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惯了杀手,疑心总比他人重一点,孙飞鹰一路避开委人村镇,专走最偏僻的小道。
为了防止敌人追踪、搜索,当天马不停蹄,或左或右,或山或林,有时顺流直下,有时逆流上溯,沿途抹去痕迹,设计了各式各样的假陷阱,迷惑臆想中的追兵,直到深夜才停下休息。
找到一座山洞,孙飞鹰决定逗留几天,先治好海法的伤再说。
小猴子体质特殊,拥有自己的芯片,伤势好得最快,第二天傍晚,连断裂的骨头、破损的肺腑也自动愈合,睁开眼睛就叫道:“大哥,我肚子饿了。”看到洞里有洗好的兽肉,欢蹦乱跳的跑过去,自己动手烧烤。
法海平躺在火堆的中央,全身**裸的,从外表看绝对是一个年青人的身子,洁白健康的皮肤,匀称的骨骼,肌肉不算太发达,很难想象他是一个近百岁的老人,只是脸上病态的惨白。
种种迹象表明,他只是普通人类的体质,并无生化人特有的芯片,却能保持青春永驻,而且拥有不可思议的神通,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武者,孙飞鹰暗暗称奇,心道:“蓬莱的佛教有秘法,与后世佛教大相径庭,难怪能与黑蛇会抗衡。”
两掌在法海的身上游动,输入一股股生物能,这可是天底下最好的灵药,如枯木逢春,老和尚的脸色缓慢的好转,不过,他毕竟是凡骨肉胎,治疗速度远逊于生化改造人。
巨大的篝火烧得极旺,充沛的热能在洞内汹涌,随着火焰的飘舞,一束束,一屡屡,凝结成火热的能量柱,争先恐后涌入孙飞鹰的眉心,芯片吸收转化速度比前几天快了一倍,而且还在加速。
好厉害,难道这是老师兄的功劳?意料之外的惊喜,孙飞鹰可乐坏了,正常情况下,每跨入一个新境界,需要的时间成倍增加,按照这样的趋势,至少能缩短一半。
“大哥,开饭啦。”小猴子抓起大快的熟肉、一罐热腾腾的肉汤,笑嘻嘻的走过来,肉烤得金黄灿烂,冒着香喷喷的油渍,味道倒是不错,孙飞鹰狼吞虎咽,不住的点头称赞:“很好,有两下子。”
“那当然,我是个天才。”小猴子得意洋洋,看了法海一眼:“大哥,老和……老师兄能顶住吗?我看他的样子,不是很乐观,到现在还不醒,这伤非同小可。”
吃饱喝足,孙飞鹰全身舒畅,心满意足的放下陶罐:“没关系,今夜肯定醒。”说罢踢了他一脚,笑骂道:“我警告你,不要乱跑乱转,吃饱后坐在这儿练功,一步也不许离开。”
下半夜,法海睁开眼睛,眼中多了一丝神采,孙飞鹰将他扶起盘坐,为他穿上僧衣、袈裟,笑问道:“感觉如何?”
法海合掌道:“谢师弟,肉身无恙,佛心大损,至少需要十年重修,才能恢复原有的佛心。”言罢目光一滞,仔端详孙飞鹰,眼中流露出一丝异色:“师弟,你身上有邪气,莫非藏了某件邪物?”
邪气?
孙飞鹰怔了怔,脑海里灵光一闪,随即恍然大悟,取出那颗血色明珠:“那个红衣人与你两败俱伤,逃走前被我刺了一剑,呵呵,不好意思,这叫趁火打劫,机不可失,我当时没客气,砍掉他一只胳膊,留下了这个宝贝,你看看,到底是什么好东西。”
法海讶的一声,接过来仔细察看,很快就脸色微变:“油灯呢?”
孙飞鹰心知不妙,慌忙解开包裹。
所谓油灯,其实是一只黑色小碗,外表粗糙,黄灿灿的油凝固了,露出短短的灯芯,孙飞鹰粗看过一次,碗油芯好像是一个整体,不知是什么材料制成,估计是一件佛门至宝。
法海五指捻花,闭目凝神,皮肤隐有光华闪动,洞内的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庄严肃穆,一旁的小猴子立马感应到了,睁眼偷看,孙飞鹰张大嘴巴,暗自吃惊,老师兄的身上散发出淡淡的佛光,有一种金佛的味道,令人心生膜拜之意,当然,因为佛心大损,佛光远不如前晚。
酝酿了半刻钟,法海额头布满了点点汗珠,显然用力过度,孙飞鹰连忙手抵他的后心,输入一丝丝生物能,过了好一会儿,法海稍稍平息,嘴里念念有词,指花忽变,令人眼花缭乱,轻喝一声,食指疾点灯芯,耀眼的佛光一闪就熄,灯亮了,光芒异常的柔和,竟有佛光的感觉,洞内一片祥和,明珠却散发出阴冷的血色。
成功启动油灯,法海直喘大气,浑身大汗淋漓,面色更加灰暗,整个人摇摇晃晃,孙飞鹰小声道:“老师兄,你快休息,不要再劳累了。”
法海苦笑道:“师弟有所不知,这是血阳天王的本命法宝,名叫血凝珠,必须尽快处理,否则某些委人会感应到邪气,找到我们的藏身处。”
血阳天王?前晚的斗法在脑海里闪过,孙飞鹰倒吸一口凉气,喃喃道:“好家伙,天王级别的高手,难怪有这么大的神通。”
法海右手再次捻花,朝灯火弹出劲风,灯火骤然增强,一道佛光急射而出,将明珠裹得严严实实,明珠像遇到了克星,剧烈颤抖,似乎发出微弱的哀鸣,一股浓郁的邪气喷薄而出,平生阴风,火苗乱窜,篝火暗了下来,似有成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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