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右手猛地撸起左手袖子,再把手臂伸出了窗外。
然后别过头紧紧地闭上眼睛。
2.
一分钟后。
眼皮好酸。
手也酸。
我收回完好无损的手臂甩了甩,又从家里拖来一张凳子坐下,再重新将左手臂搭在窗台上伸出窗外。
还不忘拉过窗帘遮住我的视线。
3.
三个小时后。
我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去厨房给自己泡了碗老坛酸菜牛肉面。
4.
丧尸病毒爆发已经一个月了。
我一边嗦着泡面,一边打开了电视看新闻。
我所在的 A 市丧尸数量激增,偌大的城市,幸存者数量却不超过三十人。
一个月前,我还在家赶稿赶得不舍昼夜,差点儿猝死。
交稿后我放松下来昏睡了两天,结果一觉睡醒看见手机里上百条消息后,人都懵了。
丧尸病毒全球性爆发,传播速度快不可遏。
救援中心派来 A 市的搜查队已经走了。
幸存二十八人,救走二十八人。
我冷静下来,迅速地拨下了一串救援电话。
「我是 A 市的第二十九个幸存者,请麻烦快一点来救救我。」
电话接通后,我报了自己的住址和情况,那边静默半晌,然后「呜啦啦」一片电音杂声。
断线前我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声类似错觉的回复。
「风鹰小队——收到救援信号。」
5.
实践证明。
那就是错觉。
我等了一个月,除了我自己,没见过其他有着黄皮肤的正常人。
那通搜救电话再打出去,已经是忙线中无法接通。
我猜测他们挂了,所以我觉得我怎么能苟活?
俗话说得好:苟不过,就加入。
6.
我是网络小说作者,兼网漫不知名作家。
多亏我蜗居屯食的好习惯。
以至于我苟了一个多月都还没有弹尽粮绝。
粮草充足,由于我贪生怕死的人设,我到现在都还好好地活着。
7.
我准备加入丧尸大队。
俗话说得好:单干不如群殴。
做人就该盲目从众。
格格不入,容易饿死。
8.
我跃跃欲试,败兴而归。
这手都伸出去了。
竟然没有丧尸咬我。
9.
第一天。
我完好无损。
第二天。
我也完好无损。
第三天。
第四天。
……
……
……
直到第 N 天。
我还是个人。
我决定找个机会联络一下丧尸的头目。
这怎么管理人员的?
业务能力实在是太差了!
连白给的人都不咬?
当什么丧尸!
严肃差评!
10.
今天,又是风和日丽的一天。
我正把泡面端到窗台上,抽出叉子掀开了盖子。
面前突然 duang 的一声巨响。
我愣了。
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
高空抛物真可怕。
我默默地把泡面端到怀里。
掉落的不明物体从烟灰中显露出轮廓,等我三百度的近视眼看清那蓝紫色肌肤时,不禁虎躯一震。
卧槽!
丧尸!!
11.
我的大脑高速地运转,在死机前成功地奔脱了理智。
那丧尸半蹲在楼台,缓缓地抬头看向我,我当即勇敢地伸出了我的手臂朝他咆哮:
「来啊!咬我!来咬老娘!老娘就先让你一口!」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加入丧尸团队的最好时机。
12.
他站了起来。
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我望着他灰白的瞳孔,还有他那如覆了一层黑膜的眼眶。
我不禁咽了咽口水,伸出的手臂有点儿抖。
他垂在身侧的两臂裸露,肌肉线条流畅,连隐在肌肤下的黑紫血管都能瞧得一清二楚。
我没伸出的右手把泡面放到一边。
他瞳孔微动,好像把目光投到了我手上。
我立马扑通一声跪下,双手直直地举起又缓缓地下降,贴在了地面上。
我朝他行了个大礼,嘴里分外真诚地喊着: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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