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需要些什么理由呢?
郑思艳遇上上官辰的时候,才十一岁。
十一岁的小丫,放在普通的人家只怕还不知所谓的年纪吧。可是做为郑家嫡女,她已经见过了太多的东西。
母亲家势显贵,自然有着无数的人在身后来追捧她。
可是就算是这样子,母亲似乎也过的并不开心。
郑家虽然算不上豪门世族,可是多年积累下来,却也不是一般人家可比的。郑万龙做为一个豪门之长,身份摆在那里,很多东西也摆在那里。
大金的女人其实已经很幸运了,比起别的时代的那些连门都出不了的女人,他们拥有了很多的机会。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男人还是照样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其实也还好呢,如果你男人对你够尊重的话,至少不会吃那么多的亏,可是如果你除了模样以外一无所有,那么不过靠着色相风光几天而已。
她母亲有色,有相,还有家势,更有手段。
明白了,是个很强势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原是做主母的料。
可是,她太过于强势了,总以为自己的男人是要依附于她的,却忘记了,郑万龙也是一个强势的男人。
强强相遇,自然是必须要有人受伤的。
而那个人,毫无疑问是先爱的那一个。
所以哪怕是强势如她的母亲,也陷在了父亲那无数个娇花美妾中,日复一日的打磨掉了自己的棱角。
这样的女人真的很可怜。
可是,那个可怜的女人,是她郑思艳的娘,是那个明明在那些不见血的战场上拼杀还刻守护她的娘。
不知道要不要感谢这个两极分化易常严重的娘亲,但是郑思艳很确定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成为娘亲一样的人。
郑家嫡女,自幼饱受读书礼仪的教化,她有她的骄傲。
可是谁都没有想过,她居然还是成为了跟自己的娘亲一样的人,她居然入了宫。
“娘娘?”
万青实在弄不明白自家主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之前那么积极的一个人,最后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想法也太过于奇特了一些吧。没了孩子,性子反倒是收了很多,这真不是件让人舒心的事儿。
“怎么了?”
回忆从来都不会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尤其是那些回忆惨烈无比的时候。郑思艳的笑容有些虚,“有消息了么?”
“嗯,有了。”万青的脸色不大好看,也不知道是在怕些什么。郑思艳有些好笑,“说吧,我不生气。”
那样的事情她都不会再气了,还有什么是能够让自己生气的呢。
可是万青跟着她那么久,怎么都没有办法相信自家主子的话。
她所谓的不生气,实在是没有什么说服力。
如果真的不生气的话,怎么可能会有那种腥红的眼色呢。当然,这话万青是万不敢说的,“白灵确实跟肖三王爷有纠缠,而且……传回的消息说,石国太子肖凤轻的手,就废在这个女人手里。”
“哦!”
郑思艳知道白灵的本事大,倒是没有想到,她居然连一国太子的手都敢废,“皇上知道这事儿么?”
万青听到自家主子的话,倒是难得的低下了头。
看她这模样,什么都明白了,“你马上飞鸽传书给我弟弟,让他不要再有什么动作。还有你告诉他,不可再接触岳明。”
原本,当知道自己的弟弟跟岳家人走的很近的时候,郑思艳也不放在心上的。那到底是一个百生大族。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传说中温润如玉的岳家继承人,居然是那么模样。
郑思艳自认自己跟弟弟都不是什么好人,却还是不喜欢那个人。要知道,一个人伪装的越好,那么这个人在反抗的时候,所能够做得出来的事情才会越可怕。
她或许需要盟友,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那样的人,那样随时都会咬人的狗,不好喂呢。
只是郑思艳却完全不明白,她的弟弟,又何尝是个肯安份的主儿?
另一边,得到这些消息的上官辰嘴角还含了几分笑意,“依你的意思,皇后想做什么?”
“做什么不难猜,只是,皇上,我以为这件事情或许还是小心为上。”
齐律的眉头微皱,“肖凤轻一事确实错出在我们这里,以肖太后的手段,只怕不会罢休。一个疯子可能成事不足,但是两个,绝对败事有余。”
对于自己的皇后被人叫做疯子,上官辰一点都不介意,“无妨,现在就看岳郑两家到底会有什么动作了,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
对于上官辰这种样子,齐律愣了一下,“你这么腹黑,嫂子知道么?”
嫂子,当然指的白筱林。
这话上官辰爱听,可是也有一些丧气,“八字没一撇呢,以后别再乱叫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那个女人到底在想什么,自己难道不够优秀?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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