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訿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
列子
列子,名寇,又名御寇(又称“圄寇”“国寇”),相传是战国前期的道家人物,郑国(今河南郑州新郑市)人,与郑缪公同时。其黄帝老子,主张清静无为。后汉班固《艺文志》“道家”部分录有《列子》八卷,早已散失。今本《列子》八篇,内容多为民间故事、寓言和神话传说。从思想内容和语言使用上来看,可能是晋人所作,是东晋人搜集有关的古代资料编成的,晋张湛注释并作序。
《列子》又名《冲虚经》,是道家重要典籍。列御寇所著,所著年代不详,大体是春秋战国时代。该书按章节分为《天瑞》《黄帝》《周穆王》《仲尼》《汤力命》《杨朱符》等八篇,每一篇均有多个寓言故事组成,寓道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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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墨家
尚贤尚同是墨家的基本政治纲领。墨家与儒家并称「显学」。以下是墨家的观念。
伦理观∶提出「兼爱」,主张爱不应有亲疏、上下、贵贱、等级的分别。他认为天下之所以大乱,是由于人不相爱。
政治观∶主张「尚贤」、「尚同」,提倡选任贤才,消除阶级观念,使天下大治,主张「非攻」,反对一切侵略战争。
经济观∶反对奢侈的生活,主张节俭,提出「节用」、「节葬」、「非乐」的思想。
宇宙观∶提出「非命」,认为命运不能主宰人的富贵贫贱,强调只要通过后天的努力就可以改变。为了求福避祸,他又主张「尊天」、「事鬼」。
由于墨家从创始人墨子到主要的代表人物,都是社会中底层的学者,所以墨家更能体会到战乱时期社会中劳动人民的凄惨生活,所以相对于儒家的过分讲求“礼”,墨家更注重刻苦、节俭的生活习惯,而且不吝于做低层的劳动工作,被儒生辱为“淫巧之技”,生活上的偏差,立场上的对立,和思想上比「仁爱」更难遵从的「兼爱」,使得墨家并未得到统治者的支持,日后发展不大。
代表人物:
墨子
春秋末战国初思想家、学者,墨家学派创始人。姓墨名翟,生卒于约公元前468年至公元前376年,鲁国人,今山东省滕州市人。墨子出身平民,自称「北方之鄙人」,人称「布衣之士」和「贱人」。
他曾为宋国大夫,自诩「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是同情「农与工肆之人」的士人;曾师从史角之后,传其清庙之法;又学於儒者,习孔子之术,称道尧舜大禹,明於《诗》、、《春秋》,因不满儒家礼乐烦苛,于是弃周道而用夏政。
宣扬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而以兼爱为核心。其为人「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为宣扬自己的主张,墨子广收生徒,寻常亲从弟子数百人,形成声势浩大的墨家学派。墨子上说「王公大人」,下教「匹夫徒步之士」,几乎「遍从人而说之」。行迹所至,东到齐,西游郑、卫,南至于楚、越。
墨子博学多才,擅长工巧和制作,还擅於守城技术,其后学总结其经验为《城守》二十一篇。还在名辩说方面有所成就,成为战国名辩思潮的祖源之一。墨子的事迹,分别见与《荀子》、《韩非子》、《庄子》、《吕氏春秋》、《淮南於》等书,其思想则主要保存在墨家后学《墨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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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家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主张「以法治国」,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法律的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件的所有权。「兴功惧暴」,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提出「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集法家大乘,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指的是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代表人物:
韩非
韩非,姓韩名非,战国末年的韩国(今河南郑州新郑市)人,出身于贵族,为韩国的公子,生年与血亲已不可考,卒于公元前233年。韩非口吃,不善於言说,而好著书。韩非与李斯为同学,同师事於荀子。
韩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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