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蒙尘。
陆先生的文化水平很吊稀松,看着洗过澡后的女乞丐,想了老半天,才想起了这四个字。
如果抛却其它因素,单说女乞丐前后形象的差距,绝对无愧于这四个字。
花小妖是女神,女乞丐就是魔女。
“我最近的运气,实在是好的不得了。”
陆宁架着二郎腿,笑吟吟的看着女乞丐,说:“随便从大街上带回个女乞丐来,都是这种天香国色。看来,我得去买彩票,说不定真会中大奖。”
女乞丐穿着陆宁的旧衣服,明显不合适。
比方上衣吧,陆宁这件黑色长袖T恤,本来就是男人穿的,女人穿上后会显得很宽大才对,可女乞丐穿上后,却仿佛要给他撑裂了那样。
他真想不出,女人要想拥有这么出色的部位,到底得吃多少木瓜才行。
缩着脖子低着头的女乞丐,听陆宁这样说后,肩膀动了下,慢慢抬起了头。
陆宁马上抬手:“别抬头,我怕看到你这张脸后,会忍不住的犯罪我是个好人,是真不想被绳之以法的。”
他嘴里说着,眼珠子却像被定住那样,死死盯着人家的脸看,丝毫不介意满脸的猪哥样,会破坏他的好人形象。
没办法,男人如果在熟透了的美女面前,不狠狠看上个五六七八分钟的话,那干脆把眼珠子扣去拉倒:男人的眼珠子,不就是用来看美女的嘛,就像小雀雀可不只是用来撒尿那样。
陆宁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听懂?”
陆宁由衷的赞了一个,又问:“今年多大了?”
水水回答:“三十一。”
“嗯,典型的花信年华。哪儿人啊?”
“百花市。”
百花市,是南方某座城市的名字,以频出南国美女而闻名于神朝。
“好地方,人杰地灵。”
陆宁又赞了一个,问:“有婆家了没?”
水水犹豫了下,才说:“一直,都没有。”
“昂,也是,要是有的话,你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陆宁想当然的点了点头,继续问:“饿不饿?”
本来已经准备回答他若干关于身份问题的水水,没想到陆宁会问她这个问题,明显犹豫了下,才说:“不、不饿。”
“哦,那你是不是该走了?”
陆宁笑眯眯的问道。
“走?”
水水抬起了头。
陆宁还在笑着,只是眼神有些冷:“是啊,我带你回来,让你洗澡,还给你换衣服,本想管你一顿美餐来着,可你不饿,那就走吧。咋,有问题?”
“没,没问题大、大哥,谢谢你。”
水水轻轻咬了下牙齿,慢慢地站了起来,冲陆宁弯腰鞠了一躬。
“别客气,我就是个好人,见不得别人被欺负。”
他听说过飞来横祸,飞来横财的,却从没有听说过飞快横美人的。
反常即为妖的浅显道理,只要有点智商的人,就能懂得。
陆宁不想问这个水水,出现在他面前的目的是什么。
他只希望,能本着自己的良心,满腔的正义去做某件好事,对得起自己是个好人,就已经足够了。
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水水走到了门口,伸手去开门时,却又放了下来。
低头看手机的陆宁,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他觉得,他的耐心已经被消耗殆尽。
好吧,如果这个女人,仗着她很让男人喜欢,想利用美色来从他这儿得到些什么的话,那么他就会把积攒了一年多的那些东西,都一股脑的灌给她反正事后都不用他操心,有花小妖不是?
花小妖,绝对有能力,让所有被他浇灌过的女人,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做坏事,还有人扫尾的感觉,貌似很不错。
水水走了回来,站在了石桌前。
陆宁抬起了头,脸上带着最天真无邪的笑容,等待水水的表演开始。
水水开始表演:她慢慢的抬起了右脚,放在了凳子上,弯腰俯身,把裤管挽了起来。
作为唯一的观众,陆先生自然得聚精会神的观看,配合。
水水穿的鞋子,是陆宁的运动鞋,肯定大那么一两号,不过却不是太别扭。
再说了,陆先生对自己的鞋子,也没观看的兴趣。
他的目光,落在了水水的腿上。
水水的皮肤,就像凝固了的牛奶那样,光滑细致,健康优美,还结实,给陆先生一种想亲吻一番的冲动。
当然了,他可不是毛驴那么没出息,最多也就是想想罢了。
在那条应该是艺术品的左腿,展现在陆宁面前,在他愤怒的目光中,水水缓缓放下了裤管,说:“我先后,跟了十几个男人,从没有谁把我当人看。我现在,没有一个亲人,谁都可以占有我等我年老色衰时,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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