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敲诈勒索,目中无人,头一次和颜悦色,海三爷受宠若惊:“谢沈把总。”沈把总连称不敢,亲热的说道:“三哥,我们是老熟人了,乡里乡亲的,帮点忙是应该的。”
那些渔民可开心了,本来还有点发愁,鲸鲨的体积太大,凭他们这点人,拖上岸并不容易,小渔船根本不管用,这下子全解决了。
孙飞鹰拔出宝剑,手指一弹剑身,颤了几颤,发出轻脆的响声,漫不经心的说道:“沈大人,刚才杀鲸鲨时,剑鞘落水了,能不能帮我找一个?”
沈把总取下自己的剑鞘,小心的递了过去:“小事一桩,小人这里就有。”大唐武士嘛,佩剑稀松平常,不带剑才是怪事,这一点没有丝毫怀疑。
长短正合适,只是宝剑稍细一点,凑合着用吧,孙飞鹰一拍他的肩膀:“很好,沈大人,你很够意思,谢谢啦。”
港口规模很大,设施却非常简陋,往来的基本全是渔船,官船一*岸,吸引了所有渔民的目光,沈把总在船头抱拳,笑眯眯的大声道:“诸位,请安静,那头鲸鲨胆大妄为,违反龙王爷的命令,攻击海老哥的渔船,老天爷保佑,大唐武士孙大侠为民除害,一举击杀了凶鲸。”
杀手的性格是低调,孙飞鹰不想抛头露面,出这个风头,但经他这一炫耀,只好出舱,向众人拱手,渔民们轰然鼓掌,给予英雄式的欢迎,齐声呐喊:“大唐武士,天下无敌。”
掌声如雷,喊声震耳欲聋,气氛特别热烈。
苦哈哈的渔夫,没什么文化,但大唐天朝强盛无匹,威震四海,外番四夷无不深怀敬意,追根溯源,他们其实也是唐人的后代,为孙飞鹰感到自豪。
沈把总昂首挺胸,得意洋洋,好像也沾了不少光,孙飞鹰受不了,拱手一圈赶快下船,逃也似的冲破人群。
卫所在港口的里侧,几排木屋,二十几个兵丁,这个澡洗了大半个小时,搓去腥味、血迹,全身舒坦无比,沈把总很会办事,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套衣袍,上等绸缎,勉强合身,一双厚底布鞋,腰扎英雄带,宝剑挂在右侧,自己也感到焕然一新。
不过,这身打扮很滑稽,孙飞鹰颇不习惯,感到特别别扭。
一出门,沈把总眼前一亮,赞不绝口。
海三爷也在外面翘首以待,围着孙飞鹰看了又看,眼睛放光直咂嘴:“天朝的装束,果然很气派,不愧是大地方的文明人。”他年青时曾经见过,羡慕得很。
“孙大侠,刘知县来了,想与您见一面,希望您赏个脸。”大唐武士驾到,对于本县来说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沈把总第一时间派人,前去禀报上级。
海三爷曾经介绍过,傲来是个小岛国,分为七个县,知县属于地方大员,不小的官,位高权重,孙飞鹰想去大唐,正好顺水推舟,那位知县大人应该能帮上忙。
刘知县五十岁左右,矮个子,白白胖胖,小眼睛看似精明得很,蓝色长袍官服,头戴两翅官帽,见面便是一揖,恭敬得让人措手不及:“下官刘永,见过孙大侠。”
孙飞鹰连忙将他扶起:“刘大人不要客气,请起,请起。”
刘永满脸敬意:“不愧是大唐的武士,孙大侠英勇过人,力毙鲸鲨,傲来小国望尘莫及,佩服。”不等孙飞鹰谦虚,右手一摆:“下官备好了酒宴,软轿在外面侍候,请孙大侠给个面子。”
孙飞鹰一瞥海三爷,思索片刻,笑道:“刘大人盛情难却,孙某就交你这个朋友,三爷,我们一起去,呵呵,刘大人不会介意吧?”
海三爷慌得连摇头,民不与官交往,这是老祖宗的规矩。
刘知县也瞧不起糟老头,一身鱼腥味让人厌恶,但他是个圆滑人,见孙飞鹰开了口,马上笑道:“海老三,久闻你的大名,早就想认识一下,今天正是个机会,请!”
县太爷发话了,海三爷只好从命。
第一次坐轿子,孙飞鹰倍感新鲜,很快就觉得无聊,四个服侍一个,太不公平了,众目睽睽之下浑身不舒服,还不如在街上步行。
他发誓,从今往后决不乘轿。
港口因渔业而繁华,属于本县的行政中心,其实人口不足一万,两面环海,没有敌人,所以也没有城墙,与地球相比,只是一座破旧、落后的小镇。
相对于民宅来说,县衙太宽敞、太豪华,女仆家佣齐全,当然,孙飞鹰看惯地球的豪宅,心里不屑一顾:“小家子气,根本上不了台盘,还不如农村的暴发户。”海三爷没进过大世面,在他的眼里,这儿已是傲来最奢华的住所,与渔岛一比堪称天堂,他看得眼花缭乱,言行拘束,紧跟着孙飞鹰,不敢越雷一步。
好酒好菜,丰盛之极,刘永十分热情,不住的劝酒,有意无意的询问大唐的情况,暗地里打探孙飞鹰的底细,孙飞鹰害怕露馅,埋头喝酒吃菜,能不答就不答,只说自己游历四方,这次深入东海,本想见见仙岛的神仙,却遇上了海难,幸被海三爷所救。
有些事回避不了,孙飞鹰只有含糊其词,不作正面回答,比如说出身,孙飞鹰举起酒杯,故作莫测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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