,家庭经济还处在比较脆弱的早期发展阶段。
大地湾的原始殿堂和宗教性建筑仰韶文化后期不但有分间的住房,而且有类似殿堂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宗教性建筑。甘肃秦安大地湾便发现了多处这样的遗迹。
大地湾遗址包含两个部分。甲址在五营河岸边,是仰韶文化前期半坡类型的村落遗址;乙址在甲址以南的小山坡上,是仰韶文化后期的大型村落遗址。这个遗址以北边山坡上的901 号房子为中心,向南作扇面形展开。其中又分成若干小区,每个小区中都有比较大型的房子和小房子。
901 号房子是一座由前堂、后室和东西两个厢房构成的多间式大型建筑①,以前堂的建筑最为讲究(图3—11)。该室宽16 米,进深8 米,面积近130 平方米。正门朝南,有门垛,左右有对称的两个侧门,在东西墙上还各① 丁颖:《江汉平原新石器时代红烧土中的稻谷壳考查》,《考古学报》1959 年第4 期。有一门通向厢房。从正门进去,迎面有一个大火塘,直径超过两米半,残高约半米。火塘后侧有两个对称的顶梁柱,柱径约90 厘米。南北墙壁上各有8根扶墙柱,柱径40—50 厘米,有青石柱础。地面、火塘表面、柱子、墙壁和房顶里面均抹用料姜石烧成的灰浆,显得洁净明亮。地面做工更为考究,先是平整地面并压实,上面铺10—15 厘米厚的草泥烧土块,再上面为用小石子、砂粒和人造陶质轻骨料掺灰浆做成的混凝土层,厚约15—20 厘米。表面经压实磨光,呈青黑色,很象现代的水泥地面。经测试每平方厘米可抗压120公斤,强图3—11 大地湾的原始殿堂度相当于100 号水泥砂地面。
后室和两厢房都已残破,原有面积不甚清楚,但都比前堂为小,建筑质量也较差。地面是黄土硬面,墙壁也仅抹草泥土。这些房子残存面积连同前堂的面积总共约290 平方米,是当时规模最大的一所房子。
房子前面还有一个约130 平方米的地坪,有两排柱洞,每排六个:柱洞前有一排青石板,也是六个,与柱洞相对应。西边后排柱洞旁还有一个露天火塘。
房内出土的器物颇为特殊,其中直径46 厘米的四足鼎、畚箕形陶器、平底釜等都是在一般遗址中所不见的,另有罐、盘、钵、缸等。
这房子规模宏大,质量考究,远远超过一般的居室,当是一所召开头人会议或举行盛大宗教仪式的公共建筑。其中的大火塘显然不是为一般炊事之用,而可能是燃烧宗教圣火的处所。室内出土一些不同寻常的器物也说明这房子的公共性质和特殊性质。问题是这房子应是多大范围或何种级别的公共建筑。它在大地湾乙址固然是独一无二的,而像大地湾乙址那样规模的聚落遗址在方圆多少公里也是仅见的,因此它至少是一个部落联盟的首脑驻地,那室外的柱子可能是代表各氏族部落的图腾柱,那柱边的青石板和火塘可能是准备牺牲献祭的设施。象这样的公共建筑,堪称为仰韶后期的原始殿堂!前面说过,901 号房屋南边还有许多房子,其分布呈扇形展开。并且可划分为若干小区,每小区中也有较大的房子。它们的门向朝北,旁边的小房子也是门向朝北。从背阳向阴来说是很不合理的。况且由于地形的缘故,
>>>点击查看《中国通史》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