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也是一个夏天,我在我高中同学夫子的要求下,跑到她家里来给她修理那台才买的电脑。其实在这之前,我一直保持着追逐夫子的毅力,不过这种毅力也仅仅持续到我最好的朋友在我一门期末考试的当天,打电话告诉他已经和夫子在一起为止。现在想想当时还是够冷静的,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恰当的举动,但是后来才知道,整个大学阶段,我就只有这门考试没有及格。
当时,真的不知道,白酒不一定醉人,真正让人麻醉的,是比白酒更加撕心裂肺的痛苦。
我开始不喜欢夫子的,这个我比谁都清楚。开始的时候,争夺语文科代表,只是为了面子,或者说是那些毫无意义的骄傲,而且自从担当了语文科代表以后,我的语文成绩就从来没有超过全班倒数第二名。不过我还是能记住我去拉选票的时候对她说的话。
我:知道我是谁吗?
夫子:不知道。
这算是不错的打击吧,让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面对一个女孩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翼翼,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然后回答寝室,就发现了我已然成为了众位寝室同窗的笑柄,各种模仿秀层出不穷,让我深刻的明白了,什么叫做麻烦。那个时候,我的同桌,大头,正在为如何泡到一个刚来学校的老师MM苦恼,所以他的出现再次刺激了我一把。
那时,他静静地走到我的面前,拍拍我的肩膀,说:“不错,今天,那个老师终于让我去她的宿舍了”。当然,我们知道,大头只是被老师耐心地开导了一通,但是这种艳福也毫无疑问地显示了大头追人,追女孩的决心。所以我被众同学再次严重的嘲笑了一番。所以,当时,我在住读同学面前表态,我一定会抱着夫子的大腿,向她求爱。才算平息了这一事件。
但是,说是这么说,我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行动才能算真正维护了自己的尊严。所以,毫无理由的搭讪,尾行夫子回家,就成了我的必备功课。想想当年俺一年四季穿着同样的衣着、长年不理的头发、恶心的各种动作、毫无任何能吸引MM的能力,所作的一些努力当然也就随着这些“硬件”设备的缺乏而变得非常猥琐。每次我骗过门卫,陪夫子回家的时候,肯定当时我绝对像一个随时准备对前方美少女下手的色狼惯犯。
当然,我是浑然不知。就在自以为所作所为已经能够打动任何一个美少女的时候,我在会考前夕向她递出了我的第一张纸条。当时我的好朋友酷头也在身旁,纸条也是他帮我递的,虽然到最后,他也没有得到夫子,但是,他倒是比我成功了许多。不过,这倒是后话了。
递上纸条以后,夫子将纸条向窗外一扔,说:“谁这么讨厌?”,然后我的希望完全化为空气了。
不过这些并没有阻止我的前进,毕竟,我是一个遵守诺言的男人。所以,即使在考上大学之后,我也没有放弃对夫子的追求。知道那天我知道了些什么。
给夫子电话,她突然心情不好,想去渝大看同学。在渝大的同学,只有两个男生,而其中一个男生早就死心塌地地卖给了一个女人了。所以,我能想到的,就是酷头。开始,我也没有这样想,夫子把我约了出去,还叫我什么时候在哪里等她。
不过,她迟到了,见面的时候也没有电话中的忧伤,笑吟吟地对我说:“没有什么事情了,我今天不去了,我们随便去吃个饭吧。”我的心里,突然有什么东西爆炸了。
来到大坪,我去了我经常去的德克士,吃饭的聊天,我已经完全没有记得,只记得在交谈过后,我站起来对她说,对不起,我们以后,连朋友都不是。然后漫步走出餐厅,记得,那个时候的太阳很大。明晃晃的,让人张不开眼睛。
回家,我喝了三瓶红星,然后将电话打到了夫子的寝室。慢慢地交谈,就像一把虽钝却足以杀死人的刀子,摩擦在自己的胸口,问她那个人是谁,她不说,我沉默的挂上电话。
过了几天,我在物理考试之前,突然接到酷头的电话,向我确认了他和夫子的关系,我除了祝福,什么话都没有说。而后的结果,在之前已经说过,算是遗憾,也算是对于大学不挂科就证明没读过大学这一谚语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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