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板痕在内,苇条痕在外,木板痕宽6、厚0.35、残长13—16 厘米,有的可看出由四块木板排列而成,苇条痕直径0.5—0.8,残长12 厘米,经纬分明,经线以五条为一组,纬线作单股,间隔较大,象是用绳拴在纵者之外。可见,这里房屋墙基以上部位的用料及结构,基本上同于半坡文化。
后冈一期文化的墓葬,基本上是南北向的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分单人葬和合葬两种。后者少则二人,多者达廿四人。葬式有一次葬和二次葬,尸体放置形式,基本为仰身直肢,少数亦有作俯身直肢的,内含一、二次葬者合葬墓内的一次葬者,有的将其胫骨、腓骨及趾骨折回而压于盆骨及股骨之下者,这类墓葬往往较短。这种处置尸体的方式,似乎是一种有意安排的葬式。头均向南,所见墓葬均无随葬品。这里的小孩实行瓮棺葬。瓮棺往往成群,一般作环状分布。葬具有两鼎相扣,也有鼎缸或鼎盆相扣的,以鼎钵相扣者居多。墓坑平面一般呈圆形,瓮棺正置于坑中。
濮阳西水坡发现的伴着用蚌壳铺成动物纹样的墓葬,为探讨后冈一期文化的宗教及与其相关的社会状况,提供了新的材料(图2-40)。
西水坡M45 是一在东、西、北三面各设一小龛的土塘墓,平面略似倒置的下方两侧及底边呈弧曲状的凸字。墓塘的主体部位埋一壮年男性,仰身直① 半坡博物馆等:《姜寨》,文物出版社,1988 年。
肢,头南足北,东、西、北三龛各置一尸体,依次为年龄、性别不明者、十二岁左右的女性和十六岁左右的男性。东龛尸体的长度略和西龛者相当,推测其年龄当亦在十图2—40 濮阳西水坡M45 二岁上下。三者均仰身直肢,东西龛者头都向南,北龛的尸体头向东。那位十二岁左右的女性的头部,见有刀砍的痕迹。另外,在壮年男性脚下方,距脚约35 厘米处,横置两根人的胫骨。这些尸体的放置情形,和后冈一期文化所见的普通合葬墓不同,是否是死者生前某种关系的表现,如是,是什么关系?
还值得注意的是,在那位壮年男性的东、西两侧,分别用蚌壳精心铺塑一龙一虎图案,进一步突出了他在墓穴中的主体位置。龙头朝北,背朝西,全长1.78、高0.67 米,昂首,曲颈,弓身,长尾,前爪扒,后爪蹬,状似腾飞;虎头朝北,背朝东,全长1.39、高0.63 米,头微低,圜目圆睁,张口露齿,虎尾下垂,四肢交递,状如行走。在M45 之北,还有一合体龙虎,龙虎为一躯,虎背上还有一鹿。龙的头部摆塑一蜘蛛,正对龙的前方摆塑一圆球。同时,在这合体龙虎以南,又有一蚌壳摆塑的龙,头朝东,背上骑一人。这龙以北近处还有一蚌壳摆塑的虎,虎头朝西,作奔跑状。无疑,摆塑的动物群,当是埋葬M45 壮年男性搞祭祀活动时留下的遗迹②。如此,可见这位墓主人当是社会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龙是古代传说中能兴云作雨的神异动物,封建时代又以龙作为皇帝的象征。在西水坡之后,约当公元前三千年前后的庙底沟文化晚期、红山文化、良渚文化及陶寺遗存中礼器上,均见到龙的不同形象。庙底沟文化晚期小口平底瓶上的彩绘龙,被认为与鲵鱼有关。红山文化的龙和良渚文化及陶寺遗存的龙,分别是由猪和可能是从鳄的形象的艺术演化。可见,龙的形象或关于它的意识的起源,是多元的,而在其起源到形成的过程中,信仰龙的不同考古学文化的居民,在对龙的信念方西,又存在不断的交往过程。对龙的信仰意识及关于它的形象的艺术表现形式,反映与其有关宗教信仰的发展进程。无须注意到西水坡的蚌塑龙和后世的龙的艺术形象相比,其造型已臻于相当完善这一事实本身,即使关于它的意识与艺术形象最初表现,亦表明它所表现的宗教已步入自觉意识的程度。因为对龙的崇拜,不是起源于对某一具体生物的崇拜,龙是一种宗教信仰的表记,本身就是宗教意识加工出来并寄以依托于它的结果。
宗教信仰的起源很早,从考古学观察,可以安排死者生活的任一方式的出现,作为已存在宗教信仰的标志。在武安磁山遗址可见到两种不同的祭仪形式③。其一是“陷祭”,可能是祭天地、祈丰年的一种宗教活动。这里的居民挖出一定形式的坑、坎,然后放入粮食,树籽、猪狗和含炊器在内的成组陶器,再经燔烧和瘗埋,完成虔诚神圣的祭仪;其一是“供奉”,是将成组的陶器和石斧及磨盘、磨棒这类生产及加工粮食的工具放在一起,通过某种仪式,以希冀扩充这些器物实用功能,表达祈求丰年的情感。至半坡文化时期,半坡发现的埋在地下的两个盛有粟米的小罐以及在第二号窖穴中见到的② 北京大学考古教研室华县报告编写组:《华县、渭南古代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学报》1980 年第3期。
③ 梁思永:《后冈发掘小记》,《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9 年。有盖的小陶罐,可能就是与祭祀有关活动的产物,大概是奉献“粟米之神”以求更多的收获。半坡陶盆上配置鱼纹的图案,可能具有某种魔术征验的意义,是借以表达获取更大量的生产物的宗教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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