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安徽剿匪反霸(1)
惯匪吴天赐,原籍四川天柱,曾在国民党21军146师及至德县自卫团特务大队任职。
1949年6月,组织匪“中国人民救国军国防部特派游击三支队三大队”,自任“大队长”,曾率匪部袭击该县三区区公所及港南仓库,屠杀栗埠乡农民15人,烧毁民房40余间,*妇女20余人,抢劫粮食衣物甚多。
该县人民政府接受群众控诉,于是年11月26日在栗埠乡花院村召开群众大会,组织人民法庭公审,就地执行枪决。
据1949年统计,皖南、皖北农村共有恶霸42751人。恶霸中,有的兼为地主,从事地租剥削;有的兼为高利贷剥削者,对农民高利盘剥;有的即为原国民党地方官吏,又拥有二定数量武装或打手,专与人民为敌;有的私设“法庭”、“监狱”,人民群众对其稍有反抗,即遭镇压;有的虽无武装,但与土匪、特务或地方官吏勾结,横行乡里,欺压人民。
这些恶霸,草菅人命,*霸占民女,敲诈勒索,霸占民财,无恶不作。
阜阳县程集区恶霸时洪词,绰号“小帝王”,曾任国民党乡、镇长,警察所督导员、所长,“清剿”联队区副主任、中队长,临泉县政府指导员、助理秘书,县保安团少校政工主任等职。
任职十余年,为聚敛钱财,曾将过路客商8人劫为人质,活埋中共游击队侦察员1人。使用“坐飞机”、“张飞卖肉”、“燕儿飞”、“火燎”等酷刑,向农民*债要粮。强拉壮丁130余名,*死人命27条,抢粮不计其数。
六安县新安区恶霸谢鉴堂,靠杀人、敲诈勒索发家。占有良田千余亩,房屋711间,开设油坊、糖坊、糟坊、米行、砖窑、瓷器店、杂货店等。
历任国民党乡长,国民党六安县党部书记等职。任职期间,先后亲手或指派爪牙残杀革命志士、无辜百姓130余人。
民国32年(1943年),在西桥乡肃家老坟一次即屠杀无辜群众8人。同年,在六安、霍邱边境的花果园,与匪首李欣然等集体残杀52人。
临泉县城关区蒋岩恶霸王振启,又名王老九,曾任国民党联保主任10年,是该县匪首之一,纠集匪众3股3000余人。
民国37年抢劫该县小李庄时,打死农民10人,抢走牲畜13头以及衣被等物。在田桥乡打死农民10人,*死16人,捆绑打伤6人。并*妇女23人,霸占农民土地60余亩。
灵璧县下街区张营乡恶霸张维固,曾任日伪维持会长、国民党乡长,杀人抢劫,无所不为。一农民之妻被其看中,强行霸占,后又转送土匪。
农民找其说理时,竟被活埋。该农民两弟对此愤愤不平,亦遭杀害。一农民曾在中共解放区当过村长,被张用铡刀铡成几段。一农民无辜被张吊打4天后活埋。
1949年,皖北、皖南解放后,一些恶霸继续为非作歹,有的与特务勾结,为匪作乱;有的造谣惑众,蛊惑人心;有的破坏减租减息。土改开始后,一些兼为地主的恶霸,竭力抛售土地,分散财产,对抗土改。有的甚至暗杀土改工作队员和积极分子。
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后,一些恶霸兴高采烈,威胁农民:“现在谁斗我,将来我杀谁”。
六安县顺河乡荣集楼恶霸杨子兴,诡计多端,群众暗称“杨小鬼”,曾任国民党乡公所警卫股主任,平时外出,带二三个家丁。
杨出租田地400余亩,放高利贷米百余石,十天半月,每石加利5至8斗,其家有2处房屋,均筑3层碉堡。杨奸污妇女37人。解放后,杨对农民组织打更放哨、防匪保家甚为仇视,即联络地主土匪组织所谓“摸瓜队”,企图暗杀农会会员。
桐城县东升乡恶霸刘志鸿,绰号“一扫光”,民国36年(1947年)勾结国民党联防队在黄岗收租,捆绑吊打佃户16人。
一佃户之妻杨氏,身怀有孕,被毒打流产而死。1950年11月,吕亭区南口乡进行土改试点,收缴地主地契,当佃户要他交出地契时,他拒不交出,大骂佃户,又组织打手,手执刀棒,殴打区乡干部。
1949年9月5日,中共皖南区党委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工作的决定》,部署各地要一面剿匪,一面反霸。
20日,中共皖北区党委发出《关于反霸几个问题的指示》,指出:剿匪反霸是一般新解放区,更是皖北当前所不可跳越的斗争过程。并规定反霸斗争的策略和政策,制定《反霸纲领》。
《纲领》指出:“凡系恶霸分子,即地方当权派,经常利用权力威胁或暴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查有实据者;清算恶霸主要是在政治上打垮其威势,使其威风扫地;凡霸占、掠夺、贪污等所造成损失者,应尽可能由恶霸分子予以赔偿;凡杀人首犯,作恶多端,为广大群众所深恶痛绝者,必须给予应得之惩处”。
由此,皖南、皖北反霸斗争逐步展开。
为统一指挥,各地均成立反霸工作委员会,调配干部,组织反霸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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