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如首都君士坦丁堡,中世纪人口达八十多万,是欧亚两洲的经济交通中心,它东与波斯、印度、中国,北穿黑海经罗斯与北欧,西通过地中海与西欧进行贸易.再如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也是东西方海上贸易枢纽.而西部城市,包括罗马在内,主要是军事、政治和文化中心,它们仅依*四周农村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及其赋税而生存.这样,东部的工商业城市就为帝国的存在,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证,可以有巨额的财政收入,因而也可以有大量的雇佣军来对付蛮族的入侵.
⒉拜占廷的农业主要依*埃及和叙利亚,这里实行自由小农租佃土地制,因此小农经济在拜占廷农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拜占廷奴隶制庄园规模不大,且以隶农制劳动为基础,而隶农的地位与农奴相似.这样,在西方奴隶制大农业发生危机时,对东罗马冲击不大.
⒊君士坦丁堡三面环海,南北两面有一条狭长的海峡:博斯普鲁斯海峡和赫勒斯旁海峡,只要封锁两海峡,就可以禁止无论从爱琴海,还是从黑海来的敌船的航行.城的西面则修了两道高大的城墙,保卫了君士坦丁堡的陆上进口.只要君士坦丁堡不被攻克,帝国就能继续存在.
二、查士丁尼的立法活动和对外战争
在经历了五世纪过渡时期的危险之后,拜占廷帝国在查士丁尼(527~565年)近四十年的统治之下,大有恢复昔日罗马帝国辉煌的气势.
⒈立法活动
查士丁尼即位之初,即组织法典编纂委员会,由大臣、法学家特里波尼安主持.法典包括两大部类,具体包括四部分:
《查士丁尼法典》十卷,包括自罗马皇帝哈德良(117~138年)以来四百多年间历代皇帝的法令,529年编成;
《法学汇纂》五十卷,历代法学家论文,533年编成;
《法理概要》四卷,**学原理的教材,533年编成;
《新法典》,534年以后颁布的法令,565年编成.
前三部为拉丁文,第四部则为希腊文.
查四丁尼的荣誉,就在于他搞了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罗马民法大全》.一类是政府颁布的法令,另一类是法学家对法令的论述注释,总其名曰《罗马民法大全》.这套法律不但为拜占廷法律奠定了基础,并在十二世纪传到了西欧,从而使西欧各国建立了严密精致的司法体系.重要的是,由于罗马帝国和近代西方各国有一个共同点——商品生产社会,所以罗马法还包括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各国法律的主要原则.我们现在所使用的一些法律基本概念,如所有权,占有权,法人等,都属于民法,都出自于此.民法的多少反映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东方法律多刑法,少民法.(《历史研究》1978年12期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查士丁尼下令编罗马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法制,以巩固统治.所以罗马法通过查士丁尼之手就着力渲染提高君权,宣扬君权神授,朕即法律.这从拜占廷的宫廷礼节的变化就可以看出:以前元老晋谒皇帝时行屈右膝礼,皇帝则须一手抚胸,深鞠躬答礼.可如今在查士丁尼和皇后狄奥多拉(原是一名妓女,但非常能干)面前,一律行跪拜礼,伏首接吻皇帝和皇后的紫靴,称皇帝为陛下,而把自己称最卑贱的奴隶.
⒉对外战争
查士丁尼上台,目标是恢复统一的罗马帝国.他采取东守西攻的战略,结束自527年开始的对波斯战争,532年与波斯和约,对西欧展开二十多年的战争.
533年派大将贝利撒留进攻北非的汪达尔王国(439~534年),占迦太基.贝利撒留是一名将,灭汪达尔只用了数月时间.
535年贝利撒留从北非渡海进攻意大利的东哥特王国,540年东哥特国王投降.但不久贝利撒留受猜疑被召回,东哥特人又起,直到554年,才完全征服意大利.随后,拜占廷军队又攻占西哥特人占据的西班牙东南部沿海,至此,地中海又几乎成为罗马湖.
554年查士丁尼颁布诏令,宣布在征服地恢复罗马旧制,恢复原主私有财产、土地和特权,奴隶和隶农必须回到原主属下.然而,原来的旧罗马贵族,多已成故人;回到罗马来的贵族后裔,看到的也是一个荒凉败落的意大利;加之诏令实际上难以推行,不得不承认既成事实.查士丁尼死后三年,568年伦巴德人进入意大利北部和中部,建伦巴德王国(568~774年),八十年代西哥特王国又恢复西班牙东南部,帝国的征服地只剩下意大利南部.
三、七、八世纪的收缩和军区制改革
查士丁尼的后人被迫放弃其野心,因为这时他们遇到的已是帝国还能否继续生存的问题.
在整个希拉克略王朝(610~711年)的一百年中,帝国不断受到外敌入侵.在东方,波斯曾占领了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埃及,626年君士坦丁堡差点被阿瓦尔人和波斯联军攻克,628年才收复被波斯所占的领土.然而这才仅仅是开始.三、四十年代阿拉伯人又夺取了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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