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逛集市的时候秦夕颜看中了一个玉镯,柳墨痕连忙道:“越阑珊,快把钱袋拿给我。”充当了一上午小跟班的越阑珊倒也听话,将手里的钱袋递给他,柳墨痕接过来心一沉:“银子呢?那么多两银子你都花了?难不成是招贼了?”
越阑珊说的极其轻描淡写:“哦,刚才过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乞丐,我觉得那乞丐挺有意思,我就把所有的银子都给他了。”
秦夕颜和柳墨痕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柳墨痕甚至都扬起手准备敲敲越阑珊的头,看能不能敲出水来,但终于还是将手放下,无奈地笑笑:“妈,这小妖怪一直都这样,不过她既然说那乞丐有意思,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
秦夕颜点点头,然后看到柳墨痕转过身对越阑珊撇撇嘴:“走吧,去找那乞丐,银子都给他了,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那里。要是不在了刚好,我们三个就蹲在他的地盘上,索性也当乞丐算了!”
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她清晰地捕捉到了柳墨痕眼里对越阑珊的宠溺。
蓦地想起昨夜柳墨痕问起自己两个问题,他问她:老妈,你为了爱情违反天条和爹结婚,后不后悔?他还吞吞吐吐地问她:妈,你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一个半神爱上了一个妖怪的话,他们会不会有好结果?
看起来,并不只是如果。
在看到那个乞丐的瞬间柳墨痕觉得自己被秒杀了,他怔在原地良久终于开口:“托塔李天王,现在天界这么难混啊,你都下凡当起乞丐来了?”
托塔李天王闻言一震慌忙起身,凑近了他们仨低声问:“你们怎么看出我是托塔李天王?难道我乔装乞丐的功夫不到家?”
乔装?
说实话,乞丐的扮相真的没得说,简直像本色出演一样自然,可是……在乞讨的破碗前面写的那八个大字到底是为了说明什么?
“我 不 是 托 塔 李 天 王!”越阑珊一字一字地念出来:“我一直以为神仙会比妖怪聪明,但是怎么感觉托塔李天王的智什么来着——反正就是表示聪明程度的那个——和我师父的差不多呢?”
柳墨痕努力绷了绷脸,没绷住,笑的很难看地说:“托塔李天王,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半神柳墨痕。”
“哦,王母让我下凡来找的就是你啊?其实你不用叫我本名的,太长了,你就叫我老李吧,符合你那个时代的叫法。”
后来听他俩寒暄半天,越阑珊打了好几个哈欠,托塔李天王才一拍脑门:“对了,王母说如果你在扬州遇到任何危险,就吹响这个哨子,我会立刻去救你。你和花神许久未见,这些天便好好聚一聚,此次能否带她一并回去,还要等王母和玉帝周旋结果出来,不过这天上一天地下一年……”
无须多说,柳墨痕非常明白。
“不过老李,你到底为什么会一下凡就先装起乞丐了呢?”
终于问出了大家都想问的问题。
托塔李天王故作深沉地捋捋胡子:“恩,我刚一下凡,发现把你的画像忘在天庭了,也不知道如何找你,索性到处去问,问到这里的乞丐的时候他说要去方便方便,让我帮他看着摊子,所以……”
乞丐这行业也实行轮流上岗,真行。
“你写这个是不是害怕这些凡人认出你,对你太热情把你供起来?”只见托塔李天王连连点头,柳墨痕思索了一会儿,“老李啊,我有个更好的句子,比你这个长,而且还押韵呢,也能说明你不是托塔李天王。”
过了一会儿,只见破碗前面的字换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我非托塔李天王。
而柳墨痕,脖子上挂着托塔李天王给他的哨子,满脸坏笑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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