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喝他的水,他从后门进来,捏着我的下巴:「暗恋我啊小变态?」
我硬着头皮承认了。
他闷笑:「哥哥还是喜欢嘴对嘴的。」
1
我的同桌路行煊,是一个连喝水,都要买五块钱依云的大爷。
而我颜昼,是一个连买草稿纸都只能拼夕夕的穷 X。
自从我们分配到一桌,短短三天,他就习惯像使唤保姆一样使唤我。
「帮我买瓶水。」
「早餐还是要小笼包加豆浆。」
同样是「九漏鱼」,为什么我就要乖乖听他使唤呢?
还是因为钱。
坐在一起的第一天晚自习,我就因为借过而弄掉了他放在书里的钢笔。
那钢笔又恰好笔尖朝地,彻底砸开了花。
虽然路行煊只是摆摆手,轻描淡写地表示自己家里还有一打。
但是后桌的刚子却咋呼起来:「路哥大气,这笔好几万吧。」
一支笔几万块。
我差点就晕了,这把我全家卖了都不够吧。
我惴惴不安了好几天,想破脑袋都拿不出几万块,只好和路行煊说:「我给你写张欠条吧,我慢慢还。」
他撑着脸,百无聊赖地转动着手里的新笔说:「随你。」
我松了口气,把自己提前写好的欠条给小心翼翼递过去。
路行煊突然偏过头,问:「你勤快吗?」
2
他不是随口一问,而是说自己缺个在食堂带饭和去超市买水的人。
跑一次腿十块,问我愿不愿意。
我当然……求之不得。
于是,很快我就认识到了这位大少爷最显著的性格,懒。
他真的是懒得让人发指的地步。
经常上着上着课,身边一个脑袋就栽了下去,转过头,就能看见他那张睡得岁月静好的脸。
中午最后一节课,所有人都抢着去食堂抢菜,路少爷看一眼外面热辣辣的太阳,又皱着眉从外面提回脚。
难怪需要人跑腿。
完全是地主阶级的少爷毛病。
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站着绝对不趴着。唯一的例外,就是在棋盘上。
平常总是懒洋洋的样子,但一下起围棋就像变了个人,超级的强势。
他每次去社团下围棋,都会使唤我去买水。
买完水回来,我在旁边递给他。
路行煊仰起脖子,灌下一大半,又塞到我手里:「帮我丢了。」
回教室的路上,我突然想起因为水杯失踪,我已经接近一天没怎么喝水。
目光忍不住移到手中的矿泉水上。
以这瓶水的单价,路行煊至少是丢掉了两块钱。
他真的太浪费……
3
我把水倒进嘴里时,是隔了嘴巴一点距离的。
结果我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看见路行煊从后面走进来。
视线落到矿泉水上,表情从诧异到不敢置信,再到飞起一层轻薄的潮红。
倒是视线,格外地炙热。
他满是兴味地一手捏住我的下巴,自问自答:
「这是什么?
「好像是我丢掉的矿泉水瓶。」
我呆滞在原地,满脸发红,脚趾羞耻得恨不得在地上抠出个洞。
他愈发肆意:「谁会喝别人丢掉的水呢?」
我已经能想象到,被全班所有同学知道这件事时,他们异样的目光了。
他轻轻伸出手,摸向我发颤的眼睫毛:「暗恋我啊小变态?」
相比因为穷而喝同学丢掉的水,喜欢一个人而喝他的水,似乎好上一点点。
我索性闭上了想解释的嘴巴。
「原来你这么喜欢我。」路行煊笑声哑哑的,眼睛发亮,犹如一个发现了猎物的猎人。
话音一落,他就低下头,精准地碰了一下我的嘴唇。
随后闷笑道:「哥哥还是喜欢嘴对嘴的。」
我手脚发软地靠在书桌上,心里十分震惊。
原来我同桌,喜欢的女生类型,是变态。
4
我本来以为这件事混了过去。
谁知更糟糕的日子在后头。
路行煊认定我暗恋他,还暗恋到精神变态的地步。
于是他有事没事,开始经常盯着我看,美其名曰监督我。
我去食堂吃饭,他游魂一样跟在我后面,然后嘴皮操纵我打什么菜。
我匪夷所思:「你既然来都来了,不能自己打吗?」
他看着不锈钢餐具沉思半晌:「我的手很贵,这个盘配不上我。」
下课,班主任让我去科技楼搬试卷。
他也非要跟上来,理由是怕我对他的试卷做出不轨之事。
不过这次他倒是良心发现,把书都放自己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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