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平带着卢龙军走了,但这个炎热的夏天仍然在逗留。
因为温度过高而扭曲的空气中,孙变看到拄着拐杖的季松正跟一个眉飞色舞的喽啰说话。
聚义帮有一个人人都心知肚明的规矩——十七岁之前,男丁不得上战场。
这个规矩之所以会定下来,主要还是当初聚义军时期,大家铤而走险反抗官府,都是为了家人能过上好日子。
如果自己跑来投奔聚义军,转眼间自己年幼的儿子跟自己都被丢到战场上去了,那他跑来参军又是为什么呢?
自己倒是无所谓,可年幼的孩子不行啊,那可是家里未来的顶梁柱,是全家人的希望啊。
于是陈志就把这个困扰跟张永说了一通,张永一听,说好办,干脆就不让这些孩子上战场算了,而且他们年轻腰力好大,在后方搬东西运货什么的正合适。
最后这个规矩就定下来了。
季松前几个月刚满十七岁,终于能够上战场的他,在之前讨伐董老虎的路上不慎摔伤,甚至还断了根肋骨。
这直接导致他错过了讨伐董老虎的战斗,同时也错过了不久前才发生的与卢龙军之间的战斗。
孙变有时候会想,命运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说不定冥冥之中真的存在。不然的话,自己怎么会跑到这个世界来?
不然的话,现在的季松手上早就应该沾满了罪恶的鲜血,可事实是他依旧只是个没有上过战场,双手依旧干净的少年。
没能参与讨伐董老虎的战斗也就罢了,听回来的人说那只不过是一场很快就结束的混战而已。
但是这一次没能参与跟卢龙军之间的战斗,却让季松扼腕叹息。
他知道那一仗惨烈无比,因为当天夜里回来的每一个人,表情都十分的麻木。
季松记得这幅表情,上一次见到,还是改朝换代,聚义军解散前夕时的一仗。
六万聚义军打到最后只剩下两万,第二天一早,又只剩下了三千。
那时季松年纪还小,不懂大人们这幅表情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为什么只剩下了这些人。
但是大人们的表情,他却深深的记在心中。
这一次,从山下回来的山贼们,脸上的表情与他记忆中的模样遥相呼应。季松当天晚上就觉得,这一次的伤亡肯定十分惨重。
后来事实也证明了他的猜测是正确的。
季松的好奇心十分旺盛,虽然伤亡惨重,但他还是想知道整场战斗的详细经过——我没办法亲历前线过瘾,你给我讲一讲,让我过过耳瘾也成啊。
不过嘛,季松也不是傻子。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事情他也干不出来,这不大半个月过去了,他今天才敢找人问一问。
他找的也不是别人,对于孙变来说,也是个熟人了。这人就是毛贼,当初孙变抓住的那个小偷。
此人姓毛,名字叫什么,好像没人知道。因为他总是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情,所以大家就毛贼毛贼的叫他,到了最后,干脆就把毛贼当成他的名字了。
此时他正唾沫横飞的跟季松讲当天发生的事情。
他防守的地方压力不是特别大,甚至只有很少一部分的官兵去了他所在之处。因此他才侥幸活了下来,他要是在交战激烈的地方,以他这三脚猫的功夫,早就被砍成三段了。
他自己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回来之后也没好意思说。不过季松跑过来几个马屁下去,他就按捺不住了。
他其实知道的也没那么多,但架不住他有想象力。从旁人嘴里听说孙变杀得官兵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即便之前跟孙变有些冲突,关系微妙,他也对孙变十分的钦佩。
“霎时间是天昏地暗,飞沙遍地啊。一阵妖风吹过,我不觉双眼发涩,情不自禁的眨了下眼睛。
就我眨眼睛的这会儿功夫,再把眼睛睁开,你猜怎么着?孙帮主都不见啦!”
毛贼这个人,因为喜欢偷东西,所以经常去城里闲晃,茶馆里他是没少去。
千乘县的茶馆里有个喜欢吹牛的家伙整天说点跟柴米油盐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本来这种人打死都不亏,怎奈他说的是绘声绘色,反正毛贼特别爱听。
季松年龄小好忽悠,毛贼抑扬顿挫的语气给他也搞得一惊一乍的。
待毛贼这话说完,季松就惊讶的啊了一声。
“那……那孙帮主去哪儿了?”
“呵呵,你别急嘛,你听我给你慢慢道来!”孙变背着手假装路过,在边上听了一会儿,心中暗叹,就差给这小子一块抚尺了,天生就是个说书的料啊。
“话说那孙帮主手提一杆齐眉长棍,一个箭步就径直杀入了敌阵之中。此时敌阵之内跳出来一个黑脸大将,手握一杆银枪,见了孙帮主大喝一声:来者何人!
孙帮主大笑三声:哈哈哈!吾乃取你狗命之人!
说罢两人便缠斗一处,大战三十个回合。最后孙帮主一记游龙棍法,出其不意将那黑脸大将直接击落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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