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宅。
邬锦准备歇息时,武将军穿着夜行衣回来了。
“末将参见王妃,王妃金安。”
“武将军此去查到了什么?”
邬锦派武将军去查那日在宜阳城见到的少年,谁知武将军一查就是好些日子,可见费力。
武将军面色惭愧,“王妃,末将查到的甚少,也试过跟踪他,可他轻功太好,末将跟不上,即便跟上了,末将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武将军能被重用,就是因为计谋好,武功高,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可今日他竟说不是一个少年郎的对手。
邬锦好奇,“哦?武功竟比你好?那你说说,都查到了些什么。”
“末将去了他去过的地方查问,知道他和那日一起的姑娘关系匪浅,那个姑娘行踪更隐秘,从不见外人,所以无从查起,后来末将查到了他们在宜阳城住过的别院,署名祝雁书。”
“祝雁书?他姓祝?”
“不是,祝雁书是大理寺卿,末将专程去了一趟大理寺,见过祝雁书,他不是那日的少年郎,但是末将想,这位祝大人必然对那少年郎很清楚。”
邬锦起身,走到窗前,看着格外明亮的月色,良久,“那沈正骞对着大理寺卿如何?”
“极其信任,这位祝大人是三年前的状元郎,他文采极好,人称‘玉公子’,三年就坐上了大理寺卿,可说起来他并无建树。”
“你是说,这位祝大人是个佞臣?”
其实邬锦也不奇怪沈正骞喜欢佞臣,毕竟,忠君报国的宸王他不喜欢,惊才绝艳的治国大才闫太尉他也不喜欢。
当年多少跟着沈正骞打天下的人都死的死,发配的发配,数一数,还真是没几个又好下场的。
“或许,也可能他与沈正骞不同心?”
武将军将祝雁书查了一番后,不免觉得可惜,祝雁书能文能武,竟然被沈正骞用废了。
“嗯,那我就去找找他。”
“王妃,你要去找他?问那个少年郎的事情?”王妃都不认识那少年,有必要为此去找沈正骞的宠臣吗?
邬锦素手捂住心口,十八年的痛楚让她煎熬。
“我的孩子若还在,也该他这个年纪了,他有一点王爷年轻时的模样,我想带他去南凉,让他做我的养子。”
这一生,她不会再有别的孩子了,可她得养一个,为她和王爷养老送终,她可以让王爷将所有的都给他作为酬谢,只要他待在她眼前就好。
“可他的父母怕不会答应吧?”
“他的父母我也可以带去南凉,以后他们也是王府的主人,武将军,后日上午,我便去大理寺卿的府上拜访,不要让别人知道。”
“是,末将后日一早便安排。”
……
闫殊同出发第二日晚上,途径刚下了一场暴雨的横州,路泥泞难行,便寻了最近的客栈歇脚。
客栈旧小,人又多,住不进去的只能挨着附近扎帐歇息。
夜深了,闫殊同才回房,合衣而眠。
在后半夜,风突然很大,窗子来回拍打,闫殊同被吵醒,起身关窗,一把闪着寒光的剑向他刺来,他疾身闪开,一回头便发现房间里多了几个蒙面黑衣人。
“沈正骞就这么等不及吗?”
黑衣人们不说话,一同扑向闫殊同。
一个黑衣人倒下,又会有是个黑衣人出现,这就是暗卫,他们不怕死,前赴后继,车轮战也要磨死目标。
何况,他们武功不并不低,轻功更是卓绝,闫殊同武功再好,也不可能从他们手中完好无损。
半个时辰,闫殊同负了伤,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与他们缠斗,可他们就如鬼魅,如影随形。
一路追逐,闫殊同被围困在一处废墟里,为首黑衣人上前,剑锋对准他脖颈,“闫太尉,你一路走好。”
“你们这般为沈正骞卖命,他给你们什么好处?”
闫殊同杀了他们四个人,他们却是眼也没眨,就像没有感情的怪物,所以他有养扈从,却从没养过暗影卫这类人。
“我们无非图财,美色,听闻闫太尉有个倾国倾城的女儿,可惜她死了,否则若她还在,你将她送给我们,倒是可以留你半条命。”
他的语气冷的不像个人,说这图财色,实际生死都不能将其撼动。
“你也配?”
一道属于少年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送来,带着内力,拂动四周草木,风停了,声音的主人从天而降,玉立人前。
他身着的夜行锦衣上沾了风露,清俊面容,风华灼灼,明眸涌着怒意,捡起了闫殊同手边的长剑,扫过已经围在四周的暗卫。
遂后剑指为首的暗卫,“是你说想要闫太尉的女儿?”
闫殊同一手捂着腹部伤口,一边抬眼看面前这个少年郎,面色惊异,他怎么来了?
为首的暗卫打量容阳与片刻,觉得颇为眼熟,“我们交手过吗?”
“等你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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