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被错杀的民国将领(2)
第十一号:北伐抗日将领周址周址,字之础,广东开平人,1890年生。1940年起任第七战区司令部参谋处长,第十二集团军参谋长。
1945年任陆军总司令部第十二兵站分监。在此期间,在对日军的多次会战中出力甚大。
抗战后于1947年7月授陆军中将,同年秋退役。以后离开军界在南京经商。
1949年一度出任广东省政府顾问,不久回家乡开平定居。
1953年3月8日在镇反运动中被判处死刑。
1985年1月开平县法院宣告其无罪,属于错杀,给予平反。
第十二号:抗日将领宋士台宋士台,字君博,1893年生,广东花县人。抗战爆发后,任第四战区第六十六军一六0师师长,1939年6月授陆军少将。
曾参加南京保卫战、南浔战役和昆仑关战役。
1942年任第七战区惠阳守备区指挥官,1943年调任第七战区少将高参。1946年退役从商。
1953年在镇反中被处决。
1985年8月撤销原判,予以平反。
第十三号:抗日将领陈应龙陈应龙,字美山,1897年出生,海南文昌县人。
抗战爆发后参加凇沪会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1938年5月升任第二军副军长兼第九师师长。以后又率部参加桂南会战、鄂西枣宜会战。
1948年携眷还乡,创办文昌县文西中学,受家乡父老称赞。
1951年在镇反中被捕处死。
八十年代平反,宣告系无罪错杀,并立碑于他创办的文西中学旁边草坪,以志纪念。
第十四号:北伐将领孙天放孙天放,1944年任江苏省政府防空处少将处长,江苏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947年7月授陆军少将。不久因病辞职返乡定居。
1951年镇反中被处决。
八十年代宣布为错杀,无罪平反。
第十五号:两广老将林伯民林伯民,原名秉彝,1886年生,广东梅县人。1931年出任广西第五路军总司令部参军,授衔陆军中将。
1941年任第四战区荣誉军人管理处中将处长。
1945年抗战胜利后,退役回家乡梅县南口居住。告老还乡后曾多次设法掩护过当时**地下工作人员和游击队。
1949年7月,国民党军胡琏兵团南逃经梅县时,他也曾设法保护南口乡民的安全,得免败兵之骚扰。
1952年在镇反中被处决。
1986年6月4日梅县市法院宣布系属错杀,予以平反昭雪。
第十六号:起义将领何际元何际元,字印三,湖南宁乡人,1908年出生。
1946年任交警第十三总队总队长。1947年交警第十三总队编入陆军第一六九师,任副师长,开赴东北作战,曾参加四平解围战斗。后升任第四十九军七十九师师长。
1949年5月经**地下党策动,在湖南宁乡率部起义,改称湘中挺进纵队,自任司令员。后所部编入陈明仁第二十一兵团,改任兵团司令部高参。
1950年9月25日以历史反革命罪行在长沙被枪决。
1983年宣布平反,恢复起义人员名誉。
第十七号:起义将领唐伯寅唐伯寅,字剑椿,号剑湘,湖南湘潭人,1897年出生。
1935年升任第十九师五十五旅旅长。
抗战爆发后率部参加凇沪会战,所在的师被评为会战中战绩最优的十个师之一。
1938年参加武汉会战,在庐山一线击挫日军。
1939年8月因功升任第十九师师长并于11月晋升陆军少将,以后率第十九师先后参加了第一、二次长沙会战、上高会战、浙赣会战、常德会战、长衡会战,屡立战功,曾获四等云麾勋章。
1944年11月后先后调任江西南丰师管区司令、浙江临黄师管区司令,1946年退役回湘。
1949年3月受**地下组织策动,参加了**华中局社会部领导下的江南地下第四军,任副军长。
4月又参加了程潜、唐生智等人在湖南发起的和平自救运动,并积极策反湘军旧部。
8月随程潜、陈明仁参加了长沙起义,任第二十一兵团高参。
1952年2月21日在镇反运动中在湘潭被枪决。
1983年3月湘潭县法院宣布予以平反,恢复起义人员名誉。
第十八号:起义将领刘晴初刘晴初,名垂霁,1894年8月生于湖南湘潭。1926年随贺耀祖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二师第一旅旅长。
1936年冬考入南京陆军大学特别班学习,1938年冬毕业后,被征召为第九战区长官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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